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專利獎”是中國唯一的專門對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給予獎勵的政府部門獎,得到聯合國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的認可,在國際上具有一定的影響力。隨著國家對智慧財產權保護與高質量發展工作的越加重視,中國專利獎受到社會各界越來越多的關注。今天,我們將對專利獎申條件進行詳細解讀,希望幫助有意向申報的朋友對申報條件有更清晰的理解。
2021年中國專利獎申報條件
已獲得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授權的專利,並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可以參加中國專利獎評選:
(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權公告日為準)被授予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權(含已解密國防專利,不含保密專利);
(二)專利權有效,在申報截止日前無法律糾紛,不存在未繳年費或滯納金等情況;
(三)全體專利權人均同意參評;
(四)未獲得過中國專利獎;
(五)一項專利作為一個專案參評;
(六)相同專利權人參評專案不超過2項;專利權人是國家智慧財產權示範高校的,參評專案不超過四項;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參評總數目不超過10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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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條件第(一)項和第(二)項
這兩項合起來的要求是
專利權處於有效狀態
。
舉例說明:
對於申報2021年的國家專利獎,那麼您需要有一項專利(可以是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在
2020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
之前已經獲得了授權,注意是以授權公告日為準。對於申請日時間沒有限制,對於授權時間往前也沒有限制,只要您的專利還在專利權保護期限之內(發明自申請日起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自申請日起10年內),且按時繳納了年費,維持專利權有效狀態。
進一步要求在申報截止日前無法律糾紛。這一點要求您的專利,專利權屬清晰,申報截止日前沒有處於專利無效或訴訟狀態。
另外,今年的申報條件
新增規定
:在申報截止日前出現“
未繳年費或滯納金
等情況”也不能參評;這一點進一步強調了專利法律屬性,加強專利管理,避免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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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條件第(三)項
要求
全體專利權人均同意參評
。
這裡的專利權人,就是
報獎時的專利權人
,涉及多個專利權人的,則需多個專利權人都同意參評,而如果您的專利進行過專利權人變更,則只要確保申報時的全體專利權人均同意參評即可,無需考慮變更之前的專利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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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條件第(四)項
要求
未獲得過中國專利獎
。
這一點比較容易理解,如果您擁有的某項專利之前已經獲得了中國專利獎,不管是金獎、銀獎或是優秀獎,那麼這件專利就不能再次申報評獎,而如果您的專利僅僅只是申報過,但是
未曾獲獎
,那麼也符合申報條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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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條件第(五)項
要求
一項專利作為一個專案參評
。
這一點也比較容易理解,如果您有多件專利,建議您選擇
一件核心技術的專利
進行申報,而不能將多件專利作為一個專案進行申報,只能是一件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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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條件第(六)項
要求
相同專利權人參評專案不超過2項
。
重點解析
:什麼是相同專利權人。
如果您的專利,專利權人只有1個,那比較容易理解,就是這1個專利權人,最多隻能申報2項。如果您的專利權人有多個,例如,第一件專利的專利權人是A+B,第二件專利的專利權人是B+A,這種情況屬於相同的專利權人,即使專利權人的順序不同,也是屬於相同的專利權人的情況,最多隻能申報2項。但是,如果一件專利的專利權人是A+B,另外一件專利的專利權人是A+B+C,那麼這屬於不同的專利權人,此時,A+B作為專利權人可以申報2項,A+B+C作為專利權人可以再申報2項。即只要不是完全一致的專利權人,就不屬於申報條件中所說的“相同專利權人”。理解了這一點,如果您確實想要申報多項專利,還是有可能實現的。
此外,
今年增加
“專利權人是國家智慧財產權示範高校的,參評專案不超過4項;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參評專案總數不超過10項”的參評條件。因2020年評選了一批國家智慧財產權示範高校,專利獎政策向示範高校傾斜,但是也限制了集團公司的申報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