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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利10萬元卻有交易流水700萬元?兩男子瘋狂“薅羊毛”把自己“薅”進去了

新民晚報訊 (通訊員 胡佳瑤 記者 江躍中)兩男子收集上百張信用卡,購置POS機“自刷自還”虛構銀行流水,偽造消費記錄,惡意獲取銀行刷卡返利積分。2021年11月29日,黃浦區檢察院對陸某、楊某、胡某以涉嫌詐騙罪及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提起公訴。

優惠活動竟成“賺錢商機”

2016年,網上一條利用虛假交易獲得銀行信用卡消費積分“薅羊毛”的攻略,引起了陸某和楊某的注意,兩人開始研究各大銀行信用卡優惠活動細則。2018年,某銀行推出信用卡刷卡金活動,即每月消費滿一定金額,便可用獲得的積分兌換刷卡金,刷卡金可直接在超市消費或購買購物卡,刷得越多返得越多。

二人瞅準了其中的“商機”,覺得偽造交易流水獲取信用卡刷卡金是有利可圖的“無本生意”,遂開始行動。

消費積分兌換成刷卡金

“我和楊某謀劃好,由他去辦理POS機,我來負責蒐集信用卡。”兩人分工明確,楊某以前妻胡某、陸某及朋友壽某的名義辦理了三臺POS機。隨後,兩人利用各自人脈關係聯絡辦理該行的信用卡。陸某陳述:“辦信用卡會有禮物,親戚朋友們大多願意,信用卡辦好後他們也不會在意,我們就拿這些卡在POS機上集中刷卡,如果卡過期了我就把卡直接剪掉。”等刷足銀行限定的消費金額後,陸某就把消費積分兌換成刷卡金。

獲利10萬元卻有交易流水700萬元?兩男子瘋狂“薅羊毛”把自己“薅”進去了

圖說:作案工具。黃浦區檢察院供圖

陸某供述:“我去指定地點購買面值500元的消費卡或加油卡,刷卡金可以抵扣25元,實際只需付款475元,再以490元賣給黃牛,還可以從中賺差價。”

用虛構交易騙取抵扣金

2020年,銀行反欺詐部門透過技術排查,發現陸某持有的兩張借記卡長期向107張信用卡還款,而上述信用卡均在固定商戶消費,該商戶繫結結算的銀行卡就是陸某的借記卡,陸某有虛假交易的嫌疑。得知該情況後,銀行遂將線索移送公安。報案銀行經理表示:“我行的本意是為了反饋持卡人的真實交易,從而刺激消費,拉動市場經濟。但被告人使用虛構交易的方式騙取抵扣金,破壞了市場良序。”

獲利10萬元卻有交易流水700萬元?兩男子瘋狂“薅羊毛”把自己“薅”進去了

圖說:流水記錄。黃浦區檢察院供圖

經審查,2018年5月至2020年3月間,陸、楊二人在無真實交易的情況下,使用信用卡透過自行購置的POS機刷卡虛假交易,流水達700多萬元,從而偽造大量消費記錄騙取信用卡積分兌換刷卡金獲利約10萬元,兩人均分利潤。

除此之外,2020年7月,公安機關在被告人楊某及前妻胡某共同住處查獲POS機及其他銀行他人名下信用卡數張。檢察官表示,二人持有他人信用卡的行為,違反了《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規定,應當予以追訴。

檢察官說法:本該惠及廣大普通消費者的實惠被非法分子大量“薅走”,使市場經濟中基於誠信的善意受到傷害,影響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薅羊毛”過度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此外,信用卡只能本人使用,即便是再親近的人,都不能借用。借給他人將冒巨大風險,比如,盜刷風險,欠款將由持卡人本人償還;信用風險,借卡人不按時還款會影響持卡人徵信狀況;刑事風險,借卡人將信用卡用於網路詐騙等犯罪活動,持卡人或恐面臨幫助網路資訊犯罪活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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