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媒體同行告訴我一故事。
他所在電視臺,有位小有名氣的主持人汪某,
平時,同企業關係很是熟絡,認識不少老闆。
有人勸她,認識這麼多老闆,是你的優勢呀,
何不趕快下海創業,利用這些人脈資源,好好成就一番事業呢?
汪某深以為然,辭職下海,辦了一家公關公司。
摩拳擦掌,要開闢人生一方新天地。
然而,事情並沒有她想像那麼簡單。
下海沒多久,很快她就發現,
自己同老闆的關係,
已經發生微妙變化,
遠不像原來那般熟絡、那樣親熱了。
有的只是敷衍兩句,一談到實質問題,
便王顧左右而言他,支支吾吾,推三阻四。
還有的更是過分,聽到是她,咳嗽一聲,乾脆結束通話電話,
從此失聯!
與人交談她才明白,
其實這事比較普遍,
過去人家同你熟絡,是因為你身後有平臺,
人家需要的是你所在這個平臺!
如今,你已經辭職,有什麼是別人需要的嗎?
既然不能滿足需求,你還有什麼價值呢?
看到一篇文章《
自己不牛逼,認識誰都沒有用
!》
文章說,10多年前,偶然接觸到某“大人物”,
交談甚歡,蠻投緣的,相互留了電話,
原以為這是很重要的人脈資源。
未過多久,剛好遇到一困難,想到了這位“大人物”,
於是,長長地發一條簡訊,
沒回!
又打去一個電話,結果,聽到兩個字:
沒空!
這讓作者極有挫敗感。
這樣的挫敗感,我看還真得多挫幾回,才能教會他“愈挫愈勇”!
文章最後,作者得出結論,
只有資源平等,
才能互相幫助!
話是說得絕對了點,
但作為普遍現象,倒也並無大錯。
人在這世上行走,
確實離不開資源。
然而,
資源並非無價物,要想得到須付出。
也就是說,你要利用或者使用這些資源,
必須給出相應代價,
否則,一次兩次或許可以,
三次四次,肯定不行。
老詹對此也有體會。
沒有退下之時,
因為是報社老總,身後有一家堂堂大報,
所以,無論走到哪裡,別人都很熱情,
而且,需要辦成啥事,好像並不困難。
然而,退下之後,退休老頭兒一枚也,
要想辦什麼事情,可就沒那麼容易了。
當然,老詹是個明白人,
也沒過分地要求別人辦什麼事情。
恰恰相反,
退下之後,開一公號,
文章多多少少有了一些影響力,
留言希望上廣告的,或者要求加微信的,確實不少,
而且,越來越多!
是老詹越長越帥,越老越討人喜歡嗎?
攬鏡自視,顯然不是。
是因為,有人看到這老頭兒還是有兩把刷子,
是有一些水平和影響力的,
於是,老詹這又成了別人的資源。
這個道理,說穿了其實很簡單。
所謂資源,即可利用之價值也。
為何有價值?因為別人需要嘛。
經濟學有一基本原理:
價值與需求成正比。
當你能夠滿足別人需求時,你就有了價值。
越是能更多地滿足需求,你就越是有價值。
這個基本道理,老詹雖然明白,
實踐中卻仍然吃虧上當。
記得多年以前,曾應朋友之邀,參加京城某知名老闆飯局,
此老闆性格有點怪異,對企業、產品、個人,不願意宣傳。
我哪裡曉得這些!
去了,坐下,吃飯……
朋友熱情介紹我與老闆認識,
老闆相當冷漠地與我握了握手,
唔,不是握,只是蹭了蹭,
轉身走了!
弄得朋友有點尷尬,僵在那裡。
我也老大沒趣,真後悔來參加這個狗屁飯局!
老詹老矣,年逾七旬,
我知道我已經不是什麼資源,
不能滿足別人什麼需求。
雖然偶爾應邀出席活動,站站臺,
那也因為你是什麼什麼級,可以給別人撐撐面子。
如此而已!
如今,我需要真正要滿足的,是自己內心那點創新與寫作的需求。
每天吭哧吭哧,坐在電腦前,弄點自認為有意思也有意義的文字,
這些文字,確也能夠滿足一些喜歡寫作、喜歡動動腦筋的網友需求,
他們說,每天起來,第一件事,就是看看老詹的公眾號。
這對於我,已相當滿足。
好,不囉嗦了,就此打住。
但願這篇小文,能夠對一些網友有一點兒小小的幫助,
讓他們在今後的人生中少一些幻想,多提高提高自己。
因為,最靠得住的,
說去說來,還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