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汙點明星的影響或將得到解決,汙點藝人使用和懲戒機制或將上線

5月2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紅高粱》《獵狐》的編劇趙冬苓釋出文章《關於建立汙點藝人使用和懲誡機制的建議案》。

建議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責成由中國廣播電影電視社會組織聯合會制定設立汙點藝人使用管理和懲戒制度。

文中她提出幾點意見,首先是建立評判汙點藝人的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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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是根據藝人造成的不良影響分級評判。

三是讓汙點藝人參與公益活動求得社會諒解。

四是建立申訴渠道,最後是因事先不知情受汙點藝人影響的作品,看給予冷卻期後發行,避免汙點藝人大面積影響影視市場,管控市場風險,促進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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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提議可謂用心良苦,很多導演,投資人,商業合作企業。都曾因藝人出現汙點而損失慘重。比如范冰冰逃稅事件直接導致<手機2>胎死腹中,至今無法上映。錯的是藝人,跟著倒黴的卻是一眾投資人和其他為之付出辛勤汗水的人。像吳秀波,羅志祥,等等,都是如此。

有這樣的機制避免了,明星一旦有汙點,就將造成不必避免不必要的連帶經濟損失。也給那些犯錯的明星一個從新再來的機會。畢竟孰能無過,依法處置,然後也要給人改過自新的機會。畢竟這是文明社會,以人為的本的社會,作為社會公民應當享有的基本尊重和權力。

也有人說有的明星根本不值得原諒。你們說,像出軌之類的事情應該別原諒嗎?范冰冰應該被原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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