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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牆”上網,到底違不違法?

最近,有一名網民因為使用“翻牆”軟體接入境外網路被公安機關查處,並引發了廣大網民的熱議。

01 那麼“翻牆”上網究竟違不違法?

“翻牆”上網,到底違不違法?

所謂的“翻牆”,是指繞過相應的IP封鎖、內容過濾、域名劫持、流量限制等,實現對網路內容的訪問。在我國網民所稱的“翻牆”,一般是指繞開我國的法律管制,瀏覽境外伺服器的相關網頁內容。

為了加強對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的管理,保障國際計算機資訊交流的健康發展,我國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其中規定了“計算機資訊網路直接進行國際聯網,必須使用郵電部國家公用電信網提供的國際出入口通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通道進行國際聯網。”如違反上述規定,公安機關會責令停止聯網,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5000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可見,我國是明確禁止“翻牆”這種行為的。

02 行政處罰方面

“翻牆”上網,到底違不違法?

公安機關依據上述規定分別在2018年12月28日、2020年5月19日對使用“翻牆”軟體非法進入國際網際網路的違法行為人朱某某、楊某某處以行政警告,並罰款1000元和500元的行政處罰。

“翻牆”上網,到底違不違法?

03 刑法處罰方面

“翻牆”上網,到底違不違法?

行為人如果非法出售可訪問境外網際網路網站的“VPN”翻牆服務的,可能會觸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程式、工具罪”,情節嚴重的,會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如果行為人使用“翻牆”軟體獲得某些不實言論、資訊後,進行散佈、造謠,並造成不良影響的,可能會觸犯“尋釁滋事罪”或者是“誹謗罪”等等。

“翻牆”上網,到底違不違法?

最後,小扎再次鄭重地提醒一下大家:網路並非法外之地,萬萬不要輕易“翻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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