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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的她,與吳亦凡在一起,卻被稱為國民女神,到底有何魅力?

事到如今,你不得不對都美竹這個女孩,刮目相看。

她才18歲,剛剛走出校園,遇到了吳亦凡的“捕手”,幻想自己是那個萬里挑一的“幸運兒”,有機會成為頂流愛豆的MV主角。

美麗的圈套,她走了進去。

然後,一場酒局,讓她見識了什麼是吳籤。

籤就算了,還提起褲子就變臉。

沒有許諾的工作機會,沒有許諾的戀愛關係,更不肯讓她蹭一絲一毫的流量,她就像流水席的餐盤。

吃完一抹嘴,扔進垃圾堆。

18歲的她,與吳亦凡在一起,卻被稱為國民女神,到底有何魅力?

都美竹出來爆料時,雖然很多人選擇相信她,但仍然對她能否“制服”吳亦凡這種“大人物”,不抱任何希望。

怎麼可能呢?

她只是一個無名之輩,一個被某些媒體直接稱為“想紅”“炒作”的底層虛榮女孩,一個人一張嘴,要面對網路上億萬人億萬張嘴的質疑、嘲諷、羞辱。

而她對面,是高聳入雲,神一般的頂流愛豆,流量的寵兒,資本的搖錢樹,五千萬粉絲摩拳擦掌要保衛的偶像。

哪怕在第一次警方宣告出來,證明了都美竹說的大部分都是事實的時候。

很多人仍然衝她撇撇嘴,

你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她還是勇敢地挺住了。

當吳亦凡涉嫌強姦罪被刑事拘留的新聞曝光,我只想到一個詞:

蚍蜉撼樹。

小小一隻螞蟻,竟然真的讓一棵根如磐石的大樹,轟然倒塌。

這將成為娛樂圈歷史上一個永遠值得銘記的時刻。

透過這件事——

藝人會知道,再耀眼的明星光環,都藏不住罪惡的行徑,你不想做人,法律自會教你做人。

資本會知道,世上沒有完美的賺錢工具人,沒本事沒才能,只靠一張臉被捧成“巨星”,名利滾滾,一切來得太容易,人性也容易扭曲變態。

特別是年輕女孩們會知道,你或許單純,或許弱勢,但是隻要勇敢堅定,只要女孩之間互相支援幫助,再兇猛的巨獸都可能被擊沉。

18歲的都美竹,站在暴風中心,面對萬箭穿心,把自己豁了出去,最終揭穿了吳亦凡的真面目。

這種逆轉,連劇本都不敢編。

18歲的她,與吳亦凡在一起,卻被稱為國民女神,到底有何魅力?

這種時候,連我這個旁觀者,都有一種後怕的感覺。

萬一都美竹也像之前那些女孩一樣,悄無聲息地消失呢?

或者,萬一當初她懼於吳亦凡方面的勢力,不敢在網路上發聲呢?

或者,遭遇三個男人圍獵的時候,她行將踏錯一步,哪怕起了一點貪念呢?

甚至最開始,是吳亦凡的媽媽主動報案,想把“勒索”的都美竹送進監獄。

千絲萬縷,分分秒秒,有一點點差錯,吳亦凡都能毫髮無損,都美竹則被食肉吐骨。

如果是那樣,那麼還會有無數的女孩,走進和都美竹一樣的圈套,被吳亦凡吸食青春,然後棄如敝履。

吳亦凡繼續做他的頂流,年入幾億。

青春女孩們,則淪為他餐桌上一盤又一盤的甜點。

萬幸,落網的是吳亦凡。

所以有人說,都美竹這個妹妹,做了姐姐的事。

18歲的她,與吳亦凡在一起,卻被稱為國民女神,到底有何魅力?

吳亦凡這個頂流偶像的倒塌,只說明一點,多行不義必自斃。

他是怎麼紅起來的?沒演技,沒才華,全靠一張臉,甚至後來這張臉也毫不剋制地長歪。

資本將他捧上高臺,萬眾矚目,光芒萬丈,財富洶湧而來。

吳亦凡不費吹灰之力,就擁有了一切,難免自以為很牛逼,可是真正牛逼的,是把他打造成吸金招牌的資本。

今天吳亦凡沒價值了,可以立刻拋棄,再去找張亦凡,李亦凡。

而在這之前,吳亦凡真以為自己可以呼風喚雨無所不能了吧,不用為工作努力,不用為演技操心,錢已經賺得幾輩子花不完。

褲襠裡那點兒事,成了頭等大事。

正常情況下,人都會控制自己的慾望,比如你再喜歡名牌包,也不敢去商場偷或搶,因為你知道那樣會被抓。

出於對後果的畏懼,所以不敢亂來。

吳亦凡這種呢,不僅不想控制自己的慾望,還千方百計縱容自己的慾望,因為他覺得後果都是別人的,他是高枕無憂的享樂方。

自恃頂流愛豆的身份,要很多女人不夠,還要很多少女;要很多少女不夠,還要很多處女;要很多處女不夠,還要未成年女孩;要未成年女孩不夠,還要強行霸佔那些不肯就範的女孩。

他一步一步,把人慾縱容成獸慾。

而人類之所以為人類,文明社會之所以為文明社會,就是因為每個人都要控制自己的慾望,也就是“做個人”,再有錢有勢,也不能違法。

無視法律,為了滿足慾望不擇手段,其實就是瘋了。

最後要麼進醫院,要麼進監獄。

18歲的她,與吳亦凡在一起,卻被稱為國民女神,到底有何魅力?

吳亦凡走到這一步:

一個是以他的勢力,“搞定”的女孩太多了,也太容易了,他和團隊根本不覺得會出事。

另一個是資本只通過他來賺錢,卻沒有給予起碼的約束,沒有修剪的野蠻生長,最終讓他走到了懸崖邊。

吳亦凡的墮落,也敲響了娛樂圈的警鐘,這些烏煙瘴氣,是該清理的時候了。

事到如今還有人說,以吳亦凡的名氣長相,想睡哪個女人,勾勾手指就能得到,何至於要走違法道路。

為什麼?

因為女人是人,不是任人使用的工具,她有自己的尊嚴、意願和喜好,不是因為你是帥哥是明星,就可以無視她的個人意志,隨便剝開她的衣服。

甚至還有人說,其實很多女孩都願意做這種事(跟有權勢的人發生關係),因為可以獲得利益。

我想說你TM能有點正常人的想法嗎?

就算有女孩願意順應潛規則,那也不能說明潛規則就是對的,恰恰說明她們處於弱勢,只能在男人掌控制定的規則裡,夾縫求生。

而事實終於證明,女孩幫助女孩,會讓女性變得更強大,如果不能像她們那樣勇敢,至少不要往她們身上踩一腳。

都美竹,是好樣的。

一個18歲的女孩,扳倒吳亦凡,讓整個娛樂圈瑟瑟發抖。

從此讓明星們知道,好好做個人,比什麼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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