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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手記」一年又兩月 再審終勝訴

「律師手記」一年又兩月 再審終勝訴

許久沒有動筆的衝動,直到收到了中院駁回對方當事人上訴,維持原判裁定書。回想起為期一年有餘的代理之路,感慨良多,值得留念。

引子

“博哥,這邊有個經濟糾紛,一二審都敗了,面臨執行。特別冤,你看能幫幫他們嗎?”

“我先看看材料,冤不冤得證據說話,能幫的一定幫”。

在研判判決書和核心證據後,我認為確實冤。原本對方欠他們大幾十萬,官司也打贏了,對方既不上訴也不還錢,拿著已經作廢的條據,反過來對他們提起了訴訟,而且一審、二審還都贏了,反倒過來執行他們。

值得一提的是,對方第一次起訴時,主審法官發現了端倪,對方慌忙撤訴。同一家法院換了一位法官,竟然全面支援了對方的訴訟請求。(之後的訴訟中,對方答辯撤訴是因為審限?)

這個忙,幫了!

連夜加班寫材料 法律文書故事化

當事人在找到我們之前,已經過了完整的訴訟程式,全面敗訴。時隔久遠,賬目繁多,本是同一案件,對方卻分成兩案起訴——梳理事實、抽絲剝繭,“痛”並快樂著。從往事中找出一件件原審認定錯誤或未能發現的事實,如同在迷霧中穿梭在一座法律迷宮。每一項申請的事由,又如同迷霧中的指路燈,直到走向勝利。

懷揣對當事人的同情、朋友的信任、對公正的渴望,我帶團隊小夥伴在辦公室熬了幾個通宵,終於完成了相關申請材料。

《XX法院不同法官同案不同判 支援虛假訴訟致“債權人變債務人”》,這是從繁雜的案件事實中提煉出的核心,類似新聞稿件中的提要。不同於常規的法律文書,這是讓承辦人秒懂全案的最佳方法。

戰之能勝 一路凱歌

抱著必勝的信念,在經過梳理案情、補充證據(168頁)、打磨文書之後,律師團隊正式開啟了這場再審之戰。

2021年10月,省高院聽證;

12月,首戰告捷:省高院裁定指令中院再審;

2022年1月,中院開庭;

2月,中院裁定:撤銷本院原一、二審裁判,發回重審;

7月,基層法院開庭;

8月,經審判委員會決定,駁回對方訴訟請求;

9月,對方上訴,兩案分別在中院再次開庭;

近期,中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至此,當事人終於從兩級法院生效裁判確定的債務人,恢復了債權人身份,消除了連本帶息近百萬元的經濟損失。

堅定律師自信 講好法律故事

不自信,是我所感受到律師行業,特別是剛踏入行業青年律師通病。其主要表現在:1、在代理案件時有畏難情緒,這也不行那也不中;2、在和辦案單位溝通時唯唯諾諾,即便是當事人或自身執業權利被侵害了,也不做抗爭,然後在委託人那裡埋怨辦案單位的不是。

前者,是技能和經驗問題,只要愛崗敬業,隨著時間推移自會消除。後者呢,恐怕就是理念問題了。

在把球踢給辦案單位之前,是不是得先摸著胸口想想:我們自己做到了嗎?

「律師手記」一年又兩月 再審終勝訴

公檢法司律,律師的社會地位確實不如“國家隊”。尤記得十餘年前剛轉行——從政法單位高接遠送的座上賓,到被司法輔助人員懟到懷疑人生的小實習,雲泥之別。即便如此,作者也從未感覺律師低人一等。只是隨著執業年限越來越長,比剛入行時的那種硬懟,處理時更加理性。

律師隊伍是依法治國的一支重要力量,只要我們心正身修,嚴守法律底線和職業道德,法律就是我們最好的武器。如果我們連自己的權益都難以維護,何談維護社會公正呢?當然,這有一個度的問題,先禮後兵。

在和承辦人溝通時,講故事很重要。沒人不喜歡聽故事,承辦人要的,是有足夠證據支撐的故事。所以,善於用文字呈現法律故事是律師必備技能。

法律文書故事化,要建立在對案件事實、證據、法律精準把握的基礎上。以新聞手法展開這種疑難案件的文書,能把故事講的更符合邏輯,也似乎更能觸動法官心扉。得益於曾經多年輿論監督稿件的經驗,法律框架內裝入新聞故事,還算得心應手。

當然,也曾聽到同行過質疑的聲音:張律師,您這麼寫顯得“不專業”呢。什麼叫“專業”?我認為,能把法律故事講明白才是真正的專業。如同白居易的詩,讓裁判者感同身受——法言法語中,帶著情感的溫度。同時,溫度的火候不宜太盛,畢竟是法律文書,不是新聞,更不是信訪件。

講故事,素材從何而來?這就是能證明事實的證據。原審為什麼輸?很多時候,是證據不足以讓裁判者形成內心確信。講好故事的前提,是做好相關素材的收集,包括不限於司法文書的全網檢索、書證的調取、證人的調查等等。核心事實的證據補充, 就是啟動再審最有力的槓桿。

贏得再審案件 不只是靠運氣

再審案件,屬於審判監督程式,有別於一審二審,再審既要維護生效裁判的既判力,又要對確有錯誤的生效裁判進行有限度糾錯。它是維護司法公正的最後一道防線,也是糾正冤假錯案、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最後法律程式保障,是業界公認的“疑難案件”。再審究竟有多難呢?看一組資料。

「律師手記」一年又兩月 再審終勝訴

(來源:智拾app)

這是從裁判文書網上統計的資料,不一定全面,卻也能反映出一定規律。河南高院全年受理再審案一萬餘件,進入再審程式的佔20%,發回重審的又佔這20%的15%,也就是3% ,發回重審後又改判的比例,一定會更低。

非常榮幸,我們做到了這3%。

贏得再審案件,確實是有運氣的成分:我們希望處理該案的法官,能從海量案件中“慧眼識珠”:這個案子確有錯誤,不是瑕疵,而是徹頭徹尾的錯案。再審文書為何要精雕細琢,言之有物,全面而精練,就是為了過這第一關。

在此,我們衷心感謝本案再審程式中省、市、縣三級人民法院的六個審判團隊及審判委員會成員——沒有你們的公正,就沒有我們的幸運。

幸運之外,還有兩方面關鍵因素。

1、當事人的重視:

雖然原審不如人意,仍相信法律公正,並且對律師足夠信任。有些當事人,翻了兩個法條,甚至是刷到了某音或某條的內容,就開始理直氣壯地指揮律師。說白了,是要找“法律程式助理”。然後律師團隊大量時間都放在了和當事人的溝通。不怕啥一樣的對手,就怕啥一樣的隊友。如此內耗,只會散精力、降士氣,結果不言而喻。

我們這個案件的當事人就非常配合,可以說指哪打哪。因為人在異地,案件細節的梳理幾乎都在微信上完成,凌晨2點都不耽誤溝通。完全按照律師制定的策略和節奏,不折不扣地實施,這是取得“事實”勝利的基礎。

2、律師團隊的勤勉 :

律師團隊的協同作戰就尤為重要,分工得當,各司其職,為著同一個目標而努力。如果不是團隊夥伴攜手相助,驚人的工作量難以完成。

無論你認為原審多麼不公,既然那麼裁判了,多少會有一定道理。我們要做的,就是找出這“一定道理”的荒謬,以證據和法律規定把這種荒謬展現出來。

說起來簡單,做起來不易。

就拿法律文書來說,小夥伴問我:老師,一份法律文書要改這麼多遍,有必要嗎?我說:文書是我們服務中為數不多的有形化成果。再嘔心瀝血,背後的努力是沒人看到的。呈現在大家面前的,就是這份文書。別說修改個十遍八遍,再多次也不為過。如果自己都不滿意,還指望別人驚喜嗎?

寫到這,不由想起十五年前某新聞大廈十樓辦公室裡,那個把稿子甩在地上的中年男人。那是點著蠟熬了一夜,修改三遍抄寫兩遍之後,自認完美的作品。“廢話、屁話、重寫!’”委屈、憤怒、羞愧,至今難忘,至今感謝。

不久前,法律影視劇《底線》熱播,裡有一臺詞讓我記憶深刻:我們辦的是案子,決定的是他人的人生。我們不是裁判者,但代理案件,總會多多少少影響到他人的人生。

當然,也有不止一位同行分享秘籍:只要給錢,來者不拒。大膽承諾,小心辦案。多拉快跑,交差完事。可惜張某人生性駑鈍,學不來也不願學。這就註定做不了吸金大律,還是踏踏實實的吧,蠻好。

帶著團隊通宵達旦,推窗看到天空的魚肚白。天亮了,烏雲總是遮不住太陽。

「律師手記」一年又兩月 再審終勝訴

後記

執業近十年,作者親自處理過不少疑難雜症,鮮有記錄。或是考慮到隱私、社會影響,再或是懶。直到前段時間,因某案代理方案惹得領導不悅:“都是律師,有什麼不一樣?”

一問驚醒夢中人。

多年以後,案情可能已經淡忘,可我們應該仍會記得那幾晚夏夜的鳴蟲,做核酸時傾盆大雨中的奔跑,以及對方當事人當庭的讚許。

相比錦上添花,更願雪中送炭。

維護公正,仍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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