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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小長假臨近市文旅局釋出消費警示 遊客出遊要簽訂旅遊合同

【本報訊】(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張萬宏)4月2日,市文化和旅遊局釋出清明假日文明旅遊提示,提醒廣大遊客在報團時簽訂旅遊合同,自覺抵制“零負團費”及“不合理低價”。在自駕出遊時,要提高安全意識,慎重選擇帶有刺激性的活動專案,不要擅自前往未經開發的景點。

不要盲目選擇低價旅遊團

時下,春暖花開萬物復甦,正是踏青出遊的好時節。隨著清明小長假的臨近,乘興出遊,平安快樂回家成了眾多遊客的共同心願。為此,市文化和旅遊局提醒廣大遊客在參團出遊前要留意旅行社資質,報團時要簽訂旅遊合同。參團旅遊前要與旅行社簽訂旅遊合同並索取發票,明確約定旅遊景點、遊覽時間、食宿標準、交通工具、自費專案及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違約責任賠償等相關內容,並索取正規發票。遊客在選擇產品線路時,切不可貪圖便宜參加低價旅遊團。要對旅遊產品的品質、服務口碑和價格進行綜合考量,不盲目選擇低價團,自覺抵制“零負團費”及“不合理低價”。

自駕出遊要休息充足

自駕出遊時,要提高安全意識。清明假期,人流車流相對密集,駕車出遊,如果需要連續駕車4小時以上,須安排2人以上駕駛,否則中途必須進行充足休息,並準備齊全車輛的各類有效證件,遇到危險立即報警。另外,在景區就餐、購物時,要注意鎖好車門,貴重物品不要放在車內。在遊覽過程中,不要在設有危險警示標誌的地方逗留。慎重選擇帶有刺激性的活動專案,不要擅自前往未經開發的景點。

外出就餐要注意飲食安全

按照往年慣例,清明節期間多陰雨天氣,市民出遊應及時關注天氣情況,隨身攜帶保暖外套、摺疊傘或雨衣。。春天花粉四散,外出踏青賞花,需嚴防花粉過敏,出門在外,飲食安全尤為重要,用餐時要選擇證件齊全、衛生條件好的飯店,就餐後要記得索要發票,一旦出現糾紛,可以更好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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