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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6年,清嘉慶十一年,江西。
正午時分,豔陽高照,68歲老人來到兒子婚房,想叫兒子兒媳起床吃飯。
結果,只見洞房大門緊閉,兩人毫無動靜。
老人喊了幾聲後,便開門進去,卻被眼前的情景嚇壞。
房間內沒看到兒子,只見兒媳婦赤身死在床上,身上沒有傷痕,被子很凌亂。
兩人昨天才拜堂,才過了一夜,兒媳就慘死在屋內,兒子不知所蹤,昨晚究竟發生了什麼
?
老人姓楊,50歲老來得子,對於兒子楊義,可謂是百依百順。
楊義18歲時,老人愁著為他相親。在和漁民張老漢聊天時,得知他家,有個待嫁閨女芸娘。
老人託媒說親,張老漢爽快答應,擇日拜堂成親。
婚禮當天,鼓樂齊鳴,鞭炮聲響起,很是熱鬧。
拜了天地以後,楊家設宴款待親朋,新娘新郎忙碌,直到天黑,客人才散。
看著新郎新娘入了洞房,老人非常高興,想著自己不久,就能夠抱上孫子。
來到祖先的牌位前,他燒上幾炷香,默默祈禱祖宗保佑,希望楊家香火壯大。
拜完祖先後,聽到兒子與兒媳婦的說笑聲,老人心滿意足,回到房間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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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老人起得很早,洞房內卻沒任何動靜,老人心領神會笑了,便外出工作。
誰知中午回到家時,婚房依舊房門緊閉,老人叫了幾聲,無人應答,便開門進去。
這時,出現了開頭的一幕。
新婚之夜,兒媳婦就死在床上,兒子不知所蹤,他趕忙跑去告訴親家。
張老漢趕到後,看著16歲的女兒慘死,扯著老人,要他償命。
老人好言寬慰,暗示兒媳應該有隱疾,否則不會無端死去。眼下最重要的,應該是讓她入土為安,否則屍體腐壞後,更是難看。
最後,芸娘被埋在夫家的墳墓了。
看著年輕貌美的女兒,就這樣慘死,張老漢心有不甘,把親家和女婿,一起告上縣衙。
他懷疑,女婿將女兒殺害後逃跑,親家為了毀屍滅跡,才迅速把女兒下葬。
如果真是這樣,作案動機是什麼呢?兩人才結婚,女婿為何要痛下殺手呢?
知縣立案後,趕往案發現場調查,誰知新娘已下葬,洞房內所有現場都被破壞。
無奈之下,知縣決定開棺驗屍,結果更是讓眾人嚇出冷汗
當衙役開啟棺材時,裡面躺著不是16歲新娘,而是年過六旬的老頭。
只見男屍鬚髮皆白,皮膚髮皺,後背還有一把斧頭!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新娘的屍首到哪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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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把目光集聚在楊老頭身上,畢竟棺材是埋在他家院子裡的,作案嫌疑最大!
可他一問三不知,知縣大怒,命人大刑伺候,老人身板扛不住打,很快就暈了。
老人醒來後,依舊死活不開口,知縣無奈,只好將他關押,等待進一步調查。
一個月後,兒子楊義出現了,他來到縣衙自首。
知縣大喜,立馬升堂審訊,這時,楊義才說出了當晚的事情。
據他回憶,當晚兩人在床上嬉戲,他用手掐新娘的神闕穴,新娘耐不住癢,不停地大笑。
楊義覺得好玩,便用力來掐,沒想到,新娘忽然沒了動靜。
一開始,他以為新娘是故意嚇他,然而等了許久,新娘依舊沒有聲音。
他感覺不對勁,便點起蠟燭檢視,才發現新娘已經斷氣了。
洞房花燭夜,新娘就這樣死了,楊義慌了,簡單收拾一下,就逃走了。
在外躲藏的日子裡,他聽說父親蒙受冤屈,生不如死,這才鼓起勇氣自首。
知縣放出了老人,將兒子繼續關押,以便後續調查。
即便知道新娘的死因,問題裡,棺材裡的屍首,怎麼變成了老人,這個老人是誰,和新娘屍首的失蹤,會有關係嗎?
縣衙張貼出告示,希望有人能認領屍體,結果三個月過去了,一無所獲。
按照清代《吏部處分例》規定:
州縣官辦理案件,如果遲延不結,違限三個月者,降三級呼叫,四個月者革職。
也就意味著,如果還不破案,這位鄭知縣,可能被降級,甚至被炒掉!
也許有人會說,隨便定案就行。是的,古代經常有官員這麼做,只可惜,這位知縣,是位清官,他準備告知上級,請求處分。
就在這時,反轉來了,楊老頭找到了芸娘,活人芸娘。
3
那天,老人去湖邊打漁,看見一位少婦在邊上洗衣服,很像自己死去的兒媳。
他心有顧慮,不敢向前看,便試探問句:
芸娘,你可認識我嗎?
少女聞聲,回頭一看,大驚失色,停頓幾秒後,她主動走向前:
公公,你怎麼會來到此處呢?
老人嚇壞了,驚慌說道:你是人還是鬼?
芸娘回覆:公公不要多心,媳婦乃是人,不是鬼。說罷,便拉著他,往湖邊走。
這時,一個身背木匠工具箱的年輕人趕來,上前就拉著芸娘,想要離開。
芸娘一面掙脫,一邊高喊:
寇三狗,你這奸惡小人!還不快放手!如今我公公在此,你還敢逞兇嗎!”
三人的拉扯,吸引了眾人前來觀看。
年輕男子高喊:這婦人是我媳婦,這個無賴老翁,竟然要拐帶她上船。你們大家評評理,我該不該把媳婦搶回來呢?
眼看著爭執不下,路人提議,將三人交給官府裁決。
公堂上,芸娘說出了事情的來龍去脈。
那晚,她和丈夫在嬉鬧,不知為何就昏了過去。等她醒來,發現自己在棺材裡。
她拼命拍打著棺材喊救命,沒過多久,有兩個人聽到聲音,打開了棺材。
兩人是叔侄,一個不足20歲叫寇三狗,一個超過60歲,叫寇忠。
芸娘被救出後,寇忠要將她送回家,結果侄子死活不肯,認定這是天賜良緣。
他沒有錢娶親,如今有現成美女,一不煩紅媒,二不費聘金,三不用擺宴請客。
無論如何,他都不肯放走芸娘。
兩人起了衝突,寇三狗狼心狗肺,居然乘人不備,抽出斧頭,當頭劈向叔叔,叔叔當場死亡。
芸娘害怕極了,想要逃跑,結果被一把拽回,手腳被綁,嘴裡塞破布,絲毫不能動彈。
隨後,侄子便把叔叔的屍體,放在棺材裡,並挖土掩埋。
芸娘被囚禁後,沒有自由之身。後來她想到,只有出門,才能逃生機會。
因此,她不再忤逆寇三狗,變得很溫順,贏得了出門的機會,這才遇到了公公。
審訊至此,真相大白!因為楊義受到牢獄之災,所以縣太爺赦免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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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件,在當時被稱為奇案!
本來夫妻因為嬉鬧,差點出人命,而公公不懂,草率將兒媳埋葬,最後落入奸人手中。
若不是芸娘遇到公公,也許就成了懸案。
當然最可恨的,一定是寇三狗,搶走別人妻子,謀害親叔,傷天害命,罪有應得!
關於這起案件的奇妙之處,鄭知縣認為:
此乃天道不爽也。
換句話說,多行不義必自斃!只要壞事做多了,終有一天,會付出代價。
幸運的是,遭此一難後,楊義夫妻倍感不易,更加恩愛。
兩人白頭偕老,楊家兒孫繞膝,也算是因禍得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