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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最大網際網路隱私案達成和解:谷歌同意支付3.915億美元與美40個州檢方和解

圖為參觀者在谷歌展臺參觀。 新華社記者 馬寧 攝

原標題:美最大網際網路隱私案達成和解

□ 本報記者 吳瓊

近日,美國有史以來規模最大、金額最高的隱私和解協議出爐。

當地時間11月14日,美國多州檢察長辦公室宣稱,

網際網路巨頭谷歌公司同意為其在2014年至2020年間非法追蹤並獲取使用者位置資訊支付3.915億美元(1美元約合人民幣7.08元)與美國40個州的檢方達成和解。

根據和解協議,谷歌還將改進定位資料服務,讓使用者能更容易刪除自身位置資訊,並讓某些蒐集資料的做法對使用者更加透明。

據瞭解,此次和解協議不僅是美國史上規模最大、涉及多州的網際網路隱私和解協議,也創下了谷歌這一跨國科技企業為了結侵犯使用者隱私訴訟支付和解金的最高紀錄,對消費者來說是一場“歷史性的勝利”。

非法追蹤獲取使用者資料

追根溯源,此次和解協議的達成是美國多州自2018年起對谷歌非法獲取並採集使用者資料進行長達四年調查的結果。

美聯社等多家美國媒體2018年披露,谷歌在使用者關閉位置定位功能後仍然繼續蒐集相關資料。經媒體密集報道後,美國多州檢方隨即啟動專項調查,認定谷歌至少自2014年開始就以各種方式對使用者位置跟蹤的設定進行誤導性陳述,如使使用者的注意力集中在歷史位置的設定上,掩蓋了網頁及客戶端動態設定同樣會收集位置資訊的事實,以及使用者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可以透過調整設定來限制谷歌的位置跟蹤。檢方認為,谷歌此舉違反了美國多州的消費者保護法。

據粗略估計,谷歌的上述行為影響了全球大約20億使用谷歌安卓軟體的使用者,以及數億使用谷歌地圖或谷歌搜尋引擎服務的蘋果產品使用者。

2020年5月,美國亞利桑那州檢察長布林諾維奇率先對谷歌提起訴訟,指控這家公司欺騙、誤導使用者,使後者相信關閉設定中的位置跟蹤就能夠保護隱私。華盛頓特區、華盛頓州、得克薩斯州、印第安納州等多個州的檢察長緊隨其後,也對谷歌發起訴訟,指控其非法採集使用者位置資訊。

11月14日的和解協議達成後,美國多州檢察長以多種形式發聲,均表示對這一結果樂見其成。

紐約州檢察長辦公室14日當天發表宣告說:“谷歌暗中採集使用者位置資訊並藉此獲利,因此今天要為此承擔責任……未來,我們將繼續追究違法企業的責任,保護消費者免受唯利是圖企業的傷害。”

愛荷華州檢察長湯姆·米勒指出:“這一和解協議的達成傳遞出了一種明確訊號,即科技企業必須遵守涉及隱私的聯邦和州法律,在獲取使用者位置資訊時操作透明。”

協議促隱私設定透明化

在美國涉及網際網路使用者隱私的司法案例中,這是迄今為止達成的金額最高的一份多州和解協議。

“在人類日益依賴資訊科技的今天,這筆金額高達3。915億美元的和解協議對消費者來說是一次歷史性的勝利。”康涅狄格州檢察長威廉·湯在一份宣告中如是說。

在美國國內,不少法律界乃至政商界人士持有與威廉·湯相似的觀點。

他們認為,此案極具代表性,天價和解協議的達成宛如一把重重砸下的“榔頭”,有望“砸醒”谷歌,令其更為重視和保護使用者隱私,也能讓更多的網際網路巨頭警醒。

據悉,谷歌發言人瓊斯·卡斯塔內德近日發表宣告,就和解協議迴應稱,此前多州檢方對谷歌進行的調查實際是針對公司過去的產品政策,目前谷歌已針對這一有爭議的產品政策進行了修改。

卡斯塔內德還介紹說,作為和解協議的一部分,谷歌承諾在未來幾個月對隱私設定進行更多更改。

根據和解協議的要求,未來谷歌的隱私設定將更加透明化,包括在使用者開啟或關閉位置相關設定時,清晰地顯示更多附加資訊;不隱藏位置跟蹤政策,使其清晰可見;向用戶提供有關所收集位置資料的更多、更詳細資訊及其用途。

與此同時,和解協議還限制了谷歌對某些位置資訊的儲存和使用,並要求谷歌的賬戶相關設定更加人性化、易操作。

密歇根州檢察長達納·內塞爾就此評論認為,和解協議的達成將確保谷歌的隱私設定更加透明化,更加尊重使用者的隱私,讓使用者知道其位置資料是如何被使用的。如果使用者希望禁用與位置相關的設定、刪除被收集的資料並設定資料保留限制,就可以隨時隨地更改其賬戶設定。

檢方呼籲出臺聯邦法案

在為創紀錄的天價和解協議額手相慶的同時,美國多州的檢察官更期盼借和解協議達成的契機,促使國會山的立法者出臺全美範圍的資料隱私保護法案。

目前,由於美國國會始終未採取行之有效的立法行動,美國各州不得不出臺各自的資料隱私保護法案。據瞭解,美國五個州——加利福尼亞州、科羅拉多州、康涅狄格州、猶他州和弗吉尼亞州,已經頒佈了全面的消費者資料隱私保護法。

然而,“拼湊”的資料隱私保護法律給州內外的網際網路企業帶來較大的合規成本,也給民眾依據法律維權帶來混亂和困惑,相關問題亟須美國立法者拿出聯邦層面的解決方案。

今年6月14日,美國國會眾議院能源和商業委員會曾就《美國資料隱私和保護法案》草案召開聽證會,但這一法案最終未能進入眾議院全體會議投票階段。

此次在促成和解協議之際,美國多州檢察長辦公室強調,位置資料是網際網路企業數字廣告業務的一個關鍵部分,也是最敏感和最有價值的個人資料。有了這些位置資料,網際網路企業可以向那些希望與附近消費者建立聯絡的營銷人員出售數字廣告。一個鮮明的例子就是,此前使用者位置資料每年能為谷歌創造超過2000億美元的廣告收入,佔其母公司Alphabet收入的大部分。與獲得的不菲廣告年收入相比,此次谷歌花費的3。915億美元和解費用僅相當於其不到一天的收入。

分析人士就此認為,如果沒有聯邦層面詳盡的法律法規約束,未來網際網路巨頭侵犯使用者資料隱私的案件在美國還將屢見不鮮。

美最大網際網路隱私案達成和解:谷歌同意支付3.915億美元與美40個州檢方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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