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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關於新增和補充申報《2021年濟南市綠色低碳技術成果目錄》的通知

各區縣(含濟南高新區、萊蕪高新區、南部山區)科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強化科技創新在綠色低碳領域的支撐作用,落實《關於支援發展環保產業的若干措施》(魯環發〔2020〕51號)檔案要求,加快節能減排和汙染防治先進科技成果轉化與推廣應用,推動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前期已經面向全市公開徵集部分技術成果26項並推薦至省科技廳,省科技廳會同省生態環境廳組織專家評審論證,編制了《2021年山東省綠色低碳技術成果目錄》(以下簡稱“省目錄”),該目錄共包括38項技術成果,我市共有12項(含駐濟高校和科研院所)入選。經研究,現面向全市公開補充徵集《2021年濟南市綠色低碳技術成果目錄》(以下簡稱“市目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方向性。符合國家已經頒佈的產業政策,符合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我市綠色低碳發展的重點需求,節能減排和汙染防治效果明顯。

(二)成熟性。已經透過工程示範或使用者使用等方式得到應用,並進行了第三方監測或檢驗,具備較好的推廣前景。

(三)先進性。技術知識產權明晰,技術風險可控,技術經濟性突出。

(四)適用性。結合我市綠色低碳發展實際需求,重點徵集大氣治理、碳減排、海洋生態治理、綠色降碳、水治理、土壤與固廢處理處置、其他環境領域的先進適用技術成果。

二、材料要求

(一)組織申報。請各申報單位填寫《綠色低碳技術成果申報表》(附件2)和《綠色低碳技術成果報告》(附件3)。內容要真實、嚴謹、準確,確保所填技術成果智慧財產權明晰,技術風險可控,技術經濟性突出。

(二)稽核把關。請各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稽核把關,保證技術內容真實、嚴謹、準確,避免重複申報。

(三)推薦上報。請各主管部門填寫《綠色低碳技術成果推薦表》(附件4),報送材料時請確定申報單位聯絡人及聯絡方式(指導目錄將公開技術擁有方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前期被納入省目錄的技術成果,直接納入市目錄;未被納入省目錄的,納入本次市目錄評審。

附件:點選獲取附件

1。綠色低碳技術領域及技術型別

2。綠色低碳技術成果申報表

3。綠色低碳技術成果報告

4。綠色低碳技術成果推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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