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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二房東們的一次溫柔警告

本文轉自壹地產

對二房東們的一次溫柔警告

前天,北京市住建委釋出了《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徵求意見稿)》,其中有些規定引起了很大爭議,比如:

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提供轉租服務;

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從業人員不等賺取租金差價;

房地產經紀機構釋出、展示、推廣住房租賃房源價格應當與業主書面委託價格一致。

有人站出來分析說,這代表了鏈家和我愛我家被禁止在北京進行轉租業務。

這種說法很荒謬。

子姨先把法條補全,以免大家混淆概念。住房租賃條例第三十二條明確說了,房地產經紀機構可以提供居間和代理服務,住房租賃企業可以提供轉租服務,但房地產經紀機構不能提供轉租服務。

房地產經紀機構代表了鏈家、我愛我家這些房屋中介公司,租賃住房企業是指,自如、相寓這些住房租賃公司。

轉租業務的概念為,承租人把租入資產轉租給第三方,也就是我們常說的:

二房東。

鏈家和自如、我愛我家和相寓的關係,我們心裡明白。但嚴格說,自如和相寓都是獨立法人在做二房東生意,經營範圍區分的很清楚。

鏈家和我愛我家本來也不做轉租,說人家被禁,不是冤枉好人嘛:

周樹人的事,和我魯迅有什麼關係?

實際上,出臺新條例是對住房租賃管理制度的一次完善。

去年蛋殼暴雷後,無數年輕人在寒冬被趕出家門,這種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不能再發生了。條例第二十六和二十九條就分別規定:

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斷水、斷電等方式迫使承租人返還租賃住房或承擔合同約定之外的費用。

租金貸款只能劃入借款人賬戶。

和房地產行業與教育行業正在經歷的大風大浪相比,這些手段還是更加精準和溫和的。自如們哪怕對更壞的結果,其實也早有準備。

今年年後,自如開始推廣增益的新模式,即租金不收取差價。自如和業主商定一個價格,替業主出租並收取管理費用。如果租不出去,自如提供80%的保底收益,如果高於這個價格,自如和業主分紅。

新模式的利潤點在於,業主要出錢請自如裝修。因為自如的集採模式,其裝修成本較低:

十萬裝修報價的房子,成本沒那麼高。

據說,新模式推廣並不順利,也有業主不願意做這沒賺錢先掏錢的麻煩事。因此,自年後開始,自如收房量增長放緩。

增益模式轉移了最大的利潤點,優點是不會因為租賃中介的差價,而影響租賃市場。看到新政柔情似水,恐怕自如自己會感覺驚喜吧。

企業應該明白,房地產市場調控正酣,各地大面積推廣公租房的背後,是要穩定住房市場的需求。

可調控房價封鎖住的流動性,已經在流入租賃市場了。這個月,北京市住宅的平均租金是每月每平米112元,同比上漲了大概四分之一。

這是政府最不想看到的。一個冷知識是,CPI中的重要權重居住類指數,是指租金而非房價。租金的大幅波動是要影響經濟資料基本面的。

所以,住房租賃條例有言在先,北京市要建立租金監測和釋出機制。住房租金快速上漲時,住房城鄉建設等主管部門可以採取相應措施,調控住房租賃市場。必要時:

可以實行佣金或租金指導價。

指導價政策的威力,看看掀起了倒閉潮的深圳中介門店就知道了。

這是令市場膽寒的調控大殺器,之所以先吹吹風,可能是領導們也清楚,租金波動的根本原因是結構性供需失衡。北京大約有350萬間租賃房源,卻有850萬租賃人口。

今天,原貝殼研究院院長楊現領博士也發文說,北京需要的是十個回龍觀,而不是租金管制。

回龍觀號稱是亞洲最大小區,有126個小區,14萬套房。這麼看,就算多十個回龍觀,也還是差點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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