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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孩子口袋掉出電子煙,謊稱是“隨身碟”,超市容易買到引家長擔憂

據江蘇公共·新聞頻道《新聞360》報道:眼下正值暑假,孩子們出去玩耍的時間多了,而有家長髮現,現在很多超市都有電子煙在銷售,孩子們很容易就買到了。

南京:孩子口袋掉出電子煙,謊稱是“隨身碟”,超市容易買到引家長擔憂

【孩子身上有電子煙 超市容易買到引家長擔憂】

暑期到了,南京市民王女士給孩子報了一個游泳班,在游泳的時候,兒子身上突然掉下來一支電子煙,這讓王女士非常吃驚。

王女士回憶道,當時孩子口袋裡掉出來一個細細長長的東西,問他是什麼,孩子說是“隨身碟”。王女士覺得不太像,所以就上網查了一下,發現是一個叫“鉑德”的電子煙。

王女士的孩子正在讀初中,屬於未成年人,按道理是買不到電子煙的,那這電子煙究竟從何而來呢。仔細追問之下,孩子才說,附近超市裡就有賣的,不會因為是未成年人就不出售,班裡很多同學都買過。

王女士向有關部門進行了投訴,但因為孩子們當初購買電子煙時,使用的是現金,也沒有留下發票,事後追責難度很大。但作為未成年人輕而易舉就能買到電子煙,這種現象還是讓她非常焦慮。

王女士說,作為一名家長,希望相關部門來約束和監管電子煙的市場,儘量不要讓孩子觸碰到這個危害的東西。

南京:孩子口袋掉出電子煙,謊稱是“隨身碟”,超市容易買到引家長擔憂

【超市稱電子煙銷量不多 看年齡無法身份驗證】

根據王女士提供的線索,記者在南京市全民健身中心周邊進行了探訪,發現大大小小的超市確實都有電子煙在銷售,而且基本上都擺放在收銀臺等醒目的位置。

在某超市裡,記者詢問電子煙的銷量怎麼樣。營業員說,銷量一般,抽電子煙的很少,一般都是小姑娘抽抽。

南京:孩子口袋掉出電子煙,謊稱是“隨身碟”,超市容易買到引家長擔憂

雖然銷量有好有差,但是根據最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已經明確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這些銷售網點,有沒有嚴格執行呢?

在記者的調查中,大多數超市營業員都知道電子煙不能賣給未成年人。不過,超市方也承認,現在孩子身高普遍比較高,初高中學生有的看起來和成年人區別並不大,如果遇到了,能賣還是不能賣,確實難以把握,總不至於在賣煙的時候還要求對方先出示身份證。

【現場檢查 監管部門要求商家警示標語醒目】

記者將情況反映給了南京市秦淮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五老村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王女士孩子的遭遇可能不是個案,但是超市方有時難以辨別未成年人也是客觀存在的,他們也在不定期進行檢查,對電子煙的銷售做出更嚴格的要求,尤其是警示標語,必須放在醒目的位置,太小或者沒有,都要整改。

南京:孩子口袋掉出電子煙,謊稱是“隨身碟”,超市容易買到引家長擔憂

南京市秦淮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五老村分局副局長唐嫣告訴記者,所有的電子煙包裝上面應該要有“守護者計劃”,提醒未成年人嚴禁使用。作為經銷商,應該也有自己的警示用語,要張貼不準向未成年人售賣香菸的告知。

執法人員同時要求超市必須嚴格執行相關規定,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否則將聯合菸草專賣局等部門給予處罰。根據最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向未成年人違規銷售電子煙,由文化和旅遊、市場監督管理、菸草專賣、公安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吊銷相關許可證,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南京市菸草專賣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家長有確鑿證據,可以向他們進行舉報。

南京市菸草專賣局工作人員說,要進行監管,如果確實賣給未成年人的話,要對商家進行處罰。當然也不會一下子就進行處罰,前面還要進行責令整改,然後給予警告。如果長期賣的話,因為5萬元到50萬元,跨度很大,要視情節輕重來進行處罰。

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國家工信部正在徵求對《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的決定(徵求意見稿)》的意見,從目前來看,電子煙納入菸草管理的可能性極大。一旦納入,電子煙的銷售將更為嚴格。

電子煙和普通香菸一樣,對人體都有傷害,尤其是未成年人,發育還沒有成熟,吸電子煙危害就更大了,作為家長 或者孩子的監護人,首先要教育孩子,主動遠離電子煙,同時作為商家,也要自覺意識,發現未成年人購買電子煙,或者不能確定,都要認真核查,對孩子和家長負責。

江蘇臺記者/錢進 章健 編輯/胡超

【來源:江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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