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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治療的肝臟毒性反應

免疫治療的肝臟毒性反應

本文作者:陳盛陽(深圳市羅湖區人民醫院藥學部臨床藥師)

高文斌(深圳市羅湖區人民醫院腫瘤內科)

免疫檢查點抑制劑相關性肝臟毒性反應也是常見的不良反應,最常出現在首次治療用藥後的第8~12周。由於肝功能檢查是抗腫瘤治療期間常規的檢查專案,而且在每個治療週期中至少需要檢查2-3次,因此,肝臟出現不良反應的時候較為容易被及早的發現。

肝臟毒性反應主要以轉氨酶升高為主要表現,也可以伴有膽紅素升高,部分患者還可以出現一些非特異性的臨床症狀,包括髮熱、食慾減低、厭食,腹脹等反應,還可以出現尿色加深、皮膚髮黃等表現。由於這些表現也是腫瘤患者,或者是抗腫瘤治療中常有的症狀,臨床上還需要對臨床症狀加強觀察。即便如此,對肝臟功能損害的評估還是有賴於肝功能化驗檢查的結果。

免疫治療的肝臟毒性反應

抗腫瘤治療過程中出現的肝臟轉氨酶升高是一個多因素作用的結果。在實施干預和治療之前,首先需要判斷轉氨酶升高的具體原因。首先,需要排除在我國導致轉氨酶升高的諸多常見原因,包括病毒性肝炎、脂肪肝、酒精肝、藥物性肝損害等。其次,在抗腫瘤治療期間所採用的化療藥物、靶向藥物、免疫治療等也會產生肝損傷。第三,在診療過程中還需要排除肝轉移的發生。只有當這些因素均排除以後,才會考慮為免疫相關性的肝毒性反應發生。

免疫相關性肝臟毒性反應的臨床分度(分級)主要是根據轉氨酶的數值進行的。

輕度(1級)肝臟損害,轉氨酶升高的數值小於正常值上限的3倍。此時的免疫治療藥物可以繼續進行,對症保肝治療的同時繼續密切觀察肝功能變化即可。

中度(2級)肝臟損害,轉氨酶升高的數值為正常上限值的3-5倍。此時需要暫停一段時間的免疫檢查點抑制劑治療,同時給予必要的保肝治療,密切觀察肝功能變化,每週檢查肝功能2-3次,肝功能出現漸進性或者繼續惡化的時候,則需要儘早使用激素治療。

重度(3級)肝臟損害,轉氨酶升高的數值為正常上限值的5-20倍。此部分患者則要永久的停用免疫檢查點抑制劑治療,保肝性藥物對症治療聯合激素的使用自然也是必不可少的。同時,還要密切監測肝功能,每1-2天即需要監測一次轉氨酶的變化。上述治療效果不好的,則需要再聯合1種免疫抑制劑使用,如他克莫司或者驍悉等。除此之外,轉氨酶升高數值大於1級,膽紅素升高大於1。5倍的上限值也需要歸到重度損傷範疇之內。

危及生命(4級)肝臟損害,轉氨酶升高的數值為正常上限值的20倍以上。此部分患者的診療與重度(3級)肝臟損害相似,需要注意的是,此類患者應及早、靜脈、足劑量使用激素,每日進行肝功能檢測。

免疫治療的肝臟毒性反應

關於免疫檢查點抑制劑再使用問題,原則上確定“3級肝臟損傷的患者中將永久性停用免疫檢查點抑制劑”,對於這一點還有一定的爭議。對於大部分學者來說,都不建議再使用,除非是腫瘤患者屬於對激素敏感,肝損傷可以被降到1級毒性反應,而且是對免疫檢查點抑制劑治療有效,但是治療週期不夠的患者,有了這些在診療上具有診療優勢的條件情況下,才有重新啟動實施免疫治療的可能性,但是,這樣的治療一定要在密切監測肝功能的情況下進行。

對於肝轉移患者,由於其轉氨酶本身即升高,一般在2級肝臟毒性以內的肝功能也是可以進行免疫檢查點抑制劑治療的。如果治療中出現免疫相關性肝臟損傷,ALT/AST升高超過基線的50%,並持續1周以上,則需要永久的停止免疫檢查點抑制劑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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