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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抓住汽車競爭關鍵勝負手?雷軍的兩會建議,這些關鍵詞很重要

3月4日,《正經社》分析師獲悉,全國人大代表,小米集團創始人、董事長兼CEO雷軍,圍繞推動綠色低碳和公益創新兩大方向,向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提交了四份建議,分別是《關於建設新能源汽車碳足跡核算體系的建議》、《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大功率快充基礎設施建設的建議》、《關於進一步加強電子廢舊物迴圈利用的建議》、《關於促進民營企業深入參與社會公益慈善事業的建議》。

字裡行間,“綠色低碳”、“公益創新”、“汽車全球競爭關鍵勝負手”等關鍵詞,頗為亮眼。

如何抓住汽車競爭關鍵勝負手?雷軍的兩會建議,這些關鍵詞很重要

圍繞新能源汽車,雷軍提出兩點建議。一是建設新能源汽車碳足跡核算體系,二是加快新能源汽車大功率快充基礎設施建設。

他認為,新能源汽車低碳發展已成為汽車工業全球競爭的關鍵勝負手,而完整、清晰、準確的碳足跡核算體系是新能源汽車產業低碳發展的前提和基礎。因此,他建議建立系統的碳足跡管理體系,全域性指導新能源汽車產業低碳發展,透過制定新能源汽車全產業鏈碳足跡核算標準及方法,為企業及相關機構開展碳足跡核算及評價工作提供明確指導。此外,建立新能源汽車碳足跡行業資料平臺,完善碳足跡認證、評級及激勵機制,鼓勵企業加大低碳設計的投入。

另一方面,雷軍認為,要保障新能源汽車行業高質量發展,需要解決當前大功率快充發展面臨的諸多問題,包括頂層規劃不完善、企業研發投入壓力大、建設週期長、經濟成本高等。因此,他建議要強化政策引領,統籌推進大功率快充網路規劃佈局,同時組建國家級創新合作平臺,加強核心技術聯合攻關,透過加強建設服務保障,推動大功率充電基礎設施普及。

此外,雷軍也在促進民營企業深入參與社會公益慈善事業、進一步加強電子廢舊物迴圈利用等方面建言獻策。在《關於促進民營企業深入參與社會公益慈善事業的建議》中,雷軍認為,我國公益慈善事業要邁向更高質量發展階段,從注重數量、規模向提升能力、效率轉型,相關部門需採取措施,激勵和指導民營企業進一步找準慈善需求和自身優勢的結合點,積極發揮更大作用;以服務促監管,幫助民營企業創新行業模式,提升公益效率,推動社會可持續發展。

對此,雷軍建議,適度放寬企業基金會註冊門檻及業務範圍限定,幫助企業提升從事公益事業的專業化水準。同時,制訂三至五年服務改革方案,強化對企業參與公益事業的專業指引與服務。此外,雷軍還建議探索新型捐贈方式,鼓勵企業積極開展公益創新。

雷軍還關注到電子廢物迴圈利用問題。雷軍指出,我國是電子產品的製造大國和消費大國,也是電子產品的廢棄大國。雷軍認為,需要不斷最佳化行業發展格局、充分激發主體活力、持續探索創新方法,全力建設完整高效的電子廢舊物迴圈利用體系,推動我國迴圈經濟更好更快發展。因此,還提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電子廢舊物迴圈利用的建議》:首先,制定電子廢舊物迴圈利用中長期發展規劃;第二,大力培育市場主體,加強協同規範發展;第三,保障個人資料資訊保安,提升電子廢舊物回收率;第四,加強宣傳引導,開展個人電子廢舊物碳積分試點。

小米集團是國內先進製造業的新興標誌性企業,從人大代表雷軍的提案可以看出,先進製造融合了社會進步、長效發展和綠色環保等重要議題,為高質量發展提供了重要的可行性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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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軍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建議

1、《關於建設新能源汽車碳足跡核算體系的建議》

近年來,我國先後出臺了《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完整準確 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和《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 等政策檔案,明確了我國應對氣候變化、推進綠色低碳發展戰略藍圖。同時,在全球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和歐盟碳關稅等貿易制度下,新能源汽車低碳發展已成為汽車工業全球競爭的關鍵勝負手,而完整、清晰、準確的碳足跡核算體系是新能源汽車產業低碳發展的前提和基礎。

2020年10月,由工信部指導編制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技術路線圖2。0》明確指出,我 國汽車產業碳排放將於2028年左右提前達峰,到2035年,碳排放總量較峰值下降20%以上。對於我國汽車工業低碳發展工作來說,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碳足跡核算體系,支撐碳足 跡精確管理、核算、認證以及核查,助力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雙碳”目標的實現。

因此,我建議:

一、建立系統的碳足跡管理體系,全域性指導新能源汽車產業低碳發展。目前新能源汽車 領域尚未形成系統的碳足跡政策管理體系,建議有關部門從頂層設計出發,制定新能源汽車 產業鏈碳減排中長期發展規劃,明確各階段減排路徑和目標;制定從原材料到報廢回收全產 業鏈碳足跡管理辦法,明確企業主體責任,指導產業鏈實施碳減排。

二、制定新能源汽車全產業鏈碳足跡核算標準及方法。目前我國已釋出3批共24個行業 核算方法,但尚未覆蓋新能源汽車全產業鏈。建議國家相關部門牽頭制定和完善新能源汽車 碳足跡核算方法和模型,明確碳足跡核算的物件、範圍和邊界,確保同一類產品碳足跡核算 標準統一;同時,建立碳足跡測量及評價標準體系,明確計量精度、資料來源等要求,提高碳 足跡核算的準確性,為企業及相關機構開展碳足跡核算及評價工作提供明確指導。

三、建立新能源汽車碳足跡行業資料平臺。當前汽車行業碳足跡資料主要來自各行業申 報的平均值或國內外科研院所及高校測算資料,完整性、準確性、實時性仍有較大提升空間。建議相關主管部門牽頭,組織行業協會、科研院所及產業鏈骨幹企業,圍繞能源型別、原材 料、生產製造和回收利用,建立口徑、標準一致的新能源汽車全生命週期碳足跡行業資料庫,支援行業內可共享碳足跡的資料獲取、儲存、挖掘和處理分析,為新能源汽車全產業鏈碳足 跡評估提供科學、準確的資料基礎。

四、完善碳足跡認證、評級及激勵機制。目前我國新能源汽車產品碳足跡認證體系仍不 夠完善,企業產品低碳認證積極性有待進一步提振。建議主管部門儘快出臺新能源汽車碳足 跡認證標準,規範認證流程;制定評價等級及對應指標,建立新能源汽車低碳產品評級及公 示制度;設計市場化的激勵機制,鼓勵企業加大低碳設計的投入。

2、《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大功率快充基礎設施建設的建議》

充電基礎設施是新能源汽車行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保障。“十三五”期間,我國充電基 礎設施在技術、標準、生態方面實現了跨越式發展。然而,當前我國公共充電樁中快充佔比僅 為四成,且快充功率普遍較低,導致充電速度慢、排隊時間長、週轉效率低等問題依然突出,較難滿足廣大使用者的充電需求,難以適應當前新能源汽車行業的快速發展。為了緩解這些困 難,進一步提升充電基礎設施保障能力,持續增強我國新能源汽車國際競爭力,推進大功率 快充發展將成為當前及未來一段時間內的重要發展方向。

關於大功率快充發展,多部門出臺政策檔案予以重點關注。例如,《新能源汽車產業發 展規劃(2021-2035年)》指出,要加強大功率充電等新型充電技術研發;《關於進一步提升 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服務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強調,要加快大功率充電標準制定與推廣 應用,鼓勵加強大功率充電補貼力度。當前,大功率快充發展主要面臨頂層規劃不完善、企業 研發投入壓力大、建設週期長、經濟成本高等問題。

因此,我建議:

一、強化政策引領,統籌推進大功率快充網路規劃佈局。當前,大功率快充站以企業自 主建設為主,建設佈局、規模、技術指標等缺少整體統籌規劃,互聯互通水平較低。針對這一 點,建議制定新一代大功率快充網路規劃方案,明確建設規模、用地規劃、充電容量等關鍵目 標,提高重點區域電網擴容能力,增加大功率快充站數量,提高有效覆蓋。同時,推進技術標 準和通訊協議的制定、統一、應用,出臺大功率快充互聯互通工作方案,制定三年時間專項行 動時間表,優先推進新投建、核心商圈以及高速公路等稀缺資源地段存量的大功率快充樁互 聯互通,實現社會資源最最佳化配置。

二、組建國家級創新合作平臺,加強核心技術聯合攻關。近年來,我國在大功率快充前 沿技術研發方面有所突破,但整體研發能力仍有較大提升空間。企業面臨高電壓平臺研發成 本高、產業鏈不成熟等問題,研發大功率充電技術的投入動力不足。針對這一點,建議搭建國 家級創新合作平臺,制定大功率充電先進技術目錄,加速建立企業、科研院所協同研發機制, 加強對新一代大功率快充技術及儲充一體(尤其光儲充一體)、低自損耗、低噪聲等上游關鍵 技術的聯合攻關;充分激發龍頭企業示範帶動作用,支援高科技龍頭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建 立針對大功率快充領域的技術創新激勵政策。

三、加強建設服務保障,推動大功率充電基礎設施普及。針對大功率快充站建設成本 高、週期長的問題,建議加強投資力度,針對應用先進技術的大功率快充站,在建設、改造及 運營等方面加大投資和補貼,提振產業鏈投資的信心與積極性;加快推進大功率快充關鍵設 備和場站建設標準化、規模化,降低裝置及部署成本;建立大功率快充站用電配額快速審批 機制,加速場站建設審批流程,整體提升大功率快充站建設效率。

3、《關於促進民營企業深入參與社會公益慈善事業的建議》

2021年是“十四五”規劃的開局之年,規劃中把公益慈善作為了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的 重要標誌,鼓勵民營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參與社會公益和慈善事業。全國工商聯釋出的 《2020年度中國慈善捐贈報告》顯示,我國內地接受款物捐贈共計2086。13億元,企業捐贈為 1218。11億元,其中,民營企業的貢獻佔比51。79%,達630。84億元,民營企業捐贈佔據企業捐 贈總額的一半以上,是我國慈善捐贈的絕對主力。

我國公益慈善事業要邁向更高質量發展階段,從注重數量、規模向提升能力、效率轉型,相關部門需採取措施,激勵和指導民營企業進一步找準慈善需求和自身優勢的結合點, 積極發揮更大作用;以服務促監管,幫助民營企業創新行業模式,提升公益效率,推動社會可 持續發展。

因此,我建議:

一、適度放寬企業基金會註冊門檻及業務範圍限定,幫助企業提升從事公益事業的專業 化水準。近年來,民營企業對公益慈善事業的參與、投入意識和熱情都不斷高漲。註冊企業基 金會是民營企業長期、穩定、專業地投身公益慈善事業、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有效路徑之一。建議出臺更加系統、具體的政策檔案,持續鼓勵民營企業主體以開展社會捐贈、設立慈善組 織等多種形式更加深入、更有規劃的參與公益慈善事業。適度放寬企業基金會登記註冊條 件,提供技術指導與合規諮詢,精簡、暢通註冊流程和渠道,將問詢評估、實質稽核及形式審 核等環節審批時間縮短至3-4個月左右。適度放寬對企業基金會業務範圍的限定,除扶危濟困外,鼓勵民營企業投入教育、科研等領域建設,並予以集中的業務指導。從重視“入口監 管”轉向強調過程和結果管理,深化“放管結合”。

二、制訂三至五年服務改革方案,強化對企業參與公益事業的專業指引與服務。建議不 斷提升“放管服”水平,除日常監管外,豐富相關職能部門的服務內容和形式。一是研究制定 未來3-5年內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公益慈善事業的服務改革方案,並出臺服務細則,制定服務 清單,加強企業參與公益事業的專業性、積極性;二是推動職能部門服務多元化,建議搭建相 關公共服務平臺,提供全流程的統籌指引和專案資訊披露,指導民營企業“怎麼幹,往哪兒 幹”,實現資源共享,提高社會公益慈善事業的運轉效率;三是完善公益慈善社會價值評價體系,對有突出貢獻的民營企業進行重點表彰,樹立典型案例,建立正向評價機制,進一步增強 民營企業參與公益慈善事業的獲得感,在全社會營造積極向善的輿論環境。

三、探索新型捐贈方式,鼓勵企業積極開展公益創新。隨著我國社會經濟和科技文化領 域的快速發展,和人們群眾生活及發展需求的變化,全社會對公益慈善事業的需求也隨之變 得更加多元。積極探索公益創新,針對不同人群、場景提供最有價值、最具效能的公益服務,將是民營企業推動社會公益慈善事業效率提升的關鍵。建議在政策層面探索新型捐贈方式,特別是鼓勵民營企業積極提供科技、醫療等專業服務捐贈。同時,在法律層面完善對非貨幣 財產無形資產捐贈的認定,出臺部門法規和地方條例,尤其對科技服務捐贈、程式碼捐贈、知識 產權、股權捐贈等無形資產的捐贈行為和價值認定予以細化和明確,並持續最佳化捐贈程式。

同時,在捐贈行為之外,建議鼓勵民營企業積極開展公益創新,充分發揮專業能力和創 新動能,主動提供“非捐贈公益服務”,在主業產品或服務中充分體現社會價值;同時提供更 具前瞻性政策指導並形成具體的工作流程,協助對接公共服務體系,引導民營企業在鄉村振 興、應急救災、無障礙服務等眾多領域持續貢獻更大力量,創造更深遠價值。

4、《關於進一步加強電子廢舊物迴圈利用的建議》

我國是電子產品的製造大國和消費大國,也是電子產品的廢棄大國。電子廢舊物具有種 類繁多、數量巨大、迭代迅速等特點,既有極大的潛在環境風險,又有極高的潛在資源價值。加強電子廢舊物迴圈利用體系建設,對於保障國家資源安全、推動實現雙碳目標、促進生態 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我國持續釋出了一系列相關政策法規檔案,例如《生產者責 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十四五”迴圈經濟發展規劃》等,都取得了較好的建設成效。根據《中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及綜合利用行業白皮書 2020》,現階段我國每年電子廢舊物處理量已達到8000萬臺左右。

與此同時,我國電子廢舊物迴圈利用還有較大發展空間。根據聯合國大學、國家電信聯 盟、國際固體廢物協會聯合釋出的《全球電子垃圾監測報告2020》預測,2030年全球將產生 高達7470萬噸電子垃圾。該報告指出,現階段我國規範回收率不足20%,而歐洲已達到42。5%。面向未來,我們需要不斷最佳化行業發展格局、充分激發主體活力、持續探索創新方 法,全力建設完整高效的電子廢舊物迴圈利用體系,推動我國迴圈經濟更好更快發展。

因此,我建議:

一、制定電子廢舊物迴圈利用中長期發展規劃。當前,我國面向電子廢舊物的迴圈利用 體系尚未完善,相關政策法規較為零散,各產業環節間存在發展不均衡的問題。針對這一問 題,建議制定我國電子廢舊物迴圈利用中長期發展規劃,打通“二手商品流通”、“再製造再 加工”、“報廢拆解處理”三個關鍵產業環節,完善迴圈利用體系結構;進一步最佳化市場銜接 與利益分配,暢通電子廢舊物的合規流動,打造更加緊密均衡、規範有序的產業生態;制定電 子廢舊物迴圈利用全流程的碳足跡計量標準,一體設計、統籌推進,為全行業減碳發展提供 基礎支撐。

二、大力培育市場主體,加強協同規範發展。報告顯示,我國來自個體回收商的“四機一 腦”佔比超過70%。由於我國個體商佔比過高,可能會導致一定程度的混亂和失序,政策執行 難度大,制約行業整體發展。針對這一問題,建議出臺專項扶持政策,支援和培育行業龍頭企 業快速實現規模化發展;深入推進政企合作,積極開展模式創新,探索多種合作形式將家庭 小作坊和遊商遊販等個體商納入規範體系之內,保障個體商收入水平及發展空間;將成功經 驗和創新舉措在行業內進行推廣,進一步推動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

三、保障個人資料資訊保安,提升電子廢舊物回收率。據統計,2020年我國居民手機保 有量已高達12。6億臺。當前,公眾個人隱私保護意識不斷增強,對資訊洩露風險的擔憂也不斷 加深,手機及個人計算機大量閒置,未能及時進入迴圈利用體系,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電子 廢舊物回收率難以實現大幅提升。針對這一問題,建議制定電子廢舊物資料清除標準規範及 認證體系,推動第三方清除檢測機構發展。在電子廢舊物迴圈利用各環節中,嚴格落實個人 資訊保護操作規範,保障資料資訊保安,打通個人資訊保安的“最後一公里”,有效提升電子 廢舊物回收率。

四、加強宣傳引導,開展個人電子廢舊物碳積分試點。做好電子廢舊物迴圈利用,需要 全民參與、全民共建。但是,當前公眾對其經濟價值和環保價值的認識不夠深入,社會整體氛 圍尚未完全形成。針對這一問題,建議持續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展示電子廢舊物錯誤處置的 危害與回收利用的價值,推廣回收利用的正確渠道和方法,樹立先進人物典型和優秀企業標 杆;積極開展個人電子廢舊物回收碳積分試點,便於查詢個人電子廢舊物流通訊息,展示個 人碳積分及排名資訊等,適時向全國推廣,提高公眾參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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