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我學員群裡的小夥伴提了一個有意思的問題,我把它總結為:關係的邊界和愛情的度。今天我們就來聊聊這個。
其實今天聊的內容,提問的小夥伴未必喜歡。
這也是為什麼我不接受私信提問的原因,因為
只要不是諮詢或者授課環境的提問,大機率大家無法接受真相
。
但是往往他人的提問,我在群內的回覆,不相關的人反而可以看到問題本身,並願意接受真相。
其實原因也很簡單,如果提問的人可以看到真相,那麼這個問題就不會被提出來。
所以,我現在回覆的目的不是回覆提問的人,而是在試著讓群裡的其他人共同學習。
首先,
只要我們自己不是當事人,
我們永遠不知道真相是什麼。
同時,即便是當事人,
每個人的事實也不相同。
所以,事實在客觀上是絕對的,從主觀上是相對的。
這個地方我解釋一下:客觀是指:地點、時間、人物、事件。主觀是指:我認為、我感覺、我想。。。
而我們在跟第三方去轉述所謂事實的時候,一定會站在對自己有力的角度去描述,從而獲得第三方的支援和認可。
誠實的人會知道自己在關係中經常會做的那些傷害自己和對方的事,而我們在轉述的時候,通常不會坦誠自己的那些“瘋狂”的行為。
這就是第三方獲取“事實”的時候的資訊差。
簡單點說,我們聽到的別人的故事一定不是完整的,一定是區域性的,而且傾向於有利於陳述方。
這個地方大家看明白了嗎?
舉個例子:A跟C說,B打了我。
B對D說:“A侮辱了我。”
C會覺著B過分,D會覺著A過分。
完整一點的會是:A侮辱了B,被B給揍了。
但是,為什麼A會侮辱B?A是不是真的侮辱了B?為什麼B覺著自己被侮辱了?這些就更復雜了。
所以,我們聽到的東西背後的東西如此複雜,以至於我們聽到的距離事實的差距是無法衡量的。
那麼,我們為什麼會聽信自己聽到的東西?
這取決於你和說這件事的人的關係。
關係好,信。
關係不好,不信。
所以,人在判斷他人的事情對錯的時候,通常是主觀和感性的,很少人真正關心真相本身。
提問的小夥伴,就是聽了自己閨蜜的描述,來判斷閨蜜的“前男友”的對錯
,其實,這個本身就已經越界了,因為你並非當事人,你不瞭解事實,而事實跟你其實沒有關係。
很多孩子,就是這麼介入自己父母的關係的,成了父母關係的判官,其實,父母之間發生的事,大多數內容孩子是無權知道的,而且父母沒有義務向孩子披露,而孩子也無權評判父母在關係中的對錯。
所以提問的這個朋友,大機率在原生家庭中介入了父母的關係問題。
如果你有一個向你傾訴的閨蜜,其實很簡單,借一隻耳朵給她,然後放下。
只要你介入,其實就是超越了關係的邊界。當然,如果你就是想給閨蜜出頭,證明自己是個合格的閨蜜,那是另外一回事。
這個時候就是:事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的感情。
同時,大機率,
如果你去替閨蜜出頭,
要麼被閨蜜當槍使,
要麼閨蜜會覺著你這個人太沖動,
總之,對你自己沒什麼好處。
而愛情的度,其實既簡單又複雜。
簡單就是:
愛的時候怎麼都是對的。濃密是熱烈的溫度,冷淡是距離的美好。
不愛了怎麼都不對,濃密是矯情和可怕,冷淡是冷戰和無情。
說白了,愛情這東西講一個“合適”,有的人喜歡熱烈,有的人喜歡距離。
複雜就是:
愛的時候會告訴對方的許許多多的理由,而愛上對方的所有的理由都是想讓對方相信自己的心意,不愛的時候所有的藉口其實都不過是給不愛了找個理由。
我講過的小木和大寬的故事,原始程式才是相愛的真相。
很多人在被分手的時候想不通,想要個解釋,可是一個不愛的人當Ta沒感覺了的時候連個理由都懶得給你。
所以被分手,最簡單的就是帶著尊嚴的離開,知道現在所聽到的所有的理由其實都不是理由。
如果我的世界裡有人離開,我不會追著問為什麼,因為你能聽到的理由都不會是真正的理由。
對方會說我厭倦了你,我討厭你,我覺著你是個偽君子或者你達不到我內心的標準嗎?不會的,因為我們都是“善良的”。我們通常會說:是我不配。是我不夠好。是我沒有能力……
如果我們對理由不滿意而無休止的追問,我們可能會聽到一個字:gun。
其實理由不重要,重要的是,對方不陪我們玩兒了。
那個追問,不過是受傷的孩子對被拋棄的憤怒。
一個成年人,
會回來擁抱自己,
帶著愛陪伴自己,
然後準備重新出發。
一個尊重自己愛自己的人,不會窮追不捨。
我們會說:是這樣嗎?好的。謝謝所有美好的過去,同時祝福你也祝福我自己的未來。
如果我們覺著受傷,那是我們自己的故事,而對方已經決定退出了。
我們做的再多,對方也會覺著是一種打擾,是多餘的。
好的情感是雙向奔赴,別試著去感動對方,我們很多時候感動的是自己罷了。
好好的再見,才能好好的開始。
我的書《與生命溫柔相對》裡有專門一章講:與前任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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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