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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裝修管理規定(範本)

物業裝修管理規定

甲方: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業主

丙方:裝修施工方

為加強對居住物業的裝修管理,規範物業裝修行為,根據

物業管理條例

、建設部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

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臨時管理規約》要求,各方經協商,就住宅裝修期間的管理事項,達成如下約定,以共同遵守。

物業裝修管理規定(範本)

裝修施工時間

1、夏季 07:30-11:30,14:00-18:00;冬季 07:30-11:30,13:00-17:00;

2、週六、週日和節假日期間 09:00-11:30,14:00-17:00;

3、工作日07:30-8:30和週六、週日及節假日期間,不得進行有敲、鑿、鋸、鑽等產生嚴重噪音或空氣汙染的施工作業;

4、裝修材料運輸時間:09:00-11:30,14:30-16:30,須使用甲方指定的電梯。

物業公司的權利與義務

1、按照有關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前期物業服務協議》及小區物業管理制度,對乙方、丙方裝修住宅的行為實施日常檢查和管理,以保障房屋安全、維護公共裝置的正常使用和相鄰業主的正當利益。

2、針對乙方、丙方人員違反有關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前期物業服務協議》及小區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甲方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規勸,制止,責令停工,要求限期改正、恢復原狀,扣押沒收工具,處以罰款及要求經濟賠償等措施。

3、在裝修施工前和施工期間,協助審查《裝修施工圖》,提出合理建議。但甲方對《裝修施工圖》完善與否不承擔法律責任。

4、裝修施工期間,甲方組織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巡視、檢查,發現的問題要求乙方和丙方整改。

5、協助乙方、丙方做好防火工作,監督要求施工場地滅火設施齊備。

6、裝修完畢,由甲方協助乙方進行工程驗收,但甲方不因此承擔房屋裝修施工完畢驗收的法律責任。

7、施工中所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及財產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裝修施工期間,因特殊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乙方、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裝修施工前,乙、丙方需做好房屋防雨防漏的檢查修補、隱蔽工程及管件設施裝置的檢查維修工作,在確保無遺漏問題後方可進行施工。

2、在裝修施工期間應自覺遵守本小區《臨時管理規約》、《前期物業服務協議》及小區內相關的物業管理制度,確保人員安全及施工現場、施工外圍、單元內樓梯、周邊環境及小區衛生整潔。

3、乙、丙方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裝修管理服務的相關費用,包括:裝修保證金(1000元/戶)、垃圾清運費(3元/㎡)。凡屬購買房屋後贈送的閣樓應收取的垃圾清運費,應按所有房屋建築面積的70%收取。裝修完畢後,經甲方驗收合格,乙、丙方在無違反管理規定、無造成任何損壞公共設施及不良影響的情況下,甲方憑乙、丙方交款收據辦理裝修保證金退款手續。

4、施工期間,應將《裝修許可證》張貼於施工商品房入戶門外,隨時接受甲方監督管理。

5、噪音施工、物料運輸應當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嚴禁騷擾其他住戶或影響其他住戶的正常生活,或造成其他住戶投訴和財產損失。

6、施工現場應做到封閉施工,對通往施工現場的通道、單元門、電梯、地面予以保護;因施工單位的原因造成通道、單元門、電梯、地面損壞的,施工單位應當承擔修復、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7、因家居裝修而造成相鄰居民的管道堵塞、滲漏、停電、財產損失等糾紛,由乙、丙方負責恢復原狀,並賠償相關損失。

8、甲方為丙方施工人員指定施工出入專用通道、電梯,乙方、丙方使用電梯運輸裝潢材料,7層以下嚴禁使用電梯,7層及以上需交納電梯搬運使用費,載重量不得超過電梯限載量的80%(人及運輸貨物的總重量)。

9、施工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擅自使用小區內的其他設施。

10、運輸易燃易爆物品進場,應提交易燃易爆物品進場申請,經甲方批准後方可進入現場。

11、向外運輸物品時,應提前填寫《出門證》,經甲方相關部門主管確定批准後,甲方保安人員方可放行。

12、施工人員進出小區需在門衛處登記。

禁止行為及注意事項

1、嚴禁亂拉電線,隱蔽管線需無破損、無接頭。

不得私自增加線路負荷,不得超負荷用電,採用與家中用電最大負荷相匹配的斷路器、保險等。如因乙方或丙方個人原因造成跳閘而影響整單元用電,甲方有權對該戶進行停電,待乙方或丙方查明原因並整改完畢後送電。

2、室內改水改電應由專業施工隊伍規範施工,乙方需提供水電設計圖紙,並交由甲方稽核、備案,對室內改水改電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3、衛生間、廚房、陽臺必須做二次防水,並進行24小時閉水試驗;不得私自改變結構和使用功能,衛生間、陽臺、汙水管、雨水管不得封閉,需預留檢修口,嚴禁生活汙水排入雨水管道。

4、

未經燃氣公司同意,不

擅自改動或封閉排煙管道、燃氣管路以及違規安裝燃氣用具。

5、空調室外機及連線管按指定位置安裝和架設,採用不鏽鋼支架,冷凝水按要求進管道排放。

6、地面裝修不得破壞地暖,嚴禁加裝換熱器。

7、不得使用有毒、有害、有放射性的材料。

8、不得向地漏和排水管道傾倒容易造成堵塞的物質,如因乙方或丙方施工造成堵塞,由乙方、丙方承擔疏通費用。

9、不得擅自佔用公共通道、天台、屋面。

不得向樓下或公共區域拋扔物品,不破壞公共環境。樓道及門前公共區域,嚴禁堆放沙、水泥、瓷磚等裝飾材料。

10、在裝修施工時,禁止破壞樓房的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否則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11、 嚴禁在公共區域施工作業,嚴禁開門施工,保持樓道衛生。

施工垃圾按甲方指定位置裝袋堆放,不得隨意丟棄,避免垃圾遺灑,不得放入生活垃圾箱。

12、陽臺圍欄不得私自拆卸,砸牆需填寫《砸牆申請表》,砸牆垃圾自理。

13、陽臺封裝、小院改建需提前辦理申請,簽訂承諾書。

14、更換門窗需提前申請,並保證樣式、色澤和小區整體一致。

15、施工現場嚴禁吸菸,嚴禁動用明火。

施工人員不得在戶內過夜留宿。

16、施工過程中嚴禁挪用消防栓和其他消防設施。

依據煙臺市有關消防規定,乙、丙方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

物業裝修管理規定(範本)

相關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為乙方、丙方辦理相關裝修手續的,導致施工無法開展的,施工期間相應順延。

2、乙方、丙方施工人員不按規定在門崗處登記的,甲方可拒絕其進入小區從事施工作業,因乙方、丙方未按此協議執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丙方自負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乙方或丙方因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給第三方造成任何損失的,由乙方或丙方負責賠償,與甲方無關。

4、如乙方、丙方在裝修期間影響鄰理業主正常生活時,甲方有權進行制止;情節嚴重或制止無效時,責令停工。

5、

乙方或丙方在裝修期間有上述約定的違約行為,每出現一次,甲方可視情節嚴重程度,向乙方或丙方收取相應違約金,如造成公物損壞,乙方或丙方應照價賠償。

規範施工行為,消除施工隱患,保證樓棟外觀的整潔和統一,杜絕樓棟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遭受破壞,保障樓棟管理服務工作的正常開展,實現物業的保值和增值,望廣大業主能夠相互監督,積極配合物業工作,共築美麗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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