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雨的天氣,瞥見位於高登大酒店20層樓頂之上的原已鏽跡斑斑的霓虹燈招牌已換成了噴繪材質,曾經青年大街之上的一道風景,或許就此再也不會點亮。
高登大酒店原為瀋陽市屬的三產單位,在高階酒店尚未進入瀋陽市的年代,1995年落成的高登大酒店曾經風光一時。
1999年,瀋陽拆除了青年大街上的三座平臺橋,高登大酒店作為指揮部,由時任市政府副秘書長的泰明坐鎮20層會議室,下達了爆破指令。
同是1999年,
“慕馬大案”的拉開了序幕。
在“慕馬大案”落幕後,瀋陽市一時陷入困頓,財政入不敷出,高登大酒店亦逐漸落寞。
2007年,幾經倒手以後,瀋陽市建投價值2。96億元的債權,轉讓予民間,由大連大顯公司以1。12億元受讓。該債權的核心資產即為瀋陽市建投持有的高登大酒店51%的股權。隨後,大連控股以1。7億元將高登大酒店的股權轉讓予疑似關聯方金博信置業。由此昭示曾為國有資產的高登大酒店由此流入民間。
由2007年至2019年間,高登大酒店的經營不但未見起色,反而江河日下,不斷被股東裹挾著作為多筆借款的擔保人,目前仍高懸於失信執行人名單之中。
在經歷一系列負面風波後,2019年大連大顯(*ST大控)退市,高登大酒店淪為棄子。
時至今日,高登大酒店雖仍屹立於繁華的青年大街,但屬於他的繁華卻已遠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