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家居/ 正文

關於開展新一批省重大新興產業基地申報工作的通知

關於開展新一批省重大新興產業基地申報工作的通知

服務中小企業、服務創新創業

各市人民政府: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大力發展十大新興產業打造具有重要影響力的新興產業聚集地的意見》,進一步提升產業集聚發展和產業鏈現代化水平,培育產業發展新動能,經研究,決定開展新一批省重大新興產業基地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由各市政府組織轄區內符合條件的國家級開發區、省級開發區和新型園區申報。側重支援依託省重大新興產業工程或市級重大新興產業基地申報。2020年以來發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Ⅱ級及以上重大環境事件的,或被列為省級以上掛牌督辦(限批)園區,不得申報。

二、申報領域

“十四五”時期省委、省政府重點發展的十大新興產業。各市申報時可參照《省重大新興產業基地建設領域及名稱》(見附件1)中所列領域及名稱,也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基地領域及名稱。

三、申報條件

(一)產業基礎。產業基礎較好,產業鏈條相對完整,上下游配套較為完善,所在區域產業集聚度較高。近3年主要經濟指標增速高於省重大新興產業基地平均水平,為本地重點發展產業。所在園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較為完善。

(二)龍頭企業。產業關鍵核心環節擁有若干龍頭企業,在規模效益、創新能力、科技研發等方面居行業前列,對本地上下游產業具有較強帶動力和輻射力。

(三)科技創新。創新能力強,創新鏈較為完善,擁有若干省級及以上創新平臺和高水平創新創業人才團隊。擁有一定數量的行業領域領軍人才。研發投入高於全省平均水平,具有較強的科技成果轉化能力。

(四)發展規劃。基地建設範圍、產業發展方向清晰,未來3年(2022-2024年)規上企業產值(營收)、稅收、固定資產投資、創新平臺建設以及重點任務等目標明確。圍繞上下游核心關鍵環節,已擁有一批在建專案、儲備專案等,且專案技術水平、市場前景良好。

(五)工作機制。已建立服務基地建設領導體制、工作機制和支援政策等。鼓勵探索採用專業化、市場化方式運營,重點支援“產業園區+創新孵化器+中試基地+產業基金+產業聯盟”一體化推進模式。

四、其他要求

請各市政府對照申報條件,組織編制基地建立實施方案(編制大綱見附件2),並對所申報的實施方案內容真實性負責,各市申報不超過2個。請於

9月25日前

將申報檔案(檔案中需註明對申報內容真實性負責)及建立實施方案(紙質版3份,附帶光碟)反饋省推進“三重一創”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附件:

1。 省重大新興產業基地建設領域及名稱

2。 省重大新興產業基地建立實施方案編制大綱

相關文章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