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傑臻脫口秀:給你一百萬彩禮,你敢不敢要?
結婚物件有房貸, 不懂這些你必死無疑!
吳傑臻脫口秀:為何當全職太太很危險?
吳傑臻脫口秀:房屋加名沒有用?那就加一個唄,怕啥?
吐槽《安家》老嚴夫婦買房:病人才帶口罩,結婚不能談錢?
點選連結,就可以觀看影片啦,以後也會保持更新的頻率,如果喜歡,記得鎖定
“遇見吳傑臻”
這個公眾號。
關於
民法
典
的解讀
可點選下方標題閱讀
:
民法典對你的婚姻將產生哪些致命影響?這十點你必須知道!
民法典即將出臺,今後買這類房子就等於白白花錢!
(最新)《民法典》全文版公佈
新書《好的婚姻,要守護財產和愛》全網預售!
前天又有一則女生被男友殺害的新聞。
據報道,四川外國語大學重慶南方翻譯學院的的大二女生白同學在一家主題酒店內,被男友殺死,行兇者也自殺身亡。
這不是個案,無論在戀愛分手中,還是在離婚中,有不少女性受到了暴力報復、死亡威脅、跟蹤騷擾、散播謠言、四處抹黑等等的遭遇。
我的微博私信,也時常收到這樣的求助,大概類似這樣的情節:
1。我跟男朋友分手,他天天到我家、辦公室蹲守,怎麼辦?很怕他對我動手,甚至會殺害我。
2。我跟男朋友分手,他手裡有我的裸照,揚言要四處分發。
3。我跟男朋友分手,他到處說我欠他錢,汙衊我是騙子,是拜金女。
4。我跟男朋友分手,他揚言要自殘、自殺,怎麼辦?
5。我跟老公說離婚,他揚言要弄死我全家,包括我最心愛的女兒。我覺得他做得出來,我很害怕,不知道怎麼辦?
這些求助私信,其實非常不好回答。
在兩性關係中,如何識別“暴力分手”、“死纏爛打”型的男人,以及如何應對這類人,應該說是非常棘手的。
暴力分手的新聞越多,女孩子越不敢跟男孩子扯上什麼關係。
我寫這篇文章,目的是讓大家儘量避免悲劇發生的可能,以及在遇到暴力分手時該如何採用法律手段自救,而不是要挑起兩性矛盾。
講真,我們作為男性,見到身邊發生這類事情,應該及時阻止、報警並作證。我們只有跟這些人劃清界限,才能避免整個群體被這一小撮人抹黑。
一、如何識別“死纏爛打”、“暴力分手”型渣男?
無論是“死纏爛打”,還是“暴力分手”,在兩性關係中,它和家暴十分類似,只不過家暴是前者的升級版,本質是透過“恐嚇”、“毆打”等身體暴力、精神暴力方式控制對方。
它是兩性關係中的控制手段,目的是為了控制。
在私信中的第4類揚言自殘、自殺,在家暴實務理論中,依然屬於一種暴力控制手段。
要理解戀愛中的“死纏爛打”和“暴力分手”,有必要先對家暴的型別進行介紹。
根據反家暴專家陳敏老師的總結,家暴的施暴者分三種類型:
1。偶發型,簡單來說就是因情緒激動或特定的環境而動手,一年或多年發生一次。偶發型的家暴,處理不得當,會轉化為週期性家暴。
2。兩幅面孔型,俗稱陰陽人。這類人在外人看來是謙謙君子,但回到家裡確是虐妻狂人。當妻子對外人說丈夫家暴時,外人一般難以相信,甚至會覺得是不是妻子撒謊或做得不對。大部分的週期性施暴者,均是不同程度呈現兩幅面孔型。
3。瘋狗型。這類男人對誰都有可能使用暴力,他們一般有嚴重心理障礙、反社會人格和精神疾病。
其實,偶發型和兩幅面孔型的施暴者,在戀愛中並不特別容易發現,但分手時出現死纏爛打、暴力威脅,卻又相對容易處理。
因為,偶發型的施暴者,多半因情緒激動而使用暴力,但並未形成一個確信的觀念——只要我恐嚇對方,對方就會就範。只要女孩子稍加強硬或採取法律手段,他就害怕,不再糾纏。
兩幅面孔型的施暴者,一般有一定的社會身份,在外面遵循社會規則,否則他也不至於對人唯唯諾諾、小心翼翼處理人際關係。
但他在內心中有一個確信的觀念——只要我恐嚇、毆打對方,對方就一定會就範。這是在長期的施暴過程中從女方的反應中得到的訊號。
對於這種人的死纏爛打,只要用社會的“強者法則”即可將其擊潰,尤其是法律手段。在我們經辦的案件中,法院頒發人身保護令前,他們個個都兇巴巴,個個都揚言要殺人;人身保護令下來後,他們無一例外都乖乖的遵守。
而瘋狗型的施暴者,在相處中容易發現,但分手時不容易處理。
介紹完這三種暴力控制者的型別後,我就接著講在兩性相處中如何避免這類人。
第一,要避免控制慾望強的人。
這裡的控制慾望,指的是對親密關係的控制,而不是職場上的控制。這兩者雖都是控制,但控制的方法不一樣。一個發生是在平等關係中的控制,一個是發生在權力不對等關係中的控制。其控制方法和理念註定不同。
兩性關係中的控制,必然表現在對女孩子興趣、社交、時間等等方面的諸多幹涉。
比如,一旦女朋友沒及時回覆,就莫名發火,疑神疑鬼;一旦女朋友出差,就要影片聊天,查水錶;一旦女朋友跟異性聊天頻繁,就懷疑女朋友出軌等等。
“你必須”、“你不能”、“你是錯的”、“我是對的”會是他日常中使用最頻繁的詞語。
女孩子要相信自己的第六感,一旦有那種“他嘗試要控制我”的感覺,就要警惕了。
即使你們沒有分手,走入婚姻後,這種控制關係也會讓你想反抗。當你反抗之時,就是暴力的開始。
第二,要避免跟社會中的loser來往。
這世上有兩種loser,一種是所謂“哀莫大於心死”,一種是“哀莫大於心不死”。
一個人會“心死”而放棄人生,對你而言還有可能是安全的。最怕的就是那種心不死的。
這種人最典型的表現就是“做什麼都不長久”、“頻繁換工作”、“始終不會反思,總覺得是別人的錯”,最終啥都做不成,或成無業遊民或所謂債臺高築的創業追夢者。
無業遊民或揹負債務的追夢者,只是表現形式,但核心是他們不會反思,總覺得是別人的錯,抱怨成了他們的口頭禪。
當你不接受他的愛意,當你要提分手時,他們為了維護心中完美的自我,自然也會認為是你的錯,是你瞧不起他,是你拜金。
這些人裡,有可能不會死纏爛打,可能會自我安慰——那是你不知好歹,認為自己能找到更好的。但我也收到過一些私信,過了一兩年後,他找不到女朋友,覺得還是你更好,於是就回頭糾纏你。
一旦這種人實施了死纏爛打、暴力威脅,恐怕不是那麼容易維權的。因為,可能警察還沒來得及處理他,他就激憤殺人了。
即使你報了案,警察也警告過他,但他並沒有一定的社會身份,並不瞭解社會通行的強者法則,並不會像兩幅面孔型施暴者那樣想到那麼多後果,就不能及時壓制自己執念。
對於女孩子而言,要避免這種人,就要從摒棄“聖母心”開始。
因為他是一個loser,沒有人看得起他,沒有人會關心他,唯獨你關心他。哪怕這種關心,僅僅是人對弱者的同情的善念。
比如,整個辦公室的人都不願意和他說話,你卻跑去跟他說話了。
比如,大家都不和他坐一起吃飯,唯獨你和他在飯堂坐一起。
這就像程心小時候跟雲天明說話一樣,雲天明默默將這份善心藏在心裡,長大後買了一個星球送給程心。
這種結果是好的,萬一你遇到那個人,覺得你喜歡他,最後你又拒絕他,他給你送一個炸彈呢?
聖母心並不能拯救他,能拯救他的只有他自己。
第三,避免瘋狗型施暴者。
這類人有個特點,對誰都有可能使用暴力,他們一般有嚴重心理障礙、反社會人格和精神疾病。
因此,在社會交往中他就會表現出他的攻擊性,往往不分物件、不分場合、不分地點、不分時間,隨機性的發怒、懟人、動粗。
這類施暴者,即使採用法律手段,也是憑運氣的,很容易釀成慘劇。
真的這麼倒黴,恐怕只能換一個城市生活工作,甚至要改名字了。
第四,優先選擇有職業身份、地位的物件,慎選綜合條件比你差太遠的物件。
毫無疑問,公眾人物死纏爛打、暴力分手的機率非常低。因為,人家硬實力擺在那,有很好的性緣。而且,死纏爛打、暴力分手對他自身的打擊是毀滅性的。
反而,他們更擔心戀愛物件死纏爛打。
體制內的人,有國法黨紀的約束,經不起戀愛物件跑上去鬧,他們不敢死纏爛打。即使他們真膽敢這麼做,後續的應對也比較容易。
這也就是為什麼父母希望女兒找物件,要找工作、收入穩定的了吧?這種社會經驗帶來的安全感,可能已經印在他們的骨子裡。
選擇綜合條件比你差太遠的物件,除了有機會遇到loser外,還可能對方因為找不到更好的,而對你死纏爛打。
二、面對死纏爛打、暴力分手,如何維權?
首先,大家常常說找人恐嚇他、打回去。作為律師,並不建議這麼做。因為,你很容易被對方抓住把柄,反手把你弄進局子。
其次,運用法律手段,大家面臨的問題,要麼就是報案不處理,要麼就是對方法律責任太低。
比如,跟蹤、騷擾、恐嚇,你到派出所報案,往往是不立案。主要原因不多說,但在法律上有兩點是致命的:
第一,法律規定,因婚戀糾紛引起的攔截、追逐、謾罵、恐嚇等等,一般不當作尋釁滋事處理。但經過公安機關教育批評後,仍然繼續實施的,應按尋釁滋事處理。
看到了嗎?這裡有個前置條件,要求公安機關先批評教育。公安都不做事了,何來批評教育。這就永遠無法推動下去。
第二,如何證明對方長期跟蹤、騷擾、恐嚇、攔截等等?
因為,這是一個系列行為組成的尋釁滋事,你不能僅僅拿幾條恐嚇簡訊就要求公安機關抓人。
你得證明對方這一列動作。
又比如,對方到處汙衊抹黑你,到你單位唱衰你。雖然是名譽侵權,但等你告贏了他,也僅僅賠償幾千塊精神損害賠償+賠禮道歉,甚至精神損害賠償都沒有。
你的維權成本太高,他的違法成本太低。
所以,我們有必要分類來支招。
第一類:違法成本太低的名譽侵權,比如抹黑你。
抹黑分兩類,第一類線下抹黑,第二類線上抹黑。
對於線下抹黑,沒必要去告他,因為你不知道他何時、何地、向何人抹黑你。你告不過來的。
對於這種人,你最好的辦法就是先傳遞一個資訊給他,他做初一,你做十五。他上你單位抹黑你,你就上他單位抹黑他。
雙方的違法成本是一樣的,受到的損害也是一樣的。
沒有人知道真相,也沒有人想知道真相。大家都會認為,兩人都不是好鳥。
對於線上抹黑,就即使公證保全證據,然後發函到平臺,要求刪帖。一般平臺收到後,會及時刪帖。實在不行,就找律師發函。
對於線上抹黑,及時刪帖是最好的應對方式。
第二類:跟蹤、攔截、騷擾、恐嚇。
遇到這類,第一時間報案作用不大。因為,此時你的證據鏈條並不完整,事情並不嚴重。公安機關往往對此不處理。
不處理的後果就是讓對方變本加厲,肆無忌憚。
此時,你需要做的是保留證據。
1。小區有攝像頭,要跟小區保安主管打好交道,讓他們幫你把影片調出來,並單獨儲存好。這樣做是避免7天后影片被覆蓋了。
2。家門口要有攝像頭。他來你家門口蹲你,你能拍得下來。
3。辦公室蹲點、鬧事,有監控也行,沒監控就找同事作證。比如,他在大廈樓下蹲守,你和同事一起下班。這樣就有證人了。當然,這個過程中要錄音。
你要上計程車,他攔著你不讓你走,這個就是攔截。
4。你走大街的時候,發現他有跟蹤你。你就選擇有攝像頭的路線走,你要記得你的路線。等你1-3的證據都具備時,走完大街,就報案,並告知和申請警察調取路線上的監控。
在法律上,長期跟蹤是構成非法獲取公民資訊罪的。關鍵是,這次報案無論如何都要取得報案回執,並且提供證據,最後要求處理的結果至少達到批評教育,記錄在案的那種。
下次,他再這麼做,就可以按尋釁滋事處理了。
當然,如果他是體制內、有一定社會身份、地位的人,你可以拿著這些證據去他單位反映。
第三類:瘋狗型分手暴力
遇到這類人,法律的震懾作用往往是失靈的。
語言刺激,可能會導致激情殺人;法律維權,讓他坐牢,可能將來遭到報復。
這才是分手暴力最難的地方。這也就是為什麼一開始就要遠離,不能跟這種人扯上任何關係。
第四類:因金錢而引發的暴力分手
如果僅僅因為錢,大家平心靜氣,也能談出個結果,無非就是多少錢解決的問題。實在談不攏,這種人一般會打官司。
但有一種情況就是,人家只是打著要回當初的花費或更高的金錢的旗號,目的只是讓對方不敢分手。
這種也是控制親密關係的手段。
憑經驗而言,即使你答應給他錢,他也是不肯分手的。要麼讓他打官司,要麼就按照第1-2類來處理後續的死纏爛打,別無他法。
一般而言,他們說得出口跟你算錢的,還不至於像瘋狗型那樣不顧後果。
第五類:裸照威脅
這種很好處理,自己不要臉就完事了,讓他發。如果他敢發的話,就報案抓他。
要點:1。傳播淫穢物品;2。保留你們之前的錄音、聊天記錄,可以反映出曾經威脅你的語言、照片。
一旦不決定不要臉,一般人都不敢去發裸照。
當然,還有一個辦法,就是跟他商量,花錢把照片買回來,讓他不要發。把錢給了他之後,再報案敲詐勒索。
記住,一定是給了他錢再報案。這樣他就是犯罪既遂,而不是未遂。這個需要跟自己的家長商量。
最後提醒:
如果你們戀愛期間曾經共同生活過,如果對方多次恐嚇、騷擾你,你是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的。
婚姻必讀
▼
1。 如何用正當手段拿回老公給小三母子買房的200多萬?
2。 離婚時,如何在沒有經濟上的優勢的前提下爭奪撫養權?
3。 聽話小孩會殺人,老實夥子會滅門。老實究竟代表什麼?
4。 老公讓我打胎離婚VS因為合適要和一個負債人裸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