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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湖南一位父親假死試探兒女孝心,誰知反被兒女告上法庭

2006年七月的一天,家住湖南懷化的江雲菊接到一個電話,接通後聽了幾句,人就如遭雷擊一般,突然癱坐在了沙發上,嚎啕大哭起來。

哭聲驚動了臥室裡的劉夢雨,她跑出來問發生了什麼事。只見母親趙雲菊悲痛欲絕地說:“你爸爸今天早上突然走了!”

這突如其來的噩耗讓劉夢雨難以相信,昨天晚上,她離開父親吳志清的病房時,他的精神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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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網路

醫生也說他身體恢復得不錯,沒有落下太大的後遺症,過幾天就可以出院了,怎麼就突然離世了呢?但電話是父親最要好的朋友劉軍打過來的,他不可能拿人的生死開玩笑!

此時的江雲菊,必須接受丈夫離世的事實,她強打起精神,準備給丈夫辦理後事。

為遺產,吵鬧靈堂

江雲菊和女兒趕到殯儀館時,劉軍告訴她們,因為天氣太熱,他自作主張先把人火化了。

聽劉軍這麼一說,江雲菊悲憤不已,她埋怨劉軍做事草率,就連丈夫最後一面都沒能見到。

但想想劉軍也是一片好心,江雲菊便痛哭著接過丈夫的骨灰盒,對劉軍說:“老吳辛苦一輩子,不能就這麼冷冷清清地走了,我要在家裡設個靈堂,麻煩你通知一下他的親朋好友。”

於是,三個人回到家裡,一邊佈置靈堂,一邊在電話裡給吳志清的親朋好友報喪,其中也包括吳志清和前妻生的三個兒女。他們也是最先來祭拜的人。

三個人進屋後,沒有悲傷的表情,也沒有點紙焚香拜祭亡靈,更沒有問他們的父親是怎麼去世的。而是把房門一關,就逼江雲菊母女交出吳志清的財產。

原本是辦喪事,結果成了財產糾紛的吵鬧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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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志清的三個兒女,一個人守在門口,讓來祭奠的人回去;兩個人逼著江雲菊交出吳志清的遺產,並說他們才是吳志清的親生子女,是真正的遺產繼承人。

一時間,靈堂裡被鬧得烏煙瘴氣,江雲菊哭著幾次要打電話報警,但電話都被奪了過去。

劉軍也從中勸解,但卻無濟於事。

就在此時,屋外忽然傳出一個聲音:“開門!我是吳志清!”

屋裡瞬間安靜下來,所有人都驚呆了!

還是劉夢雨反應快,她趕緊跑到門口,開啟門。

“爸爸!”

吳志清活生生地走進了客廳。

江雲菊哭著撲到他的懷裡,萬分悲痛地說:“老吳啊,你這是魂回來了嗎?”

吳志清的三個子女則驚恐地看著他:“你,你不是已經死了嗎?”

“我如果不死一回,怎麼能看清你們幾個孝子的真正面目!”吳志清冷冷地回答道。

都說人死不能復生,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一切還要從頭說起。

生疑心,夫妻反目

1996年的一天,吳志清在一家酒樓裡用餐,席間上衛生間時,發現一名年輕女子坐在樓道里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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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便上前詢問,女子告訴他,自己是酒樓的員工,因為生病沒請假,被酒店辭退了,沒有工作又無落腳之處,這才悲傷地哭了起來。

吳志清看女子可憐,便生了憐憫之心,就問她願不願意到自己家裡當保姆,女子欣然同意了。

於是,吳志清把她領回了家,這名女子就是江雲菊。

吳志清之所以要僱傭保姆,是因為他的妻子張玉梅身體不好,一直在家休養。家裡又有兩個男孩兒,一個女孩兒,繁重的家務活,讓張玉梅的身體也吃不消。

吳志清心疼妻子,一直想找個保姆,剛好碰上江雲菊,便將她帶到張玉梅面前,徵求她的意見。

張玉梅見江雲菊確實可憐,便同意她留在了家中。江雲菊到了吳志清家裡之後,人十分地勤快,把家裡收拾得井井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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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志清看著也高興,時不時地送給江雲菊一些小東西,以示獎勵。

可時間久了,張玉梅便覺得他們之間有私情。

尤其是這幾年,吳志清當了公司的銷售科科長,經常在外面應酬,晚上回家很晚,兩人之間幾乎沒有了夫妻生活。

張玉梅便懷疑,吳志清之前就和江雲菊有染,故意安排她到家裡當保姆。

有了這個念頭之後,張玉梅直接向丈夫攤牌,讓他把江雲菊趕出家門。

吳志清不同意,兩口子因此大吵一架。

江雲菊知道他們夫妻吵架的原因後,就辭職回了老家貴州。

按理來說,江雲菊已經走了,張玉鳳該好好過日子了,但她還是揪著這件事不放,每天疑神疑鬼,無中生有。

兩個人是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吳志清實在忍無可忍,便提出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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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鳳也同意了,條件是吳志清淨身出戶。不僅如此,她還挑唆三個孩子和吳志清對著幹,孤立他。致使吳志清心灰意冷,一個孩子也沒帶,光桿司令一個,離開了家門。

爭財產,子女裝孝

離婚後的吳志清在一次偶然間,又和江雲菊聯絡上了。江雲菊比吳志清小十歲,因為不會生育,結過兩次婚,但都被丈夫拋棄了。

兩個人也算是惺惺相惜,很快就走到了一起。

結婚後,他們領養了江雲菊姐姐家的女兒劉夢雨,劉夢雨也乖巧懂事,吳志清很喜歡她,一家三口日子過得倒也順心如意。

2003年,吳志清從公司辭職,他利用自己的人脈和關係,開了一家小公司。經營幾年下來收益可觀,公司的規模也擴大到了幾百萬。

2006年7月,吳志清忽然中風,被送到了醫院。

江雲菊和養女劉夢雨忙前忙後,無微不至地照顧著他。

也許是人上了年紀,吳志清有了立遺囑的想法,他想把自己名下的所有財產,都留給江雲菊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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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此時,吳志清的姐姐前往醫院探望他,他就將自己的想法告訴了姐姐。

對於吳志清的做法,他的姐姐不同意,認為他的財產,多少都該給自己的親生子女留一點。

其實吳志清在立遺囑前,也考慮過這件事,但一想到這麼多年,三個孩子對他冷漠的態度,他就覺得心涼。

當初和妻子離婚後,吳志清也試著緩解跟子女之間的關係,但無論他怎麼做,三個子女就是不接受他。慢慢地父子之間就沒有了往來。

所以,吳志清這才把全部遺產留給江雲菊母女。

再說吳志清的姐姐,她回家之後,就把吳志清準備立遺囑的事情,告訴了張玉梅。

張玉梅就叫來三個孩子,讓他們去醫院照顧吳志清,裝也要裝出孝順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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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吳志清的三個子女來到醫院,對他開始噓寒問暖,關懷備至。對待江雲菊也是客客氣氣,非常有禮貌。

看著子女們的態度,突然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吳志清一時不知道該如何立遺囑了。

思來想去,吳志清心生一計,他找到最好的朋友劉軍,用假死的方法,試一下三個子女的孝心。這才出現了文章開頭的一幕。

所謂人心不可試,一試全劇終。吳志清透過這次假死,也徹底看清了三個子女對他的態度。

所以,他毫不猶豫地將名下的全部財產,都留給了江雲菊母女。

結尾

這件事原本可以結束了,但幾個月後,吳志清接到了法院傳票,他被三個子女告上了法庭。

2007年8月15日,吳志清父子四人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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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子女們說:在吳志清病重期間,他們履行了自己的贍養義務,就不應該被剝奪繼承權。所以,他立下的遺囑無效。

在經過幾個月的調查取證後,法院最終判定:吳志清的財產,是他和妻子江雲菊的共同財產,他有權利自行分配。所以,吳志清的遺囑有效。

一場因財產引發的家庭糾紛落下帷幕,可以想象到,吳志清和他的三個子女最終成為陌路人。

《三字經》中的“父子親,夫婦順”,說的是父母與子女之間要相親相愛;夫妻之間則要尊重、和睦相處。

但現實生活中,很多夫妻過著過著就散了;很多事情走著走著就變了,究竟是誰之錯呢?

你對這件事怎麼看?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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