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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男人,讓妻子離婚後,卻要離婚!誰說男人不能在一起. . . .

這是一件真實的事件。

丈夫大壯(化名)和妻子小玲(化名)結婚六年。有一個5歲的兒子,原本也算是十分完美的。大壯常年在外打工,小玲剛開始全職在家帶孩子。後來孩子稍微大一點也在外面找了個賣化妝品的工作。剛開始也算美滿,第二年小玲開始給家裡要房子,《因為剛開始結婚都在老家》以孩子大了去縣城上學為藉口。我們這邊縣城沒有房子或者商店的營業執照孩子根本去不了。

大壯剛開始不以為然,就想房子早晚的事早晚得買。回來之後就跟親戚朋友借了點錢付了個首付。買了房,之後小玲搬進了縣城。

小玲把孩子託付給她父母開始十天二十天的見不到人。一次偶然大壯村上的一個遠方妹妹在縣城一個賓館做前臺工作,正巧碰見小玲和一個陌生男人開房。 後天村裡人慢慢的都聽說了。再後來大壯的父母也聽說了。打電話通知了大壯,大壯知道後也沒心工作就回了老家。回來當天晚上一問小玲。她也直接攤牌了,早就寫好的離婚協議書。大壯也很爽快直接選擇離婚。這是他們最後一次見面。當天晚上小玲就走了。第二天大壯回了老家。實說了這個結果。父母說了(你們愛怎麼就怎麼我不管,但是孩子必須留下我帶)我們這邊有個風俗習慣離婚的女兒母親可以帶走。但是兒子必須歸父親。

矛盾就這樣產生了。小玲也是什麼都不要就要孩子?大壯也是什麼都可以給你,唯獨孩子不給。就這樣僵持了大概有兩個多月。小玲直接跟朋友去了外地,這天大壯中午喝完了酒。去小玲父母家想接回兒子。期間起了很大沖突。進到她家就被小玲父母連罵加打轟了出來。大壯當時就是不管你們怎樣我必須把孩子弄走。最後撕扯下終於大壯抱起孩子就跑了。直接回到老家把孩子託付給了父母,然後給了他母親兩萬塊錢,回到樓上越想越氣到廚房拿了一把水果刀,找了個計程車又去了小玲家?

進去什麼都不說看到人之間就捅了。小玲父親被捅了七刀當場死亡。小玲母親被捅了4刀。當然還有小玲哥家的女兒17歲,也捅了3刀。捅完拿著刀就跑了,被街上鄰居看見了,跑到家一看趕緊打的120。醫院車來了一看小玲父親當場死亡了。她母親和侄女拉到醫院。小玲媽沒到醫院就死亡了。侄女在醫院重症監護室待到晚上9點也宣佈死亡。

再說大壯跑回了他樓上他家,給他三個最好的哥們一一打了個電話。又喝了一瓶白酒。在17樓縱身一跳。當場死亡!

小玲得到訊息趕了回來。把父母安葬完的第三天一大早。買了一瓶農藥。一口氣喝完死在了父母墳前。

這是一個發生在身旁的真實故事。朋友們,珍惜自己的老公妻子,拒絕外界一切曖昧!

這樣的男人,讓妻子離婚後,卻要離婚!誰說男人不能在一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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