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朦朧的愛已經過時了,喜歡就是要大聲說出來

大家好,這裡是楓葉情說。

喜歡一個人就像隔著一層窗戶紙,朦朧而又充滿誘惑。如果你不想承受這朦朧的困擾,那麼就要主動出擊,去捅破這層紙。

朦朧的愛已經過時了,喜歡就是要大聲說出來

大聲喊出來

喜歡就是要說出來,很多時候我們都會覺得喜歡不一定要說出來,朦朧的喜歡才是最美好的。但是有過這種想法的人往往都會後悔自己當初的懦弱。不要等到那人心有所屬,情有所牽之時,再來感慨如果當時我能勇敢,也許現在給她依靠的人就是我。

喜歡就是要說出來,有人說“你不表白,那麼你和她還可以做朋友;但是如果你表白了,可能連朋友都沒得做。”很多人覺得有道理,但是你仔細相信,當你的腦海中出現表白的想法時,你就不只是想和她做朋友,對嗎。那麼去表白,尚有一半的成功機會,但是如果你怕了,懦弱了,那麼就是一點機會都沒有了。

喜歡就是要說出來,表白失敗多丟人啊,肯定會被人當作笑料的。摒棄這種想法吧,你去表白是抱著和那個人在一起的心思去的,為了自己的幸福著想,為了自己的未來而去做的事情,為什麼要去照顧別人的想法?為什麼要懼怕別人的嘲笑?平心而論,你的朋友告白失敗,想必你也不會去以此為笑料,在茶餘飯後不斷提起吧?

喜歡就是要說出來,有的人會感覺自己一無所有,沒有能力給對方幸福,所以寧肯錯過,也不願去告白。這種想法也不正確,的確“門當戶對”這個詞從古至今都是通用的,但是在愛情面前,大家都是平等的,每個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權利。不要去懼怕物質問題,只要你肯工作,腦袋靈活,成功是必然的。

喜歡就要說出來,“我媽說我們不合適,我們分手吧。”很多情侶都是散在這一句話上,這裡我就要說,現在已經不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時候了,包辦婚姻的時代也已經不復存在了。現在講究自由戀愛,年輕人感覺在一起很舒服,在一起能讓我工作有動力,在一起我就有無限的力量。那麼這時候,你就要站起來抗議,向你的父母抗議“我的戀愛我做主”,告訴你的父母,我就是喜歡她,我就是要和她在一起。

喜歡就要說出來,在如今這個網路發達的高速資訊時代,內向和矜持已經成為兩個互有情愫的人之間的阻礙。很多人在網路上可以隨意地聊天吹水,撩妹撩漢無所不能,但是到了現實中,卻往往在面對自己喜歡的人的時候,因為內向和矜持,導致大腦就如同短路一般,不知道該說些什麼。事實上,如果拋去網路這個平臺,真的只剩下面對面交流的時候,萬語千言皆比不過“我喜歡你啊,和我在一起好嗎?

朦朧的愛已經過時了,喜歡就是要大聲說出來

和喜歡的人在一起

不用懼怕,不要覺得不好意思,喜歡就是要明明白白,大大方方的說出來,喜歡一個人沒有錯,被拒絕只能說是自己不夠優秀,或者是沒有達到對方的要求,這種時候就要審視自己,督促自己變得更加優秀去再一次的告訴那個人“我喜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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