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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斯拉能否為自己為車主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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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還有著急為愛豆打call的特斯拉車主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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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特斯拉加入飯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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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特斯拉直面問題,迅速解決,讓大家出行安全有保障!

以下是Tifosi對本事件的專業資料分析:

Part 1 Tesla碰撞前運動資料

首先這是Tesla在事故發生前的資料,各大網站都有轉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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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份資料存在諸多問題被吐槽,例如資料取樣頻率嚴重不足,關鍵資料丟失(駕駛員踩制動踏板行程等),但是仍然可以從中找到很多本次事故發生的原因

使用6:14:22。35秒作為本次事故的起始時間,車輛在6:14:27。65秒發生了碰撞,整個事故持續時間共計5。3秒。在同一張圖內畫出速度v和減速度a隨時間的關係,由於關鍵的減速度在日誌中未傳送,使用dv/dt來計算每兩個速度取樣點之間的平均減速度,得到了這次事故的車速與減速度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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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還原:整個5.3秒的事故過程中,第0.8秒時,駕駛員踩下制動踏板,車輛開始減速;在前3.5秒內,制動減速度上升,車速一直保持下降;在3.5秒時,車速下降到約85kph,此時車輛減速度約0.55g,然後前後軸ABS均被啟用;0.5秒後,車速為75kph時,AEB被啟用,此時車輛減速度約0.62g;又在1.2秒之後,車輛發生碰撞,碰撞時速約48kph,碰撞前車輛瞬時減速度約為0.7g,整個制動過程的平均減速度約為0.4g,ABS觸發後的平均減速度約為0.57g

同時Tesla也上傳了主缸壓力訊號,我們也畫出了主缸壓力與對應的減速度曲線(這對後續基礎制動的分析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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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2 Tesla Model3基礎制動計算

Tesla Model3的基礎制動採用了前輪固定卡鉗*2,後輪浮動卡鉗的設計,卡鉗引數如下:

前卡鉗:2*D42,有效制動半徑133。8mm,後卡鉗:D43,有效制動半徑142。5mm,前後剎車片的摩擦係數0。38。

Tesla Model3在空載和滿載時,質量在1600kg至2100kg之間,前軸與後軸的載荷比約保持在0。82,本次事故的計算中,取前軸質量820kg,後軸質量1000kg。Model3的車輪半徑335mm,軸距2875mm。最後,Tesla Models採用的是博世公司提供的ibooster Gen2電子助力器,這是一個非解耦式的電子助力器,透過解析駕駛員踩下踏板的制動行程,來驅動ibooster內部電機給主缸加壓。

當Model3主缸壓力為P時,可以建立起來的整車減速度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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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主缸壓力P的單位改寫成bar,則a=0。144P,當在正常高附著係數路面前後軸均抱死時,a=10m/s2,此時主缸壓力約為69。4bar

在實際的駕駛過程中,Tesla Model3在60bar附近觸發了前後軸ABS,這個主缸壓力值與Model3基礎制動的設計值也是基本相吻合的,但在前後軸同時觸發ABS的時候,我們注意到最關乎核心安全的車輛減速度卻嚴重不足,大約只有0。55g,此後ABS持續工作直到碰撞發生,但是車輛的減速度也持續嚴重低於良好路面條件下ABS功能觸發時整車應當具備的減速度(正常車輛通常可以達到0。9~1。1g),最終導致了碰撞的發生。分析到這裡

基本可以排除本次事故是車輛制動助力失效所導致的,在駕駛員和電子助力器ibooster提供了充分大的主缸壓力之後,整車也觸發了ABS,但是減速度仍然不足,問題可能主要來源於電子助力器的後端。

Part3 ABS功能與踏板變硬

在本次事故和其他多次Tesla使用者抱怨的事故中,都出現了踏板變硬踩不下去這種現象,這種現象的來源是ibooster與ESC在ABS工況下共同導致的。其中ABS功能是透過ESC進行電磁閥的調製來實現的,首先來看ibooster+ESC的原理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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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ooster建立起來的壓力,透過TMC的兩個通道入口對ESC加壓,正常制動情況下ESC不會工作,高壓制動液直接透過電磁閥進入輪缸進行制動,

而當ABS觸發後,ESC會關閉ibooster的進液閥,在極端情況下,ESC的電機還會把液體抽回ibooster主缸。在此過程中,會出現ibooster主缸異常高壓的情況(類似本次制動後期主缸壓力達到了140bar)。同時,由於主缸的壓力非常大,ibooster電機無法繼續推動主缸,並且ibooster是一個非解耦的助力器,所以與ibooster電機剛性連線的駕駛員制動踏板和推杆也會出現無法推動,即踏板變硬的現象。

在博世對ibooster的軟體架構VDA360中,對此提出了一系列軟體模組功能劃分,Tesla Model3有沒有對ibooster和ESC的軟體進行大規模重改,目前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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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4 AEB介入與結果

本次制動過程中,觸發了AEB訊號,那麼AEB在本次事故中起到了什麼作用呢?可以看到,在第4秒時觸發AEB訊號,車輛速度為75kph=20。83m/s,在碰撞發生的第5。3秒時,車輛速度為48kph=13。33m/s,可以估算出,AEB觸發時,距離事故點的距離約為0。5*(20。83+13。33)*1。3=22。2m,按照通常的AEB觸發要求,這個警報發出的時候,距離前車距離已經過近了,假設在觸發AEB後始終以0。9g減速度直至靜止,制動距離也需要24。1m,

換句話說,按照Tesla AEB觸發的時間點和前車距離,即使制動效能完好,碰撞也是不可避免的,

這一部分主要是ADAS攝像頭演算法的問題,和本次制動力不足分析關聯不大。

目前L4和L5遠未普及,普遍的共識是駕駛員請求的優先順序要優於ADAS行車電腦的優先順序,因此大部分OEM的AEB邏輯觸發是有門檻的,在駕駛員一定強度的制動壓力請求下,AEB功能是不會被啟用的。

在本次制動過程中,ABS已被啟用的前提下,整車減速度已達到最大值,無論Tesla的邏輯是人優先還是行車電腦優先,AEB的啟用都不會進一步提高整車的減速度,進而對整車縮短制動距離有改善行為。

另外AEB啟用後,對AEB的功能檢測在ENCAP,CNCAP中都有對應的要求,不同的時速下觸發AEB後,對車速的降低值有具體的測試標準,

通常的要求是1秒鐘之內車速的相對下降值達到40kph或者45kph,本次AEB觸發後直到碰撞的1.3秒內,車速的下降值僅有27kph,這是一個很糟糕的AEB效果。

Part5 事故責任分析與小結

本次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在觸發ABS的瞬間,車輛距離前車的距離約33m,此時車速85kph,即使ABS正常工作,這也是一個相對來說比較短的制動距離了,

車主對車速和前車的預判存在一定的高估。

Tesla Model3的問題則更加明顯,最核心的安全失效問題來自於主缸壓力,ABS,減速度三者資料之間存在相互矛盾,其中主缸壓力和ABS訊號比較一致,但是與車輛車速或者減速度的偏差非常明顯,我們把主缸壓力按照基礎制動資料對應換算成整車減速度後,額外再加上0。1g能量回收的減速度,與車輛的實測減速度進行對比,可以得到本次分析最關鍵的一張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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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在制動前2.5s內,兩者的一致性是很好的,整車的減速度能夠體現駕駛員的制動請求(主缸壓力),在2.5秒之後,主缸壓力迅速上升,而整車的減速度則被限制在了一個很低的上升幅度內,最終在ABS觸發後最關鍵的1.8秒時間內,駕駛員和ibooster已經提供了遠遠超過車輛最大減速度所需要的制動壓力,但Tesla的ABS對外輸出了一個峰值甚至還達不到常規ABS觸發門檻的減速度,最終導致了碰撞的發生。目前而言,並未發現任何當時路面客觀條件的異常形現象。考慮到Tesla大規模重新改寫了博世關於ibooster和ESC的底層和上層控制軟體演算法,這一部分的軟體,尤其是ABS控制,電磁閥控制,ESC與ibooster和驅動電機能量回收互動之間的控制演算法,恐怕要牢牢背上本次事故最大的鍋。

從專業的角度,實在是看不過去特斯拉宣告中“主缸壓力僅為45。9bar”,“前撞預警及自動緊急制動功能啟動(最大制動主缸壓力達到了140。7bar)併發揮了作用,減輕了碰撞的幅度”等糊弄大眾的內容,如果非要問立場,答主的立場就是公平公正的支援弱勢消費者車主,在一些需要調查取證的環節上,廠家應該承擔更多的責任

對於路面的質疑,只能說目前為止,特斯拉,車主,監管部門都沒有提出任何異議,那隻能暫時預設這是一條正常良好工況下的公路,如果特斯拉不認可,可以提出各種說法和證據,而不是反過來讓消費者一一去證明:“路面沒有積水”,“路面沒有揚沙”,“路面沒有凹陷的坑”,“輪胎裡面沒有小石子”。。。沒有一個消費者有這樣的本事

核心的問題:

1. Tesla認不認可Model3的效能是在這條馬路上ABS觸發後1.8秒內,平均減速度大約是0.6g?如果認可,那就只是車主和Tesla在Model3制動效能上的認知存在分歧,Model3的ABS效能就是隻有這點能力;如果不認可,那請Tesla解釋ABS觸發後,平均減速度只有0.6g的原因,如果是客觀原因導致的,也請Tesla來主動說明,消費者做不到

沒有人說Tesla沒有制動,只是ABS制動的效能太差了

2. 車主在這樣的馬路上開118kph,以及在碰撞前33米處仍保持85kph的時速,答主佩服這樣人生大無畏的勇氣,以後遇見車主肯定遠遠讓開,哪怕是一輛完全正常工作的車,這次碰撞也很難保證一定能夠避免,不過肯定不會發生時速48kph的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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