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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必烈時期的廉政建設:手段之強悍,令貪官劣紳無不瑟瑟發抖

提起元朝,除了橫掃世界的無敵軍隊外,大家第一反應就是腐敗。作為一個軍事帝國,皇帝一心只想著打仗,能入眼的政務只有軍事和財稅,壓根不理朝政。元朝的制度也繼承了蒙古人粗獷的風格,制度粗糙就帶來一個問題,漏洞太多了,官員們玩了命的鑽空子,買官賣官、土地兼併情況非常嚴重,在這其中滋生的腐敗便是整個國家的壞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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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些情況都是元朝中後期出現的,元世祖忽必烈在位期間,是元朝最強盛的時期,他對貪腐行為深惡痛絕,併為此頒佈了一系列廉政法令,這些措施成效顯著,忽必烈在位期間也成為元代政治最清明的時期。

忽必烈在潛藩時期就對貪腐嚴懲不貸。憲宗元年(1251)蒙哥即蒙古國大汗之位,忽必烈作為他的弟弟自然深受倚仗,“憲宗盡屬以漠有漢地軍國庶事”。忽必烈此時儘管僅是一名藩王,但很想大有為於天下,因此聚集了四方文學之士,組建了號稱“金蓮川幕府”的謀臣集團,商討如何治理國家。他在邢州建立了安撫司,開始了他政治生涯中的第一次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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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州當年被元太宗封給了啟昔禮、巴歹兩名勳貴。這倆人得了封地,就趕緊把監牧換掉,把權力掌握在自己手裡。但沒了熟悉政務的舊臣,封地該怎麼治理,他們卻從來沒想過,只知橫徵暴斂,加上連年戰爭,百姓在他們手裡自然是苦不堪言。兩人受封之時,邢州有百姓萬餘戶,還算是個熙熙攘攘的城市,但在這些官員的剝削下,民不聊生,百姓不得已只得逃往他鄉,待忽必烈接管此地時,邢州只剩下六七百戶了。愛民心切的忽必烈下令務農薄稅,嚴懲貪官汙吏,起到了很好地威懾力效果。這才讓邢州的百姓總算有了喘息之機。

忽必烈治理河南的成績同樣可圈可點。當時宋蒙戰爭正打得激烈,憲宗在汴梁設立經略司,命忽必烈主持大局。在戰爭的烏雲下,河南人民居無所依,流離者眾多,更慘的是,蒙古軍隊毫無紀律,到處遊蕩劫掠居民。官員同樣巧取豪奪,搞得民不聊生,幾番下來,河南十室九空,沒人耕種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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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此地的慘狀後,忽必烈派心腹史天澤、趙璧等人前往治理。史天澤一到河南,便毫不客氣地殺雞儆猴,直接誅殺了百姓們痛恨的河南總管劉福及其黨羽,立屯田保甲以守衛邊鄙,不出兩三年,河南大治。忽必烈集團除暴安良的雷霆手段,令各地貪官劣紳無不瑟瑟發抖。

其實出現上述這種情況是有歷史根源的,蒙古國擴張時期,憲宗等人忙於征戰,無暇細細管理地方,因此任用官吏往往是佔領一處便任其納土皈依之人為長官,這些人的職位還能傳子傳孫,相當於封地了。這種原始的制度自然弊病無限,他們口含天憲,在這一畝三分地裡權勢滔天,任意為所欲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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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必烈即位不久,就有人上書請求更改這一弊政。至元元年(1264),忽必烈下詔制定了廉政措施,包括不得擅用官物、借易官錢、擅科差役,軍馬不得停泊鄉村,詞訟不得越界陳訴,以及一系列勸農桑、均徭役措施。又在次年下詔罷免州縣世襲制度。要知道蒙古國是沒有施行過廉政制度的,直到忽必烈開了這個先河,蒙古人的統治在此之後才走上了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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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人生長於朔漠之間,過的是遊牧生活,對漢地的農耕生活可謂是懵然無知。但佔領全國,建立元朝後,就必須改弦更張,適應漢地。忽必烈一開始對農民非常不理解,他問張德輝:“為什麼農民一年忙碌到頭,結果反而吃不上飯,買不起衣服呢?”可以看出,忽必烈雖然生於宮廷之內,長於綺羅叢中,但也能注意到農民度日維艱,衣食不贍,所以才有此問。張德輝的回答一針見血:“農桑是農民衣食所繫,可一年勤勤懇懇的收入大部分都交了賦稅,剩下的粗糧、壞糧留給自己。日子本就拮据,還要被官吏敲骨吸髓,農民怎能不受凍餒之苦?”

這番話給了忽必烈很大的觸動,讓他下定決心懲治農事領域的貪腐。至元八年(1271),忽必烈下詔規定縣官的升降制度,只有做到人口增加、荒地得到開墾、訴訟減少、盜賊絕跡、賦稅均平者才能評選傑出官員,這五件事做好其三就可以升遷。如果一個縣官五事都沒能做好,整天混日子,那就只能降級或貶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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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做到“落到實處”的獎廉懲貪,忽必烈鼓勵“官吏間的舉報”,只要彈劾屬實,便可升官發財。至元年間,忽必烈先後處置了阿合馬、桑哥等貪官汙吏,牽連其黨羽數百人,阿合馬更是被剖棺掘屍,御史臺官員知其奸惡而不彈劾者,全部罷職。可見忽必烈手段之強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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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是個短命王朝,國家持續不到百年,其最主要原因便是政治腐敗,不過在忽必烈當政時期,政治還算清明,就是因為他大力整治貪官汙吏,對貪腐絕不姑息,他也稱得上元朝最有為的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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