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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年間,一女子罔顧倫理,公然打罵丈夫、毆傷婆婆,永樂帝:斬

明永樂十年,順天府發生了一起惡媳婦毆打婆婆的案件,一惡媳婦因對新婚丈夫不滿,竟罔顧倫理道德,公然打罵丈夫,甚至還將婆婆也給毆傷了。

永樂年間,一女子罔顧倫理,公然打罵丈夫、毆傷婆婆,永樂帝:斬

按照當時的律法,兒媳毆打婆婆,乃是“十惡”重罪中的不孝之罪,按律應將其處死,而三法司也確實將這個毆打婆婆的惡媳擬為了斬立決。

然而,就是這個看似合理合法的判罰,卻遭到了刑科給事中的強烈反對,並導致三法司和刑科給事中之間爆發了非常激烈的爭執。

而經過一番爭執,雙方發現誰也說服不了誰,於是便將此案呈奏給了永樂帝,恭請永樂帝聖裁。

那麼,刑科給事中為何要反對三法司給出的判罰?永樂帝又將給出怎樣的聖裁?這其中到底有著怎樣的隱情?

大家好,我是西涼煙雨,今天我們就來聊一聊,這起發生在明朝永樂年間的倫理大案——驕橫媳婦毆傷婆:

永樂年間,一女子罔顧倫理,公然打罵丈夫、毆傷婆婆,永樂帝:斬

這個毆傷婆婆的惡媳喚做寄姐,其父親是軍中百戶,母親也是大戶人家出身,這種家世雖然稱不上多顯貴,卻也不是普通人家可比的。

而寄姐的丈夫名叫鮑石,只是一名普通的軍士,家中既沒有田產,也沒有錢財,只有幾間破瓦房,算是唯一的財產。

正常來說,以鮑石的家境,想要娶個普通百姓家的女子為妻都很難,想娶寄姐這種要家世有家世、要美貌有美貌的“白富美”為妻,純屬是痴心妄想。

但鮑石還是娶到了寄姐,因為他有個好爹,鮑石已經去世的父親,曾對寄姐的父親趙忠有過救命之恩,趙忠為報恩請,便將女兒寄姐嫁給了鮑石。

然而,寄姐雖然嫁給了鮑石,卻打心眼裡看不上鮑石,覺得鮑石就是個想吃天鵝的癩蛤蟆,自己可不能讓他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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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在結婚當日,寄姐隨便找了個由頭將鮑石趕出了婚房,然後立刻插上門閥,自己一個人在屋裡睡。

結婚當日,卻連婚房都進不了,鮑石自然不肯,可顧忌到寄姐孃家勢力大,鮑石也不敢對寄姐動強,只能暫時忍下這口氣。

到了第二天,鮑石前往了岳父趙忠家,將此事告訴了岳父、岳母,請求他們幫忙勸一勸寄姐。

趙忠夫婦是明事理的人,得知女兒竟然不讓鮑石進屋,夫婦倆都很氣憤,當即便跟隨鮑石來到了鮑家,對寄姐進行了一番說教。

在趙忠夫婦的說教下,寄姐終於肯讓鮑石進屋了,不過屋雖然進了,但鮑石依然上不了寄姐的床,兩人每天都是分床而睡。

俗話說“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鮑石娶了媳婦,卻上不了床的事情,很快就在十里八鄉傳開了,就連和鮑石一起共事的軍士們,都聽說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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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間,鮑石成了所有軍士的笑柄,而軍士們在嘲笑鮑石懦弱無能的同時,還不忘給鮑石出餿主意。

其中,有一個軍士送給了鮑石一包蒙汗藥,稱鮑石只要用藥將寄姐蒙翻,然後趁機與其同床,待寄姐醒來發現木已成舟後,自然就不會再與鮑石分床而睡了。

鮑石聽罷,覺得這個軍士說得有道理,於是在當天晚上,鮑石便按照軍士所說,用蒙汗藥將寄姐蒙翻,然後強行與寄姐同了房。

而等到第二天,寄姐醒來發現木已成舟後,竟然真的如軍士所說,不僅沒有發火,反而還語氣溫柔地跟鮑石說,讓他以後都在床上睡,鮑石聽後大喜,以為寄姐終於肯好好過日子了。

可讓鮑石沒想到的是,寄姐的脾氣就如同六月的天氣一樣時好時壞,若是心情好,便對鮑石笑臉相迎,若是心情不好,便對鮑石非打即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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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寄姐這般驕橫的妻子,若是放在一般人家,早就被丈夫收拾了,但鮑石礙於寄姐的家世,根本不敢對寄姐動手,所以只能默默忍受。

就這樣,轉眼過了三個多月,有一天鮑石突然患上疾病,臥床不起,而寄姐正逢心情不好,根本不願意搭理鮑石,還是鮑石的母親心疼兒子,出門為兒子找來了郎中看病。

經過一番診治,郎中給鮑石開了幾副中藥,讓他先服下看看情況,鮑石母親送走郎中後,便將藥遞給寄姐,讓她去給鮑石熬藥。

妻子給丈夫熬藥,本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可寄姐卻以從未熬過藥,不知道該怎麼熬為由,直接拒絕了。

鮑石母親見狀,內心雖然氣憤,卻也拿寄姐沒有辦法,只能親自去廚房將藥熬好,然後端到房中,讓寄姐伺候鮑石喝下。

寄姐接過藥,滿面笑容地應承著婆婆,稱一定會伺候鮑石喝下,可等婆婆離開後,寄姐便直接變了臉,不僅不給鮑石喝藥,反而還不斷小聲咒罵鮑石,罵他怎麼不早點死。

鮑石臥病在床,心氣本就不順,如今見寄姐竟咒自己早死,頓時暴怒不已,想也沒想就抄起床頭的馬鞭,對著寄姐打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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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不想,寄姐對此早有防備,直接後退一步躲過了馬鞭,然後欺身而上,將鮑石手中的馬鞭奪過,騎在鮑石身上便是一頓抽打,抽的鮑石痛呼連連。

鮑石的母親聽到兒子的痛叫聲,連忙跑來檢視情況,待見到寄姐在毒打兒子後,頓時怒不可遏,直接上前奪過馬鞭,然後如同寄姐打鮑石一樣,坐在寄姐身上,用馬鞭抽打寄姐。

寄姐吃痛,連忙掙扎起來,鮑石的母親畢竟年紀大了,力氣明顯不如寄姐,因此很快就被寄姐掙脫,並被寄姐從床上推了下去。

寄姐對婆婆毆打自己的行為很是生氣,見婆婆跌倒在地起不來,便又上去踹了兩腳,然後一路跑回孃家,跟父母哭訴鮑石母子毆打她,求父母給她做主。

俗話說“知子莫若父、知女莫若母”,趙忠夫婦對女兒知根知底,根本不信她的話,只以為她是和鮑石吵架了,等過一段時間氣消了,自然也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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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事情並沒有趙忠夫婦想得那麼簡單,鮑石所在的軍營裡,有個名叫譚德的千戶,其為人一生正氣,容不得半點惡事。

譚德在得知寄姐的所作所為後,很是憤憤不平,他認為像寄姐這樣打罵丈夫、毆傷婆婆的惡婦,就應該交官法辦。

於是,譚德直接帶著一隊親兵來到趙忠家,強行將寄姐捆綁了起來,然後送到衛鎮撫司治罪。

衛鎮撫司問明緣由後,卻有些犯難了,因為按照當時的律法規定,這種案件只能由受害人,也就是鮑石母子親告,官府才能受理,譚德與此案無關,根本無權控告寄姐。

可譚德畢竟是畢竟是軍中千戶,衛鎮撫司也不好直言拒絕,於是只能將案件上報給三法司,讓三法司來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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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三法司在詳閱案情後,認為寄姐毆傷婆婆,犯的乃是“十惡”大罪中的不孝之罪,這種重罪即使不是親告,也應將被告人治罪,於是便按律將寄姐擬為了斬立決。

但刑科給事中卻不這麼認為,在他們看來,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既然律法明文規定了“非親告、不受理”,那隻要鮑石母子不控告寄姐,三法司便不能治寄姐的罪。

雙方各執一詞,爭吵得面紅耳赤,卻誰也說服不了誰,最後只能將案件上奏給永樂帝,恭請永樂帝裁決。

而永樂帝在查閱案情後,當即批示道:“此婦無可生之理,既如法誅之。”,翻譯過來就是,寄姐既然觸犯了律法,那依律殺了便是。

有了永樂帝的批示,三法司立即將寄姐處死,刑科給事中雖然心中不滿,卻也只能忍著,畢竟皇權要遠遠凌駕於律法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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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今天的故事就講到這裡,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如果您喜歡,別忘了點贊、關注我,您的支援是我前行的最大動力,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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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西涼煙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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