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腫瘤患者輸血要慎重

腫瘤患者輸血要慎重

祁術元,戰略支援部隊特色醫學中心(原306醫院),輸血科

醫研部醫學科普中心 劉燕/崔彥 編輯

貧血是腫瘤最常見的併發症,也可伴隨腫瘤治療過程發生。為了緩解貧血導致的一系列症狀、保障患者生命安全,臨床上常選擇輸血作為治療手段。而輸血往往是有風險的,腫瘤復發就是其可能的併發症之一。

大量臨床研究和動物實驗已經表明,輸注異體血對多種腫瘤細胞的生長具有促進作用。輸血對受血者特異性免疫及非特異性免疫均有明顯抑制作用,從而阻礙了機體對腫瘤的免疫抑制作用,促進腫瘤的生長與復發。

一系列研究證實,輸血可以導致癌症複發率增高。在對120例直腸癌患者的隨機前瞻性研究報告中,輸血可以列為影響預後的獨立因素。日本學者在對肝癌患者的研究中表明,早期肝癌圍術期輸血更易引起術後復發;法國學者研究發現在肝葉切除病例中,輸血是影響腫瘤復發的唯一高危因素。在結腸、直腸癌手術研究中表明,接受異體輸血的病人其5年生存率明顯低於未輸血組。

以上報道均說明輸注異體血可以導致腫瘤復發或轉移。

需要考慮的是,腫瘤臨床輸血相關比對觀察的條件還應考慮和分析不同腫瘤個體因素的懸殊,如家族遺傳特徵、環境因素、個人體徵、免疫功能水平、腫瘤分期、瘤體大小、轉移程度、主要併發症等因素。相對於未輸血比較組來說,輸血組術中之所以輸血,有可能是該類患者瘤體較大,或者浸潤周圍組織較多、瘤體較深而致組織損傷出血較多。因此,輸血易致腫瘤轉移復發結論不能忽視腫瘤自身因素。

腫瘤患者輸血要慎重

鑑於腫瘤輸血可能導致腫瘤復發的特殊性,我們在臨床工作中要遵循以下輸血原則。

(1) 對於早期、中期或中晚期惡性腫瘤患者的輸血,可輸可不輸的病例堅決不輸血,更不能輸“人情血”、“安慰血”;而對於晚期腫瘤需要輸血的病例,則應及時補充機體所需血液成分,及時糾正和改善患者的臨床症狀。

(2) 對於符合輸血適應症的患者,需要輸血時提倡使用成分血。輸前先將血液製品進行白細胞濾除或透過輻照除去血液製品內的免疫活性物質,避免和減少可能產生的免疫反應。

(3) 對於擇期或限期手術的惡性腫瘤患者,在身體健康情況允許的前提下,儘量開展自身輸血,避免異體輸血所引起的免疫抑制、腫瘤復發、術後感染等不良反應和輸血傳播疾病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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