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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亂性,能不能構成強姦?

酒後亂性,能不能構成強姦?

一位工作了十年的民警說,很多性侵案都跟酒有關。很多人借喝醉酒趁人之危,與人發生性關係。事後拿酒說事的人很多。其實酒後亂性大多都是蓄謀已久,事實上就是是強姦行為。

酒後亂性是一種比較常見的現象,有很多不軌之人趁其喝醉酒進行不軌行為,與其發生性關係。當然如果發生關係取得對方當事人同意的話也是沒關係的,否則就很容易構成強姦的。那麼在對方完全醉酒情況下發生性關係算不算犯罪?

酒後亂性,能不能構成強姦?

要搞清這個問題,首先要了解下強姦罪的定義。

強姦就是在違背婦女意願的情況下,使用暴力或者強制手段強行與受害人發生性關係。暴力、脅迫手段容易理解,但違背婦女意志的手段還有其他手段,處於“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狀態,與其發生關係的,仍涉嫌強姦罪。

案件回顧:

酒後亂性,能不能構成強姦?

公司聚餐,女白領借酒消愁

張麗是上海一家外貿公司的高階白領,來上海也已經八年了,最近跟談了五年的男朋友分手,心情很是低落。正好這次公司聚餐,一向很少喝酒的張麗在飯桌上默默的喝起了酒。大家見狀都紛紛敬酒,不管是白酒還是啤酒,張麗也是統統來者不拒,正好借酒消愁。就過三巡,吃飽喝足,大家都各自回家。同事李振看張麗喝的爛醉就主動提出送她回家。於是李振就摟著張麗打上計程車將她送到住處。

見色起意,與其發生關係

李振將醉酒的張麗送到上海市黃浦區黃河路某小區的出租房內,張麗正好心情鬱悶加上喝多酒,就開始數落前男友的無情無義。李振看著眼前的張麗性感動人於是一把抱住了她,開始親吻。爛醉的張麗也是迷迷糊糊,期間也想推脫,奈何酒喝太多實在無力,整個人都癱住了。李振趁機就脫光了張麗的衣服與其發生了性關係。

酒後亂性,能不能構成強姦?

事後李振認定你情我願,女白領報警

早上睡醒後,張麗發現旁邊躺著一個男人,並發現自己一絲不掛,頓時大驚失色,趕緊穿好衣服找李振對質,李振說昨晚大家都是你情我願,再說你也分手,大家都是單身,在一起不是很好麼。張麗非常氣憤,於是報了警。

判定結果,屬於強姦

經描述,李振認定自己和張麗是自願發生關係的,她並沒有推脫,也沒有表示反抗,所以不構成強姦罪。上海市法院經調查認為,張麗處於醉酒和不清醒的狀況下與之發生性關係,在強姦過程中張麗還處於醉酒狀態沒有反抗,被害人是睡醒後才意識到自己被強姦的,張麗“不能反抗”、“不知反抗”也屬違背婦女意志發生的性行為,其行為構成強姦罪。經最後結果判定,李振以強姦罪判刑有期徒刑3年。

酒後亂性,能不能構成強姦?

如果當事人雙方是借酒助興,大腦清醒,你情我願發生關係屬於正常個人消費行為。但如果當事人一方醉酒已經處於迷糊狀態,性的防衛能力很弱,接近於睡著狀態;或者有些被害人喝多之後雖然意識很清醒,知道不能和對方發生性關係的;甚至事後被害人被威脅的,可以認為是“不知反抗”、“不能反抗”、“不敢反抗”。這些情況下都是認定為強姦犯罪行為。

寫在最後:

女生在外面喝酒一定要注意保護自己,特別是在陌生場合要學會拒絕,實在拒絕不了,要掌握喝酒的度,不喝高度酒不摻酒。有喝酒場合儘量確認有自己信得過的朋友或者閨蜜在場,這樣就能避免一些極端後後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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