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剷除非法傳銷 要堅持“露頭就打”

孫維國

12月30日貴報評論《對“TST庭秘密”的營銷方式是該好好查查了》讀後,很有感觸。近年來,打擊傳銷力度不斷加大,但傳銷這種“經濟邪教”並沒有在我們生活中消失,而是以各種變種形式接連出現。傳銷打著各種網路新概念和新型營銷方式的旗號,採取虛假、誇大宣傳的方式以及許諾高額回報誘惑群眾參加,坑害了不少人,甚至引發家破人亡的悲劇。

“掃帚不到,灰塵不會自己跑掉”,打擊傳銷也是如此。面對傳銷形式的不斷升級,要求打擊傳銷與時俱進,提升治理手段,多部門協同聯動,多管齊下“組合拳”打擊傳銷。首先,在立法上加大對非法傳銷的懲處力度,用重典嚴懲傳銷組織,方能產生強力震懾效應。

其次,打擊非法傳銷要打持久戰,除了開展集中專項打擊行動,更要堅持不懈地常態化打擊。職能部門要將打擊傳銷組織作為日常工作的一項內容,併成立專門的部門,強化打擊力度,提高打擊成效。

再有,打擊非法傳銷,還需廣泛發動人民群眾的作用。相關部門可以設立舉報獎勵制度,對舉報民眾進行物質重獎,以此激勵群眾積極舉報,讓傳銷無路可逃,無處可藏。

此外,打擊非法傳銷要堅持全國“一盤棋”,不能這個地方嚴打,那個地方風平浪靜。傳銷組織有極強的流動性,一旦發現在一個地方待不下去了,他們就會轉移到其他地方。更不能區別對待,必須一個不放過,露頭就打,不留打擊“空白地帶”,徹底清除傳銷的生存土壤,才能讓傳銷組織失去“避風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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