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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己及人:學會諒解,其樂無窮,睚皉必報 ,害人害己

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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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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鶴園梅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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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己及人:學會諒解,其樂無窮,睚皉必報 ,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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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他人也意味著毀滅自己,即使你佔盡優勢,也不可能為所欲為

一條蛇進入了一家木工店,當它爬到角落時,它穿過了鋸子,傷了一點。

這時他轉過身去,咬住了鋸子,把自己的嘴弄傷了。

然後,他不明白髮生了什麼事,並認為是看到的鋸子攻擊他,他決定在鋸子周圍打滾,要用他的整個身體窒息鋸子。

於是他用了所有的力量……不幸的是,蛇最終還是被鋸子鋸死了。

有時候,我們會在憤怒中做出反應,想著去傷害那些傷害我們的人,可是我們在傷害的卻是我們自己。在生活中,有時候,最好忽略一些事情,一些人和一些冒犯。

推己及人:學會諒解,其樂無窮,睚皉必報 ,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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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求以心換心,但求將心比心

我們在生活中,避苦求樂之心皆同,所以,明白這個道理以後,希望每個人在為人處事時,不求以心換心,但求將心比心。

你想怎麼樣對待別人,就應先換位思考,看自己能不能接受。如果自己不願接受,那就立即停止,不論語言還是行為,都不要強加於人。

《入行論》雲:“自與他雙方,惡苦既相同,自他何差殊?何故唯自護?”

佛教中有一個眾所周知的故事:鬼子母有一千個兒子,她最疼愛小兒子。

鬼子母愛吃小孩肉,常到人間抓小孩,活生生地當食物吃。人們受不了這種痛苦,紛紛向佛教求教。佛陀於是透過神變,將鬼子母的小兒子捉來,扣在自己的缽裡。

鬼子母回來發現小兒子失蹤了,特別著急,不吃、不喝、不睡,上天入地到處找,整整找了七天,也沒有找到。後來,她聽說佛陀無所不知,就到佛陀那裡去哭訴。

佛若說:“你有一千個兒子,才丟了一個就這樣難過。別的百姓只有兩三個孩子,甚至是獨生子,卻被你吃掉了。你想想人家的心情,是不是比你更痛苦?”

聽到這番話,鬼子母當下醒悟,在佛陀面前懺悔道:“我錯了,只要能讓我找到小兒子,我再也不吃別人的孩子了。”佛陀便把她的小兒子從缽裡放出來,還給了她。

推己及人:學會諒解,其樂無窮,睚皉必報 ,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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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衛靈公》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這句話來源於這樣一個故事:據說春秋晉國有一個名叫李離的獄官,生性耿直,從不貪汙受賄,也很有頭腦,因此從未判過冤假錯案。有一天,他在審理一件案子時,有個下屬自以為是,以偏概全,最後李離聽信他一面之詞,錯判了嫌疑犯死罪。

水落石出後,李離悲痛萬分,準備以死贖罪。晉文公知道這件事後對他說:“官有貴賤,罰有輕重,是下屬不得力,你罪不至死啊!”這時,李離回覆了一段話:“我從沒有跟下屬們說一起當官,一起拿俸祿。不能因為現在犯了錯誤,就把責任推到下面的辦事人員身上。不然,我心裡怎麼過得去?”晉文公的勸說並沒有讓他回頭——李離伏劍而死。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最早由儒家始祖孔子的一種準則。從字面上解釋為不要因為自己不想要而把它推給他人。其實,這句話揭曉的是處理人際關係的重要原則,指人應當以對待自身的行為為參照物來對待他人。人應該有寬廣的胸懷,待人處事之時切勿心胸狹窄,而應寬宏大量,寬恕待人。倘若自己所不欲的,硬推給他人,不僅會破壞與他人的關係,也會將事情弄得僵持而不可收拾。人與人之間的交往確實應該堅持這種原則,這是尊重他人,平等待人的體現。只有這樣,我們的生活才會變得更加美好。

END

推己及人:學會諒解,其樂無窮,睚皉必報 ,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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