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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才3個月,婆家就安排兒媳改嫁,她跪求公公:不要趕我走

人們常說: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

在這個無常的世界裡,沒有人能預測到,明天和意外哪個會先來到。我們也永遠不知道,哪一刻的選擇和分別,就會成為“永別”。

丈夫意外去世才3個月,婆家人就安排兒媳婦改嫁

28歲女子李珍是一名幼兒園老師,兩年前和丈夫趙剛結婚後,一直和公公婆婆住在一起。不幸的是,一場突如其來的車禍,讓丈夫的生命定格在31歲,留下一個一歲的女兒成為了她唯一的精神支柱。

丈夫去世才3個月,婆家就安排兒媳改嫁,她跪求公公:不要趕我走

丈夫意外去世後,所有的事情都是公公在處理。當後事打理完後,公公跟李珍說,總共獲得了90萬賠償款,除去安葬費用外,還剩下75萬。

按理說,賠償款裡有李珍和孩子的份,可公公並沒有把屬於她們母女倆的那一份單獨拿出來交給她,而是讓她做一個交代,看給孩子留多少錢撫養費。

李珍當時覺得自己是孩子的媽媽,為什麼要留撫養費在他們手裡呢?再說,到目前為止,自己都還一分錢都沒有拿到,就讓她給交代,未免也太過分了一點。

丈夫去世才3個月,婆家就安排兒媳改嫁,她跪求公公:不要趕我走

公公接著又跟李珍說,因為她還很年輕,只要趕緊找個人嫁了,還能生孩子。這個孩子就留在趙家,不用她管。公公還表明因為他們年紀大了,以後會把孩子過繼給別人養。

對於公公的安排,李珍無法接受。她覺得孩子的爸爸雖然去世了,可她這個媽媽還在,而且也有撫養孩子的能力,所以她不同意放棄孩子的撫養權,更加反對把孩子過繼給別人養。

此事過後,一家人的心裡開始產生了間隙。而接下來發生的事情,更是讓這個家走到了分崩離析的地步。

丈夫去世才3個月,婆家就安排兒媳改嫁,她跪求公公:不要趕我走

當李珍還沉浸在悲傷中無法自拔時,突然有個和婆婆關係比較好的阿姨上門跟她說:“你還這麼年輕,遲早會要再婚嫁人的。我這裡正好有一個合適的人選,對方也不計較你這樣的情況,我幫你們介紹認識一下,行不行?”

李珍迴應說丈夫剛去世才3個月,她沒有心思去想那些事情,只想好好陪著孩子,看著孩子健康成長。卻不料,公公婆婆屢次逼問她要一個滿意的答覆,因此讓她覺得那個媒人是公公婆婆安排而來,目的就是要安排她趕緊嫁人離開趙家。

丈夫雖然去世了,可李珍卻沒想過要離開婆家,所以她也從未主動提起過要賠償款的事情,卻沒想到,婆家人反而如此急切地想要她離開,讓她的心裡感到很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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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家人把兒媳往外趕,她跪求公公別趕她走

李珍是家裡的獨生女,在父母的百般疼愛下長大。當她的父母得知趙家不但沒有給予女兒公平待遇,還安排她改嫁時,曾多次主動上門和趙家人協商,可結果都因為趙家人態度很不好而鬧得不歡而散。

李家父母認為,李珍作為趙剛的妻子,理應得到相應的補償,還有孩子也應該由李珍來撫養。而李珍作為一個母親來說,她的錢都是孩子的,她只是想要得到一個公平待遇的態度。

李珍的母親還表示,

如果趙家人從一開始就公平公正地對待李珍,主動把該她母女倆的那一份補償金拿出來,那麼為了維繫一家人的感情,以及考慮到孩子的未來,李珍還是會把錢交給公公婆婆保管,好讓他們安心在家裡帶著孩子,李珍也可以放心在外面工作。

丈夫去世才3個月,婆家就安排兒媳改嫁,她跪求公公:不要趕我走

讓他們沒想到的是,趙家人的態度明顯是隻留孫女不留兒媳婦,所以他們才一定要去替女兒討要一個說法。可讓他們深感無奈的是,趙家人根本就不給他們好好協商的機會。當兩家人的矛盾不斷升級後,李珍不得不搬出趙家住到了單位宿舍裡。

突然的孤單寂寞加上內心的傷痛,讓李珍無法忍受孩子不在身邊的生活。為了儘快把孩子接到身邊來,她請來了調解員,希望在不傷和氣的情況下把事情處理好。

當李珍在父母的陪同下,帶著調解員剛到婆家說明來意後,就被公公婆婆和大姑子趙嵐不由分說地往外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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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家人怒氣衝衝地指責李家父母,說趙剛剛去世時,他們本來決定把李珍當女兒一樣留在家裡,可李珍的父母在女婿的喪禮上,拒絕讓女兒披麻戴孝,說她以後還要嫁人的,讓他們感到寒心。

婆婆還說兒子的去世讓他們悲痛欲絕,可李家父母卻表現得很冷漠,在女婿的喪葬禮上,連一分錢人情都沒寫,這些都說明李家從一開始就在做劃清界限的準備,而李家父母卻極力否認趙家人的說法。

就在雙方吵得不可開交時,李珍突然抱著孩子跪在公公面前,抓著他的衣服乞求他說:

“爸爸,不要趕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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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公公卻不為所動,婆婆也過來強行把孩子抱過去了,嚇得孩子哇哇大哭,場面一下子陷入到了一片混亂中。眼看鬧到了劍拔弩張的地步時,調解員只好勸李家人暫時迴避。

婆家人只留孫女不留兒媳,她態度堅決地要自己的孩子

到了第二天,大家再次來到趙家,希望經過一夜的冷靜後,雙方能坐下來好好談談。

可剛進門,趙嵐就開始數落起了李珍的各種不是。說她性格內向,很少與家人溝通。自從她嫁入趙家後,所有的家務活都由父母承擔,她什麼活都不幹。因為她是家裡唯一的兒媳,所以趙家人才從不計較。可趙剛去世後,她的一個行為卻深深刺痛了趙家人。

原來在趙剛火化當天,一行人回來後,發現這個家裡已經看不到趙剛的任何痕跡了。原本掛在牆上的婚紗照,全部都被取下來放到了雜物間。而且從那以後,李珍就不再睡婚床,睡到了另外一個房間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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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件事情,李珍解釋說當時取下那些照片的不是她,而是雙方親屬擔心李珍和公公婆婆回到家裡後,睹物思人,觸景生情,難以走出傷痛的陰影,所以透過協商後,由親屬們取下來的。

而她自己另外有相簿,裡面珍藏了許多丈夫的照片。她還準備去把手機裡的所有照片都製作成相簿,要讓女兒永遠記得有一個愛她的爸爸。

可是在趙嵐看來,李珍的心根本就不在趙家,她對丈夫的感情完全是虛情假意,想要孩子只是為了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而真正對孩子好的,其實是他們趙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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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趙剛去世後,趙家人就接手帶孩子的事情,他們發現孩子很瘦小,就由趙嵐帶去醫院檢查,發現孩子嚴重缺鋅缺鈣。回來一檢視,才知道李珍給孩子吃的是一百多塊錢一桶的便宜奶粉,所以,他們就給孩子全部換成了貴一點的奶粉,因此趙嵐認為李珍對孩子也不是真心。

面對婆家人的各種挑剔和百般阻攔,李珍抱著孩子就往外走。趙嵐見狀趕緊衝出去,憤怒地強行阻止李家人帶走孩子。她說,這個孩子關乎他們家存不存在的問題,如果孩子被帶走了,她父母就會覺得什麼都沒有了,活著也沒什麼意思了。

眼看孫女就要被李珍抱著離開,婆婆突然癱坐在地上失聲痛哭起來。老淚樅橫的公公堅持認為李家人要帶走孩子的目的就是想以孩子的名義來要挾他們,好從他們這裡多要賠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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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不同意帶走孩子的理由有三點:

一是覺得李珍才二十幾歲,將來肯定是要嫁人的,孩子也許會成為她的累贅;二是他們擔心孩子將來帶到別人家會得到不公平待遇;三是他們家娶兒媳婦的目的是希望家裡新增人員,兒子已經走了,要是孫女也走了,就沒盼頭了。

對於錢的問題,公公也表示已經跟李珍協商過,安葬過後剩下的75萬分成4份,另外李珍手上還有8萬夫妻共同財產。對於那8萬可以不計數,他再從賠償款裡拿出15萬給李珍。

公公的意思很明顯,兒媳婦拿錢走人,孫女得留給他們撫養,錢也多留一點給孩子。可一旁的李珍態度堅決地接話說:

“錢都給你,我只要我的孩子。”

丈夫去世才3個月,婆家就安排兒媳改嫁,她跪求公公:不要趕我走

雙方為了爭孩子的問題各不相讓,調解工作不得不再次終止。

大姑子的從中作梗,讓事情難以解決

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矛盾的焦點很明顯都聚集到了孩子身上,婆家人堅持要留下孫女,而李珍的態度其實也很簡單,就是不可能和孩子分離。

不過,

李珍仍然表示只要婆家人能公平合理地對待她,不為難她的孩子,不刁難她,不趕她走,對於嫁不嫁人的事情也由她自己做主,她還是願意繼續留在婆家生活。

至於錢的問題,李珍認為儘管說談錢傷感情,但事情既然已經這樣了,就不可能再回避談錢的事情了。

她希望把錢分為兩份,公公婆婆的那一份,由他們自己保管,她們母女倆的這一份,由她來監管。而孩子的那一份她會單獨存起來,等孩子到了18歲後,再交給她自己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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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孩子,李珍堅持不會答應把孩子單獨留在趙家,更不會同意將孩子過繼給別人養。如果公公婆婆非要趕她走,那麼她也必須帶走孩子,同時也會爭取自己的所有合法權益。

既然大家的出發點都是為了孩子,那麼只要好好溝通,就一定能有解決的好辦法。因此,調解員再次陪同李珍來到了司法所,希望在這裡能順利把事情處理好。

在所長的協助下,李珍的公公來到了司法所。為了避免和李家父母發生衝突,他提出只和李珍單獨談。

剛坐下來,公公就再次表示,李珍還年輕,不要為了他兒子的去世耽誤自己的青春,只要遇到合適的,隨時都可以改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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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他又說在兒子剛去世時,幫兒媳婦安排的改嫁物件是他們家的一個遠房侄子,在外面開挖機,年齡和李珍差不多,一直未婚。他們覺得對方看得起李珍,是李珍的福氣,不應該拒絕。

可李珍再三表態,她現在沒心思談嫁人的事情,同時她也希望,婆家人能讓她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

就在翁媳倆溝通剛開始不久後,聞訊趕過來的趙嵐,情緒激動地大吵大鬧,還要動手打李珍。為了避免節外生枝,大家不得不立馬送李珍離開,這次協商又因此而中斷。

李珍一直都想和婆家人透過溝通協商來解決問題,無奈大姑子每次從中作梗,讓事情難以和平解決。於是,她最後決定走司法程式。到時候,依照法院的判決來了結這段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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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換位思考問題,矛盾自然就迎刃而解了

人世間的傷痛莫過於白髮人送黑髮人的喪子之痛,和突然失去心靈依靠的喪偶之痛,以及幼年失去父母之庇護的痛。

而趙剛的突然離世,不僅給家人帶來了巨大的傷痛,還讓整個家庭在頃刻之間變得分崩離析。相信在九泉之下的他,也一定不希望看到父母和妻子鬧到反目成仇,對簿公堂的地步。

對於年邁的趙家父母來說,他們承受著晚年喪子的錐心之痛,然後希望留住最後的血脈可以理解。可母女之情是任何感情無法替代的,也是不能割斷的。如果讓同樣承受著喪夫之痛的李珍,再承受母女分離的痛,對她來說太殘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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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珍的公公說他們娶兒媳婦就是為了家裡新增人員的,所以他們必須要留下孫女。可他們沒想明白的是,

兒子走了已經成為了事實,如果把兒媳婦也“趕”走,那家裡就真的一下子變得空蕩蕩的了。因此還不如把兒媳婦留下來,把她當女兒一樣地看待。畢竟她是孫女的媽媽,把她留住了就等於留住了孫女。

再說,現在是婚嫁自由的時代,兒媳婦嫁不嫁人,不是做公公婆婆的能夠一手包辦的。

儘管公公說一切都是為了兒媳婦好,

但是過早的未雨綢繆,然後自作主張地規劃兒媳婦的人生,難免會引起兒媳婦的恐慌。

而事實也確實如此,自從被婆家人安排改嫁的事情後,李珍的心裡就開始有了牴觸心理,同時也有了防備心理,甚至開始認為自己是這個家裡多餘的人,才讓矛盾越來越深。

丈夫去世才3個月,婆家就安排兒媳改嫁,她跪求公公:不要趕我走

對於李珍來說,突然失去了丈夫後,孩子自然就成為了她的情感寄託,這一點也可以理解。不過,

因為她的敏感心理,以及太過專注於爭取孩子的事情,從而忽略了公公婆婆痛失愛子的感受,同時也忽略了彼此用心溝通的重要性

,才讓事情一步步發展到要對簿公堂的局面。

家裡的頂樑柱突然去世,對家裡的每一個人來說,都是一種沉重的打擊。作為一家人來說,

面對這種巨大悲痛時,本應該更加地團結起來,互相關心,彼此幫扶著繼續往前走。

可惜的是,他們雙方都只把心思放到了如何爭奪孩子的問題上。婆家人堅持只留孫女不留兒媳婦的做法,雖然可以理解,但到頭來,只怕兒媳婦和孫女全都會失去。

丈夫去世才3個月,婆家就安排兒媳改嫁,她跪求公公:不要趕我走

因為孩子才一歲多,離不開媽媽的懷抱,再加上李珍有穩定的工作,而趙家父母年邁又沒有工作,在法庭上應該很難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

不過,

當法律作出判決時,雖然是公正的,但是那一紙判決卻是冰冷的。到時候,傷害的不僅是兩家人的感情,更是孩子的未來。

李珍最終就算爭取到了孩子的撫養權,但孩子卻有可能從此失去許多親人的關愛,這種遺憾一旦造成,將會是永遠也無法彌補的。

其實,當矛盾產生時,如果每個人都能懂得換位思考,很多問題自然就迎刃而解了。

丈夫去世才3個月,婆家就安排兒媳改嫁,她跪求公公:不要趕我走

經歷了喪子之痛的公公婆婆如果能換位思考一下,就不會讓兒媳婦同樣承受骨肉分離的痛,而是會把兒媳婦當女兒一樣看待。

不管她以後嫁不嫁人都尊重她的選擇,並且讓她深信,這個家永遠是她堅強的後盾。那麼,就算兒媳婦哪天選擇改嫁了,她也會把婆家當成孃家,會代替去世的丈夫完成他沒完成的義務和責任。

同樣的道理,無法忍受母女分離之痛的兒媳婦,如果能在矛盾中換位思考,就會從自己的切身體味中去體諒公公婆婆的苦楚,然後把公公婆婆當自己的父母一樣關愛和尊重,諒解他們的一些不妥行為,用行動來告訴他們,自己會成為他們以後的依靠,那麼,做公公婆婆的自然會用心挽留兒媳婦。

天災人禍是常人無法掌控的,當意外發生後,家人之間唯有互相安慰和關懷,彼此理解和寬容地攜手往前走。遇到矛盾時要懂得換位思考,多溝通少計較。如果一家人能齊心協力把家庭建設好,把孩子撫養長大,也算是對去世之人在天之靈的一種最大安慰。

感謝你的閱讀!你覺得婆家人只留孫女不留兒媳,然後安排兒媳婦改嫁的做法合理嗎?歡迎大家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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