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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問題,不是讓“異己者”消失

文|李厚辰

在上一篇文章的評論中,我們看到一種很常見的觀點:

“會不會,能看完這篇文章的人大機率不是文中的‘暴民’,文中的‘暴民’也不會看懂這篇文章,作者會不會感覺很無力很無奈呀?”

“然而最讓人絕望的是,他們也並不會關注你,他們圈地自萌,抱團自嗨,從頭至尾可能都覺得你在說個屁。”

這是一種很關鍵的疑問。

這樣的觀點,

很契合我們現在對網際網路的一種“同溫層”或叫“資訊繭房”的理解,即不同的資訊並不能順暢地“出圈”,因而大家永遠都是“各說各話”,無法達成共識。

當然這個問題是存在的,因此對於上面問題的答案,最好的迴應恰恰不是“如何出圈”,而是,我們得換個想法看待這個問題。

首先,我們的目標,不是解決和改變“他們”。

01。

“他們”思路的某種狹隘

當然,耐心講理,而不是隻提供情緒價值的文章,能被更多人讀到是最好的,尤其是作出了文中被批判行為的人。

例如實際去辱罵奧運代表隊運動員的人,實際去其他服裝品牌的直播室“撒野”的人,或是任何一次令人痛心的社會行為,當然都會有一個,或一群實際的“加害者”。

在這個角度上,確實有一個“他們”,而問題的解決,可能很多人想到的第一反應,就是對“他們”的解決,不管是教育說服,還是懲罰,或者乾脆讓他們消失。

寫批判的文章,確實更容易被這樣二分法中的“我們”看到,但設想透過文章去改變“他們”,並不是真正的意圖。

有很多原因,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這個

“解決了‘他們’,問題就解決了”的思路,其實“他們”也這樣想。

如果你看過任何一種“他們”的文章和內容,其中都有一個簡單的正規化,一種“有害行為”,一種“有害思想”,一種“有害群體”的三合一。很多內容,當然還包含了對不認同者進行處理的更激進的建議,不管是禁言,還是更激烈的措施。

在上一篇文章的末尾,我提到:

“為此,在過去的十幾年中,我們為彼此發明了大量罪名,大量紀律,大量新的修辭,並針對這些東西針鋒相對地爭鬥。回到文章的最初,網際網路這種自由落體式的惡化,就是我們發明的這些紀律和罪名已經幾乎覆蓋了人們的一言一行,只要稍有動作,就總是觸碰了某種整體的大是大非。”

解決問題,不是讓“異己者”消失

這裡面的爭鬥,包含了“他們”,當然也包含了“我們”。不過有幾個事實,我想指出。

首先,其實沒有明確的“他們”與“我們”,我們肯定在某些事情之中,也會變成“他們”。

比如我提出的許多觀點,你一定不會完全認可,你也一定遇到過,你以為是“我們”的人,在某個視角或事件細節中,猛然發現了一個巨大的差異,這個人或這類人陡然就變成了“他們”。

其次,在很多地方,“我們”和“他們”其實一樣,我之前寫的關於“公正”的一系列反思文章,評論區總是會有讀者表達讀完後產生“自我反省”的評論。

其實很多問題,在“我們”和“他們”的身上都存在,人與人的差異比我們想象的要小。例如“道德激情”,例如“公正算計”,例如“對攻擊和傷害的渴望”,難以遏制的“陰陽怪氣和諷刺”,以及“輕易的絕望”,如果你認為上述五項你都已經跨越,那麼也許還會遇到“對自己真誠”的問題。

越是針鋒相對的人,很多時候越是類似。提及這種說法,並不是想磨滅一切人與人的差異,好像我們所有人突然變得一樣糟糕了,也必須要說,不同網民群體之間的素養水平也真的是參差不齊。

“我們”與“他們”,也許是五十步與百步的區別,但哲學教授陳嘉映給過一個重要的啟發,問題關鍵的區別,就是這五十步與百步的區別。

02。

從“他們”中衍生的“叢林社會”誘惑

先說明為什麼是五十步和百步,他們的相似之處,再說明他們的區別。

“叢林社會”不是一個陌生的詞彙,激烈擁抱叢林社會的人,認為叢林社會挺好,或者被稱為推進社會達爾文主義價值觀的人。對“我們”而言,大概會被看為狹隘有害的。

在這裡,依靠這種價值觀的區分,有了“我們”和“他們”。

不過弔詭的是,如果我們維持著這個“我們和他們”的硬區分,並認為他們就不會聽到我們說的,他們是不可改變的,

這麼推導下來,

那麼對“叢林社會”解決的唯一希望就在於對他們的克服和消滅,這本身就是一個“超級叢林社會”的想法。

在這裡,“我們”就成為了“他們”。很多人現在也相信,即“叢林社會不好,但叢林社會在當下無可避免。”

然後,“我們”就會擁有共同的行動綱領,例如“佔據輿論”,例如“必要之惡”,例如把對方看作“非理性”和“愚蠢”的。在這些方面,“我們”和”他們“何其類似。

但這裡依然是五十步和百步的區別,而且這一區分非常重要,就是“我們”至少覺得你死我活的叢林社會不好,但有一些“他們”覺得叢林社會是真正的公平,渴望傷害,渴望勝利。假如對後者說,有一個方法興許可以避免叢林社會的現狀,他恐怕還會覺得擾了他的興致。

但這是“我們”的旨趣,這個差異就最重要了,

因為關鍵的改善,就是由這部分“五十步”的人帶來的。

因為只有五十步的人才會想到要改變,希望能夠擁有更好的秩序

,在他們之中才會產生例如戰爭中的主和派,爭端的調解人,談判或規則的訂立者。

當然說到這裡,你就會發現,即使是五十步之中,這樣的人也不會太多,但不論如何,五十步的人會傾向於探索和聆聽這樣的新可能。

所以,我真正試圖透過文章去影響的,就是我們“這些五十步的人”。

03。

穿透我們與他們身份的共識

文章的出發點,當然大多是一個具體的“問題”,對於“問題”,有很多應對的方式,批判這個問題帶來的惡果,或是分析問題的成因,說明“他們”的行為如何壞,或者他們將導致什麼樣的衍生問題。

我當然也寫過很多這樣的文章,不過寫多了,總會意識到這些文章的幫助不大,即便這些文章確實提供了一些人們不知道的,更精緻的關於“如何壞”的解釋,但好像對於如何克服這些問題,都沒有太大的幫助。

因為這些文章,都明確地將人群在一個話題下分為“我們”和“他們”,在這個視野中,“我們”是不用改變的,“我們”已經獲得了正確的知識和視角,而問題的解決仰賴“他們”的改變。

而正如這篇文章最開始的問題所示,他們也許並不會閱讀這樣的文章。

即便他們閱讀了這樣的文章,面對一個將“他們”當作問題來源,希望解決“他們”的文章,我也很懷疑這樣的一篇文章就能讓他們“洗心革面”。

試想在一個談判中,提出協議方案的一方如果不能與對方達成一致,發現只是純粹的”我們“與”他們“的區隔,會怎麼樣呢?除了妥協外,還能怎麼做?在實際生活中,當然是找到其他的條件,或者從另外的角度闡釋一個條件來達成共識。

所以,

面對一個“問題”,也許一個探索的方向,就是找到一些視角和道理,在這些視角和道理之下,我們能夠獲得一種具有穿透性的共識,這些共識不是在“同溫層”或“資訊繭房”中的共識,而是更廣泛的共識。

因此,這種探索,就不是一種針對“他們”的改造計劃,而是針對更大的“我們”。

這種想法並不罕見,對於女性主義而言,一直有一個觀點,即“男性也是父權制的受害者”,這就是一個嘗試穿透女性和男性分野的視角。

例如大家所更熟悉的,“納粹把猶太人抓走的時候,我沒說話,我又不是猶太人。他們把社民黨人關起來的時候,我沒說話,我又不是社民黨人……他們來抓我的時候,已經沒有人能抗議了

”。依靠呈現一種傳遞性的唇亡齒寒關係,來實現一種穿透身份的共識。

這都是一些藉由抹除“我們”與“他們”的界限,透過構成更大的“我們”而達成共識的策略。

解決問題,不是讓“異己者”消失

不過我得坦率地說,在當下,這兩種說法的效果並不太好,尤其是後者,不論我們在各種社會事件中如何反覆提起這個道理,也並沒有引起不同身份之間互相守望的緊迫和共情。

因為這兩個在“邏輯”上幾乎天衣無縫的共識,其實都在求助於一個簡明的邏輯:“傷害我的也同樣會傷害你”。

而依靠這個簡單的邏輯實現共識,當然不會如此簡單,我們需要一種對不同身份真正的穿透力。

04。

簡明而切身的共識

在這裡,我會進一步說明,為何公共表達可以不必著急向“他們”喊話,擔憂他們並不閱讀到這樣的內容,而應當先從“我們”開始。

因為建立具有穿透力的共識,並不容易,上述“傷害我的也同樣會傷害你”,對於“我們”並無認識的難度,但對另外的人則不然,因為對他們而言,這種“傷害”並無切身認識。

我們可以在此指責他們短視,缺乏同理心,從某種角度來看這些也是真的,只是這樣的指責,對於共識的達成也沒有幫助。

因此在這裡,首先需要改變的不是“他們”,而是“我們”。我們必須轉變視角,改變我們認識自己問題的方式,對那個原有的、舒服而清晰的敵我劃分模糊起來。

把舊問題變成新問題,例如在上一篇文章,就是把“理性與非理性”、“真愛國與假愛國”、“尊重與暴力”的問題,找到其中的分工社會與“本職”的問題。

因為這個問題,挾著對於社會“大是大非”的關切,才可能推動社會改變的發生,對很多人的實際的經濟生活造成影響之際,這種對分工本職的介入,才成為一種切身的問題,而這個切身的問題,才有成為共識的可能。

我想諸位大概都有至少超過5年的網際網路“網齡”,見識過大大小小、反反覆覆的網際網路思潮變更,層出不窮的爭端。

應該明白,在這個情況下,我們不可能取得對同理心或道德能力要求過高的共識,這不是“他們”的問題。

捫心自問,我們對於和我們身份並不類似的、並非遭受大苦難的人,又勻得出多少同理心呢?

因此,社會需要簡明而切身的共識,這裡面沒有妥協,沒有改弦更張,而是轉換視角認識和闡釋我們問題的能力。

這需要我們走出“議題”的舒適圈,換方式領會我們生活困境的能力和膽識,在這種新的“看法”之下,公約數才在更大的“我們”之間產生。

因此,急需改變的不是“他們”,而是“我們”。

當然,如上次評論中很多人意識到的“本職”的觀念不是天衣無縫的,無法涵蓋所有問題,並且會帶來新的困難,例如一個人是否可以用“本職”來消解自己一切對他人的道德義務呢?

這些問題讓“傷害我的也傷害你”這樣的邏輯變得誘人,後者簡單而天衣無縫,一下子似乎把“我們”的關切直接“複製”給了“他們”。

解決問題,不是讓“異己者”消失

不過我早就放棄了可以得到完美道理,畢其功於一役,就能一次性完成共識建設,讓疑惑、問題和分歧完全消失的期待。

人類文明5000年,哪個完美道理,徹底對任何分歧蓋棺定論了嗎?

我們需要不完美但有穿透力的道理,它當然不能完美地說服所有人,甚至不能完美地說服哪怕一個人,但這就足夠了。

我們的溝通和交談會繼續下去,因此這才是一種溝通和交談,而不是道理的發明和教化。

我們將學會並共同繼續挖掘在具體社會環境中簡明切身、觸目有力的共識,接受它的瑕疵與在某些問題上的無力,並耐心而持續地求索下去。

05。

要改變的首先是“我們”,

而不是“他們”

這是我長期進行公共表達的一點心得分享,也是迴應這種“他們不會看這種文章”的疑惑。

這也是維特根斯坦那動人的教誨,他促使我們放下“唯我”的執迷,放下對事實加邏輯等於完美道理,任何不接受之人非壞即蠢的狂想,放下對敵我二分的無奈接受,從而對“我們”產生一種信念。

確實性永遠棲身於“我們”之中,不在於“我”,也不在邏輯,不在理論,不在事實。

確實性棲身於不斷形成的新共識,棲身於新的看法和觀點。如果我們持續對此產生興趣和探索,不把世界看作對“他們”的克服、戰勝、改變,而看作

不斷從四面八方走向一個更大“我們”的過程,可能性就永不會在生活中缺席。

因此,要改變的永遠首要是“我們”,而不是“他們”。

解決問題,不是讓“異己者”消失

*本文原名《問題不靠解決“他們”而完成》,宣告: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看理想平臺立場,歡迎提供不同意見的討論。

文章圖片來自《浪潮》《理查德·朱維爾的哀歌》,

編輯:蘇小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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