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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軌男同事後,合夥丈夫殺害情人全家的渣女,只被判了十二年

許國利殺妻案宣判了——一審判決死刑!大家都鼓掌支援。

出軌男同事後,合夥丈夫殺害情人全家的渣女,只被判了十二年

但是別忙,河南一起滅門案,最近有了判決結果,河南省高院判決兩名兇手,一個死刑一個十二年有期徒刑。

受害人家屬不幹了,現在再次提起了

申述

要求判決另一名兇手

李某死刑。

我腿一拐,就點進去看了看案情。

事情是這樣子的。

李某娟(女),和劉某(男)是夫妻。

李某在一家酒店當大堂經理,和酒店裡的廚師陳志強看對了眼,兩人就在一個

地下停車場裡發生了不可描述的關係

原本只是春風一度,但李某在丈夫面前不小心漏了馬腳。

2020年1月,劉某產生了懷疑,就逼問李某娟。

過了大約1個月,沒有人知道,這樣完全可以遮掩過去的事,她竟然就一五一十把自己和陳志強發生過的事,告訴了自己丈夫。

李某娟為什麼這樣做,目前案卷還沒有透露。

但是,劉某顯然不是善茬。

這原本只是妻子的一時風流,雙方都有過錯,他可以選擇離婚,但是他選擇的是暴力。

在2020年2月27日清晨,李某娟和劉某一起開車到了鶴壁市淇濱區四季青市場的一個家水果行,下車購買了2把木柄單刃尖刀。

隨後,兩人開車來到陳志強家附近,各自攜帶一把刀下車。

李某娟對陳志強家比較熟悉,所以是由她帶路,她領著丈夫劉某進入了陳志強家。

陳志強一家都還在臥室休息。

陳志強11個月大的小嬰兒,就在父母的床上。

這對凶神惡煞的夫妻闖入他們家的臥室,劉某揮舞利刃,先是直接捅刺陳志強的胸腹部,繼而連帶陳志強妻子,甚至,連躺在床上哇哇哭泣的11個月大的小嬰兒也沒有放過。

聞聲趕來來的陳志強的母親,也隨即被他們殺害。

至此,陳志強家等於被滅門,只剩下了3歲大的女兒,因為睡在隔壁房間沒醒,逃過一劫。

這起案子轟動了中原。

誰也沒想到的是,作為主犯之一的李某娟,竟然沒有被判處死刑。

四條人命啊!

其中還有一個11個月大的小女嬰兒。

出軌男同事後,合夥丈夫殺害情人全家的渣女,只被判了十二年

判決是怎麼回事呢?

一審法院之所以沒有判處李某娟死刑,意思是說,

她後來有自首情節,在案發現場,也有阻攔劉某行兇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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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沒有判處十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那麼,一審判決出來後,鶴壁市檢察院方面,應家屬的請求,提出了抗訴。

鶴壁市檢察院抗訴的理由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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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娟不僅僅是因為她的出軌引發了兇殺,更重要的是,她在這個案子中,幾乎是負重要責任。

比如,

她一起預謀,地址是她說的,路是她帶的,刀是她一起買的,下車時她還也揣著一把刀,門也是她引路的。

出軌男同事後,合夥丈夫殺害情人全家的渣女,只被判了十二年

這麼重要的責任,最後才判12年?

實際上,雖然卷宗我們看不到,但我們可以從心理學方面,試著更深地分析一下這個案子,誰是主謀,誰是從犯。

實際上,裡面有幾個細節,讓人毛骨悚然。

俗話說,

捉姦拿雙。

李某娟和廚師陳志強發生關係,

只有她和他倆人知道。

即使平時微信聊天什麼的有問題,也比較容易遮掩過去。

發生婚外情——也就是和陳志強在地下車庫的那一回,是在1月份發生的。

她為啥要在2月份,向自己的丈夫坦白?

劉某能夠為這樣的事痛下殺手,

連殺4人,連11個月大的嬰兒都不放過,可見他平時是為人心胸狹隘,脾氣極為暴戾,作為他的妻子,李某娟不可能不知道,一旦姦情敗露會是什麼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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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一般來說,只要是沒在現場抓住,李某娟完全可以推脫或者堅持說沒有那樣的事。

那麼,她為何要選擇在一個多月後,去告訴陳某呢?

這是要拱火嗎?

更重要的是,逝者陳志強家屬對媒體和法庭都透露了很重要的細節。

在劉某殺到陳志強家之前——也就是李某娟和陳志強的姦情還沒有敗露給劉某之前,李某娟就私下裡找過社會人士,對陳志強進行過多次圍毆打罵。

陳志強沒有反抗,也沒有還手,就是默默忍受了。

他可能自己也有錯,忍一忍以為這樣就會過去了,誰知道沒有換來平安,最後換來了殺身之禍。

其實我特別想知道,李某娟為何在告訴自己丈夫之前,要多次帶人毆打陳志強。

打完了之後,還要把姦情告訴丈夫劉某。

這事非常微妙,也非常不正常。

更重要的是,冤有頭債有主,就算是劉某醋意大發,性情兇暴,必須要報復和妻子發生關係的人,又怎麼會對陳志強的妻子和女兒下毒手?

這裡有個細節,細思極恐。

他們不是選擇在外面伏擊陳志強,也不是選擇把陳志強騙出來殺害。而是在大白天的,早晨7點鐘,直闖陳志強家殺人。

這個時候,陳志強家肯定是有人的。

他們不可能留下目擊證人。

也就是說,從一開始,闖入陳志強家之前,兩人尤其是李某娟就知道,陳志強一家都會被殺害。

他們就沒準備留活口。

李某娟很清楚這個事情的結果。

她參與了策劃。

她的殺意,絕對直接指向了陳志強的妻子和孩子。

我覺得,就算是男人心懷滔天恨意,也很難對和自己老婆偷情的男人的妻子孩子也恨到這個程度吧?

這樣的滔天恨意是很不正常的。

再結合之前她曾經單獨找人圍堵、毆打過陳志強,那麼,有沒有這樣的一種可能性?

李某娟和陳志強發生曖昧關係後,她其實有過進一步的要求。

比如說,希望陳志強離婚,跟自己在一起生活。

但陳志強很可能會拒絕。

春風一度可以,有兩個孩子,另一個孩子還才11個月,他離婚的可能性很低。

而如果李某娟是一個很自戀也很自信的人,對於陳志強的拒絕,可能極度憤怒。

在若干極度殘忍的殺人案中,作案原因都和兇手的自戀受損有關。

否則無法解釋,兩人自願發生後性關係,她要多次帶人去毆打陳志強。而陳志強默默忍受。

已經打完了陳志強,她為何在一個多月後選擇把姦情告訴丈夫?

兇手劉某無疑是一個頭腦簡單、性情兇暴的人。

從透露受害人家的地址、開車到地方、買刀等等參與程度而言,李某娟絕對是深度參與。

殺人者是劉某。

但是,這個兇案的主謀卻極有可能是李某娟。

目標不只是陳志強,還直指陳志強的妻子和孩子。

如果李某娟因愛生恨,她人格又扭曲變態的話,極有可能會利用自己丈夫陳某的兇暴。

就像在之前的著名系列殺人案中,勞榮枝夥同男友連續誘騙殺害七人案裡,她很明顯是《犯罪心理》中所說的主腦。

出軌男同事後,合夥丈夫殺害情人全家的渣女,只被判了十二年

犯罪心理學分析中,在那種兩人合夥的惡性殺人案裡,往往是一個心思縝密、善於操控的人,是事件的主謀,另一個則是脾氣兇惡、頭腦簡單、容易被操控的人成為打手與工具。

這裡還要說說李某娟的職業。

可能很少有人留意這個。

酒店大堂經理不是一個性格柔弱的女效能夠擔任的。

必須要長袖善舞、能說會道,簡單點說,她得是一個阿慶嫂。

南來北往的客人,各種脾氣的客人,各種在酒店裡突然的事,比如來了喝醉酒的客人,來了公安消防,

或當地

惹事生非

的地痞流氓,失足婦女,三教九流,她都能笑盈盈地給招呼好。又或者酒店裡發生了意外事件,什麼丈夫捉姦,老婆抓偷情,她還能隨時都要搞得定。

在合夥與陳某殺害了4個人,包括一個11個月大的孩子。

最後還能脫罪為輕罪,連1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都沒有判,她,還真不簡單。

可見,包括在殺人後立即投案自首,必然已經想好了對自己完全有利的口供,而且必須是她已經把全部責任都推卸在陳某頭上。

甚至包括在現場,對陳某的殺人惡行進行阻攔,這些如果都是她的計算之中的呢?

甚至,陳某的怒火有沒有可能是她一步步撩起來的呢?

“那個男人睡了你老婆,你都不去討回公道嗎?”

“活該你做個活王八”

之類的話。

要知道,向劉某透露姦情,與她在劉某知道姦情之前就找人去多次圍堵毆打陳志強聯絡在一起,就非常可疑。

目前,受害人家屬不服河南高院的終審判決,正在提起申訴。

特寫此文,以援助他們。

連11個月大的孩子都殺害,

這兩個人渣,難道不應該一起下地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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