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規矩不成方圓。為人處世需要遵循一定的規則,這樣才能更好地約束自我,讓自身及社會健康而有序地發展。
但人是非常感性的,遇事往往只願講人情而不願講規則,為此更加需要強硬規則的制約。南京有一羅姓高考生,曾因故晚到考場一分鐘,從而被工作人員拒之門外。該考生的母親萬分焦急,因而向對方下跪求乞,可是仍舊不被允許。該考生因而行為過激,甚至想要硬闖進去,末了被制止,最終仍是未能參加高考。
當規則與人情發生衝突時,真是讓人難以處理。假如工作人員將這名遲到的考生放入考場,那麼他進入社會後又怎會講規則?高考規則可以不遵守,那日後又怎能守住做人底線呢?
曾經有則新聞引起了熱議:深圳的一名女中學生在大街上騎行,結果不小心剮蹭了一輛賓士車,女車主當即不依不饒地要求其賠償。該女生帶著哭腔乞求,可她仍舊還是要求其賠償。她因此遭人譴責,被人認為“殘忍”、“非人”。
這件事情雖小,其實卻並不好處理。試想如果女孩沒被索賠的話,恐怕會對她以後不利,她會認為弄壞別人的東西沒關係,從而無法形成規則意識,也就培養不起勇於承擔的品質。
如今的家庭教育早就存在類似的隱患了,明明為孩子制定了計劃、規則許多,可末了禁不住孩子又哭又鬧地,家長往往心一軟就改了規則,從而導致以後再說什麼孩子也不愛聽了,逐漸變得自我、任性,還沒有擔當意識,再教育起來也比較麻煩!
可見,如果僅憑人情做事,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只能解一時之急,所付出的代價卻反倒更大了。
如果礙於人情就違反規則,其危害是十分嚴重的。為了所謂的“抹不開面子”,就可能做出違法亂紀的事兒,危害他人及社會,也難以自我保全。只有自覺地遵守及維護規則,才能“方圓”齊備,讓生活更和諧。
要想讓自己更健康地活,就必須自覺遵守規則。否則,容易受到懲處不說,還可能會付出自由甚至生命的代價。
對於散漫已久的自己,需要進行嚴格的規範訓練,以形成良好的行事習慣。比如給自己制訂嚴格的作息時間,不允許偷懶,該做的事一定要按照做完。如果給自己制定了減肥計劃,就不能再隨意亂吃東西了,即使覺得難受不已,也要堅決管住自己。對自己不講人情,才能切實增強規則意識,使自己規律而健康地生活。
在社會的各種場合,規則與人情是非常容易起衝突的。講究人情不是錯,但是需要分場合。人與人之間應禮尚往來,以體現人情的溫暖,各種事情面前應講規則,以保障自身的安全。
不講人情會使人際關係變得冷漠,不講規則易使社會秩序產生混亂。要想使規則更易於被人接受,就應制訂更加具有人性化的規則,使其更具人情味,更加符合社會氛圍。而在執行規則的過程中,一定要果斷堅決,切莫感情用事,出於人情考慮而越軌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