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畫/陳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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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手是一個三高職業,高要求、高收入、高危險。
其他職業要錢,這個職業要命,所以一般人做不來,做得來絕對不一般。
普通人都不想當殺手,但都喜歡看關於殺手的故事。殺手憑本事在刀尖上討生活,是現代社會里最接近武俠小說的人物,能上天入地,感覺酷酷噠。
古代的刺客就是殺手。
《史記》記載了春秋戰國時期的五大刺客,一個比一個有個性。
今天來看第一個,最主動承擔的刺客——曹沫。
曹沫是魯國人,做事不要命,天生膽子肥。魯莊公特別賞識他的勇敢,聘請他當魯國的將軍,帶兵打仗。
魯國和齊國挨著。
齊國是大國,大國最大的愛好就是欺負小國,讓自己變得更大。
齊國一欺負魯國,曹沫就帶兵抵抗,但是群毆幹不過人家,好幾次他的人馬都被打得滿地亂串,還被齊國搶了很多地。
有一次,齊國又要打魯國,魯莊公看曹沫輸了幾次,擔心再打下去會被齊國一鍋端,想出了一個棄車保帥的法子,主動贈送遂邑這個城市給齊國,希望齊國放他一馬。
遂邑肯定是個好地方,你向別人求和,你不拿點好東西孝敬,別人能答應嗎?
齊國看魯莊公這麼會辦事,收下了這份大禮,並和魯莊公約在柯地見面結盟。
結盟的意思是,往後餘生小弟是你,大哥是我,有事跟大哥說,大哥有好處就罩著你,不然就和別人合夥欺負你。
合縱連橫,朝秦暮楚說的就是這些事。
見面那天,雙方都帶著人馬過來。
吉時已到,齊桓公和魯莊公開始走結盟流程,具體也沒記載,但一拜天地是必須的,拜完還要互相宣誓,簽訂協議。
莊嚴的儀式結束後,齊國的人都特別高興,魯國的人也假裝很高興。
就在雙方都有說有笑共敘情誼的時候,曹沫拿著把水果刀跑上結拜壇劫持了齊桓公,齊桓公的保鏢一時也不敢亂動,生怕老闆被這廝傷著。
齊桓公問曹沫:你丫想嘎哈?
曹沫說:齊國強魯國弱,平時你欺負欺負一下我也不說啥了。
但你特麼有癮是吧,隔三差五來打我們,我們都被你欺負成啥樣了?
魯國的城牆倒下就能砸到齊國的邊境,我們出個城門就是出趟國門,你說咋辦吧?
齊桓公看曹沫是個不怕死的貨,只好先答應把從魯國手裡搶來的地都還給他們。
齊桓公答應之後,曹沫扔下水果刀,走下結拜壇,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裝得跟剛才啥事也沒發生一樣,平靜自然地繼續和身邊人嘮嗑。
曹沫這也是不得已的險招,是用生命在豪賭。
齊桓公是誰?春秋五霸之一。
能當上他保鏢的怎麼也得身懷幾項絕技,曹沫稍有差池就會血濺當場,他死了魯國肯定也要接著送幾座城池給齊桓公,作為精神損失賠償,這麼大個寶寶是隨便能嚇的嗎?
即便曹沫得手,萬一齊桓公反悔,魯國也吃不了兜著走。
魯莊公不可能讓曹沫冒這麼大的風險去挾持齊桓公,應該是曹沫自己腦子一熱乾的事。
齊桓公被曹沫玩了這一手,氣得鬍子都違反牛頓定律往天上翹。這事讓他丟臉還丟地,太氣人了,他想反悔,就當自己剛才說的話是放屁吧。
管仲,華夏第一宰相,勸他:貪便宜能讓自己爽個夠,但是就沒信用了,以後國際上誰還會跟咱們合作,不如把地給他們算了。
齊桓公覺得管仲說的很有道理,而且公開出爾反爾也有失身份,於是把之前從魯國手裡搶來的城池全部還給人家。
魯國在群毆中丟的地,曹沫單挑全要回來,牛炸了。
曹沫因為做了這件事,被司馬遷選中寫進歷史裡,排在《刺客列傳》的第一位,因為他出道的時間最早。
過了一百六七十年,最具創意的刺客專諸出場了。
附原文
曹沫者,魯人也,以勇力事魯莊公。莊公好力。曹沫為魯將,與齊戰,三敗北。
魯莊公懼,乃獻遂邑之地以和。
猶復以為將。
齊桓公許與魯會於柯而盟。
桓公與莊公既盟於壇上,曹沫執匕首劫齊桓公,桓公左右莫敢動,而問曰:“子將何欲?”
曹沫曰:“齊強魯弱,而大國侵魯亦甚矣。今魯城壞即壓齊境,君其圖之。”
桓公乃許盡歸魯之侵地。既已言,曹沫投其匕首,下壇.北面就群臣之位.顏色不變,辭令如故。
桓公怒,欲倍其約。
管仲曰:“不可。夫貪小利以自快,棄信於諸侯,矢天下之援,不如與之。”
於是桓公乃遂割魯侵地,曹沫三戰所亡地盡復予魯。
其後百六十有七年而吳有專諸之事。
選自《史記·刺客列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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