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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是不是把一些中國的傳統陋習發揮到淋漓盡致?

恰好相反,清朝反倒是在努力取締一些傳統陋習。

清朝是不是把一些中國的傳統陋習發揮到淋漓盡致?

比如纏足,興於宋,盛於明。明朝時期,纏足陋習從共同逐漸擴散到民間。滿洲素有漁獵遊牧尚武之風,弓馬騎射是他們看家本領,所以他們自己是不纏足的,包括女性也是一樣。

清朝建立後,旗人內部依舊不纏足,清廷也曾多次下令禁止女人纏足。只可惜,纏足陋習在民間非常頑固,並且逐漸從上流社會向平民階層發展。到晚清,不少普通士紳、平民家庭也要給女性纏足,就連旗人也被其傳染,開始嘗試纏足。晚清時期,不少洋務派和維新派人士也提出過廢纏足,但收效甚微。

清朝是不是把一些中國的傳統陋習發揮到淋漓盡致?

再比如人殉,即以人作為墓主人的殉葬品之一,出現於原始社會末期,夏商周三代極其盛行,是一種非常血腥、暴力的陋習。秦漢以來,人殉逐漸減少,直至趨近於無。但到明朝時,明太祖朱元璋又帶頭恢復了人殉陋習,成祖、仁宗、宣宗幾代皇帝皆組織了大規模的人殉,直到明英宗時才漸次取消了人殉,但民間的人殉依舊存在。

清朝是不是把一些中國的傳統陋習發揮到淋漓盡致?

清朝最初也是有人殉的,但康熙帝在位期間取消了“八旗以奴僕殉葬”的規定,殉葬陋習在皇室逐漸消失,但民間的殉葬之風依舊不絕,且十分頑固,尤其是女性殉夫,更是司空見慣。

由此可見,野蠻落後的清朝其實一直在和傳統陋習開炮,而被某些人捧得高高的明朝卻是在為傳統陋習張目。只可惜,清廷只能做到自己的皇室不去順從這些傳統陋習,但卻始終無法令民間改弦更張,摒棄陋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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