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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現象看本質,什麼時候“收禮”都不是光彩的事

最近兩天“收禮”話題沸沸揚揚,從微博到知乎在到頭條,隨便一刷就是“**收禮”,“應援”等等字眼的新聞。這裡我不打具體名字,因為我認為這是現象級的事件,新聞裡只有他被單拎出來是因為他本人形象跟這種事的對比落差太強烈。

我也不會為某個人叫屈,因為在我個人的價值觀裡,除了親戚間朋友間的互贈之外,無論主動與被動,“收禮”都不是光彩的能拿到陽光下挺直腰桿說“沒問題”的。

這裡我只想聊一聊看了兩天的各種言論後我個人的想法,看法。

透過現象看本質,什麼時候“收禮”都不是光彩的事

1、“送是粉絲主動送的,他們不好拒絕/拒絕就是傷了粉絲的心/拒絕會拂了idol/嘉賓的面子”

先不談是不是“主動”。

首先,先扣一個帽子——2013年以來,大大都做了哪些讓人民交口稱讚的大事,廣大網民不會不知道吧。“賄賂”往往都是跟“送/收禮”一起出現的字眼,或許這次的事夠不上“賄賂”,但是“送/收禮”依然是敏感的,是讓人們一說起來都諱莫如深的——這本身本質上就不是一個光彩的,好事!

再談“主動”

我相信,這次揭開這件事或是說鬧大這件事的絕對不會是那些主動/被動的粉絲或是應援團。所以那些說“事是你們願意做的抱屈的也是你們”的人,你酸錯人了,他們頂多就是提供了些記錄。

最後說“拒絕”,還記得湖南臺播了一部一直跟他們颱風路線不太一致的《人民的名義》,前幾集侯勇老師的飾演的小處長麼——當初僅憑一碗炸醬麵上熱搜無數,千萬別說你不知道——他收的也是別人主動送的,他要不收,求他辦事的人也會傷心的吧,可他的落馬是讓多少觀眾鼓掌較好的。

雖然兩種情況不盡相同,這次的事也沒那麼那麼嚴重,但對於收禮,你還敢說“主動的就沒問題”麼?

這是傷心/傷感情的事麼?

2、別人/別的節目/別的臺也有這樣的事,為什麼只揪著他/他們幾個/湖南臺不放?

這是叫屈,還是拉人下水,或是轉移火力點,實在不好分辨。不過至少也算是認可了“收禮”不是光彩的事。

嗯,雖然說這話的人可能沒想到這層意思。

短短兩天,事情發展到現在這個狀態,不是叫屈/拉人下水/轉移火力點就能解決的了,現在的網民也沒有以前那麼好糊弄了。到現在,除了被炮轟的他,其他有任何一個人敢站出來發聲麼?敢拍著胸脯說“我沒問題”!任有一個人站出來,恐怕也是求錘得錘吧。

躲都來不及!!!

儘可能的多拉些人來吧,有一個算一個,事情只會越鬧越大,最後沒有一個說得過去的處理方案,算是這幾年價值觀導向的工作白做了。

3、他人非常好,不希望他怎樣怎樣等等等等

這兩者之間不能劃等號,請悉知。

人好看對誰,讓觀眾感到舒適如沐春風,很好;對身邊人和睦友好面面俱到,很好;但是有些事情,不是一個“好”就能抵消一切的。

想到這裡,也就說到這裡。

我也說說我自己的看法:

我相信最開始只是粉絲為了自家偶像能被友好相待,會自發/有計劃有組織的送一些小食品,飲料等或是表達愛意的鮮花;

我也相信這次事件中的人,不會主動索要,也相信他即使沒有禮物也不會就對到場的嘉賓冷眼以待或是不理不睬。小小零食,飲料,鮮花等代表的是關心,是心意,是讓人愉悅的小小禮物,吃了喝了接了花無可厚非,你去劇場看劇,向妻子愛人表達愛意,向老師表達感激,向病人慰問大多都有送花食物的情況,這是公認的,合理的禮物/饋贈。

但是

不知道什麼時候起,事件的本質發生了變化,主動變成了被暗示被對比甚至被索要,自發繁瑣的策劃變成了“你省點事,錢給我,我們自己辦更方便”——每每在一些社會關係或是家庭關係的帖子下面都能看到一種說法就是——我給可以,沒有問題因為那是我的心意;但是你要,那就讓人不舒服了,你是在說我不懂事麼?——這次事件,同理。

至於禮物越來越貴重,越來越讓人瞠目結舌(不要說那些在他們看來不過是小玩意,只有你們才大驚小怪,試問全國有多大比例的人對這個不會大驚小怪??)而接受的人卻彷彿沒什麼意外,是啊,他們動輒收入千萬,萬分之一的東西又怎麼值得他們一個驚歎。

說到底,無外乎四點:

1、 同理心不強,想不到這些在他們眼裡價值不高的東西在普通人或是學生那裡價值幾何;

2、 嫌麻煩,因為不會直麵粉絲禮物是工作人員拿進去的,禮物要退也挺麻煩的,人在哪裡?要推給誰?我退他們一定得塞給我怎麼辦?索性,算了吧;

3、 從眾心理:群體中,但凡有一個沒有要拒絕的意思,那麼其他人也不好說“他的留下,我們的就不要了吧”;

4、 紅線意識模糊:溫水煮青蛙,零食飲料沒什麼,這些小玩意也沒什麼吧。

我的觀點是,

我個人大概能理解雙方的想法,因為畢竟我也是小時候給老師送過摺紙愛心的人,當然送第三種花樣的時候被老師微笑的拒絕了,我的內心還很是失落了一下的。

但是“收禮”尤其是價值高並且已經明顯變味的“禮”,無論主動被動,只要接了就意味著你接受了這種規則,次次都接了證明你內心潛移默化的認可了這種方式,並且沒有感覺到不妥。

作為公眾人物,面對輿論壓力甚至未來的結果,不算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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