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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級待遇之外,軍人還看重家屬隨調這個待遇

劍客楚 三劍客

職級待遇之外,軍人還看重家屬隨調這個待遇

三劍客 漫畫 大唐

有人說,軍人的心頭肉有三:職級、待遇,還有一個,就是

家屬隨調。

見過很多軍人,本身很優秀,進步不算慢,工資收入並不低,看上去也很成功,但心底的苦楚卻難以訴說-

比如:與家屬、孩子兩地分居,聚少離多。

每逢佳節倍思親。尤其是逢年過節的時候,正是部隊戰備訓練最緊張的時候,那種酸爽的感覺,刺痛骨髓。

很多軍官說,有時候很羨慕軍士。因為軍士的家屬,因為沒有工作和編制的牽絆,結了婚、有了孩子,就毅然決然跟到駐地,免受分離之苦。而捨不得工作和編制的家屬和軍人,就只能幹瞪著眼,羨慕嫉妒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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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劉就是這個群體中的一員。自結婚不久,他和家屬就在商討團聚的方式。

家屬權衡利弊,

“如果我過來,只能放棄事業和工作,孩子面臨轉學和適應新環境。團聚是團聚了,但新問題又來了。我的工作解決不了,住房沒有著落,駐地的環境不能跟老家相比,孩子接送成問題…”

沒等家屬說完,老劉心中一時翻江倒海,不是滋味。

隨調是最好的解決辦法

,但是難度太大。單位還有雙軍人兩地分居,一時都解決不了,更何況老劉這種情況。

家屬說得沒錯,團聚是個“體系”工程。人在一起了,還有衣食住行的需要。“如果不能安排工作,光靠自己一個人的工資,要付房租、子女教育、吃喝穿用,怎麼生活?”

人人都向往詩和遠方,但星辰大海都有門票,通向詩和遠方的路費也很貴。

“只能等退役了!”老劉安慰自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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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想法不是沒有道理。軍人家屬隨調這種尷尬的處境,與我軍現行家屬安置規定息息相關。

《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第54規定:軍隊轉業幹部隨調配偶的工作,安置地黨委、政府應當參照本人職務等級和從事的職業合理安排,與軍隊轉業幹部同時接收安置,發出報到通知。

新制定的《退役軍人保障法》第29條規定:符合條件的軍官和軍士退出現役時,其配偶和子女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隨調隨遷。

從上可見,軍人家屬的隨調,尤其家屬有公務員、事業編制的,需要黨委、政府安排工作的,其隨調是與退役軍人安置同時進行和掛鉤的。

現役軍人家屬隨調,則不在此列,這不能不說是一種缺憾。

更重要的是,這種同時進行和掛鉤,越來越適應不了形勢的變化。

隨著改革強軍的深入推進,軍人輪換交流和交叉任職的開展,服役地經常發生變動是一種新常態。

試想,如果未來軍人服役地變化了,家屬既不願意去新的服役地,又無法重新回到家鄉,她們——該何處何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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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防和軍事立法中,已經提前考慮到這種情況。

新制定的《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第42條規定:軍人服役所在地發生變動的,已隨軍的家屬可以隨遷落戶,或者選擇將戶口遷至軍人、軍人配偶原戶籍所在地或軍人父母、軍人配偶父母戶籍所在地。

當軍人服役地變化了,軍屬有3種選擇,

一是戶籍繼續留在原服役地,二是戶籍遷至新的服役地,三是回到原籍、父母、公婆(岳父母)戶籍所在地。

當然,由於牽扯到工作、住房、子女教育等一系列問題,僅靠自由落戶,很難讓所有軍人享受到政策紅利,部分家屬可能陷入到“回不去的故鄉,到不了的遠方”這種窘境。

為了從根本上解決軍人家屬隨調問題,《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第52條進一步規定:軍人配偶隨軍前在機關或者事業單位工作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安排到相應的工作單位;在其他單位工作或者無工作單位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提供就業指導和就業培訓,優先協助就業。

這無疑是兩地分居軍人的福音,其意義不言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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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軍人兩地分居問題,自由落戶和放開隨調就如同車之兩輪、鳥之兩翼,缺一不可,對解決軍人“後路”“後院”“後代”問題具有啟發和標本意義。

當然,法治保障有了,更期待通道暢通,將政策的關愛帶給基層,將組織的溫暖傳給一線,打通末端投遞的最後“一公里”瓶頸。

一是執行力度的問題

對軍人家屬隨調法律法規中,多是授權性規範,而非強制性規範,可以安排,但不是必須安排。部分地區,在隨調上預置了相應的前提條件。

如有的城市規定,隨調家屬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幹部身份的,符合在市級有關部門安置,在編制空缺的情況下,由相關部門積極妥善進行安置。有的地方以“逢進必考”為由,要求家屬重新考試,不一而足。

當然,換位思考,不可否認地方政府安置壓力也很大,編制緊張,沒有更多的崗位安置隨調家屬,這是個解不開的結。據軍網資料來源,全軍現有隨軍家屬34萬多人,安置就業者僅17萬人,佔50%。軍改以後,軍人安置要完成從量到質、從有到優的轉變,地方安置壓力比以往還要大。

二是規範性的問題

。軍地單位不同、地域不同,軍人家屬隨調的程式、方法差異很大。如不同城市分配給軍人家屬隨調的名額、軍隊內部對名額的分配,“旱澇不均”,離精準和公平還有差距。

家屬反映,有的地方,每年隨調名額2個左右,甚至有的年份1個都沒有。有的部隊單位,由於隨調名額“僧多粥少”,要麼按照打分排隊,名額出不了常委,要麼“跑斷腿、說破嘴”。

有的地方隨調程式複雜,週期長,沒有相應的地方性法規對接,對口單位的工作流程模糊,辦事進度不清晰,好事辦不好;有的地方軍地溝通協調不順暢,互相推諉扯皮,把好事辦“黃”了。

這些問題都需要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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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難萬難,總不能讓軍人和家屬犯難。

無獨有偶,軍報10月11日以《穩後方就是助打贏》為題,報道了軍人駐地人民政府在新政策的支援下,透過隨調到當地政府相應機關上班,結束了兩地分居生活。

這種硬核保障,是導向,更是要求。軍人家屬隨調的意義很簡單,就是你執勤守國,我為你守家;家安則心安,心安則國安。

軍屬是軍人的半邊天,是部隊的“編外”人員,是國防和軍隊不可忽視的“後備力量”。

有家屬這樣吐露心聲,隨軍隨君,隨調隨安。你在哪裡,家在哪裡。

相信隨著改革強軍的深入推進,法制保障的落地、落實、落細,更多的老劉們會享受到政策實實在在的實惠,國家需要與個人選擇雙向奔赴,徹底解決軍人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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