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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爽偷逃稅被罰2.99億,明星慣用的逃稅伎倆有哪些?

在微信熱榜中,鄭爽偷逃稅被罰2。99億,引發了網友熱議,之前鄭爽的薪酬甚至成了一個計量單位,鄭爽的片酬一度高達1。6億,日薪達到208萬,一天就賺到其他人一輩子的收入概念。而這些劣跡明星,都有哪些偷稅漏稅的伎倆呢?#鄭爽偷逃稅被罰2。99億

1 陰陽合同逃稅伎倆

從被罰8億的范冰冰到被罰近3億的鄭爽,我們都可以看到陰陽合同的影子,簡單來說就是雙方訂立兩個不同的合同,一個合同是用來逃稅的,裡面約定的片酬和回報,都看起來比較低,符合規定,從而實現逃避國家稅收的目的,一個合同則是內部的合同,也有可能是口頭約定,達成雙方的真實片酬和回報約定,等於一個合同對公明面上的,一個合同對私的,私人約定模式。

2 把個稅變成公司稅,成立工作室和影視公司

其實不止是娛樂圈,很多企業高收入群體和高管都有這個方式,因為個稅交稅比例高於企業稅,娛樂圈明星享受著泛娛樂產業紅利,很多都是高片酬高收入,比如日薪208萬的鄭爽,1。6億的片酬。

如果用個稅申報,稅負會很高,這個時候就可以成立一個虛假的工作室,這樣就可以變成企業稅,從而降低交稅比例,並且還可以用各種大額抵扣,降低交稅額度,這也是為何范冰冰事件和鄭爽事件後,明星扎堆登出旗下工作室和影視公司的原因,很多明星都在用空頭工作室和影視公司偷稅漏稅。

鄭爽偷逃稅被罰2.99億,明星慣用的逃稅伎倆有哪些?

上面這兩種明星逃稅的伎倆是最常見的,另外還有一些其他的手法,比如利用國內不同註冊地的稅收免稅政策,尋找避稅的天堂,甚至海外註冊公司等模式,來實現逃稅,比如之前的明星避稅天堂霍爾果斯等。

隨著娛樂圈資本化發展,還產生了一種新的逃稅方式,很多明星透過資本運作,股權代替片酬的方式來規避稅收。

比如娛樂圈限薪令之後,很多高片酬明星,開始成為很多影視公司股東,這樣就可以把部分片酬變成股權和分紅,巧妙的達到避稅的目的,名利雙收。

最後,網際網路的紅利,其實也是泛娛樂產業的紅利,這些年娛樂圈趕上了泛娛樂產業的時代紅利,收入奇高,但藝人的德行和職業能力卻趕不上節奏,各種粗製濫造的影視劇氾濫,同時劣跡藝人問題嚴重,必然需要進行整頓,張哲瀚,趙薇,高曉松等的作品被下架只是一個開始。

而且大量資本湧入娛樂圈,走向產業化運作發展模式,導致娛樂圈出現各種三觀崩壞的問題,賺錢太容易,未成年人又扎堆來娛樂圈,想著賺快錢,年少成名。

娛樂圈這種快餐文化,速成主義,虛假人設包裝,飯圈文化卻帶來了很大的社會負面效應,給當下年輕一代帶來了極壞的價值觀影響,整頓娛樂圈逃稅漏稅,只是其中一個環節,更多的是提高這個行業門檻和避免娛樂圈資本氾濫,守住社會公序良俗的文化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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