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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臺原董事長受賄案細節曝光!黃金、手錶、字畫……40多人清點一天一夜

“茅臺酒對我來說,意味著事業和生命,我把我的生命和血液融入茅臺之中。”這是茅臺原董事長袁仁國曾立下的宣言。然而如今鏡頭前的袁仁國雙目無神,反覆說著的只有懺悔。

3月18日,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

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釋出影片,首次披露大量袁仁國受賄案的辦案細節。

其中提到,從1994年到案發為止,袁仁國一直在收受賄賂。

案發後,辦案人員從袁仁國家中清點出黃金製品等1588件,40多人花費一天一夜才清點完畢……

從基層爬到董事長

大搞權色錢色被查

1956年10月出生的袁仁國,是貴州仁懷人,1975年開始到茅臺酒廠工作,歷任辦公室秘書、辦公室副主任、車間主任、支部書記、廠長助理等職務,一直爬到了茅臺集團董事長的高位,甚至成為“茅臺酒釀製技藝”的非遺傳承人(2021年年底已被宣佈取消)。

袁仁國還先後被評為貴州省十大傑出青年、全國勞動模範、中國十大經濟年度人物等榮譽。

不過,隨著權力與榮譽達到頂峰的,是

袁仁國的貪腐慾望。

2019年5月22日,據貴州省紀委監委網站訊息,日前,經中共貴州省委批准,貴州省紀委省監委對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原副書記、原董事長、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袁仁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通報指出,袁仁國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我省重點國有企業負責人,把黨和人民賦予的國有企業經營管理權當作個人和家族謀取私利的工具。

決定給予袁仁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2019年8月20日,《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了貴州嚴查領導幹部利用茅臺酒謀取私利專項整治的整治效果。其中披露了袁仁國利用茅臺酒經營權進行政治攀附,撈取政治資本的細節。

據報道,

袁仁國長期將茅臺酒經營權作為攀附權貴、搞政治投機的工具,透過利益輸送找“後臺”、尋“靠山”,為領導幹部及其親屬違規獲得茅臺酒經營權提供幫助,並長期主動關照他們的經營

。此外,袁仁國打算幫助弟弟調入藥監繫統工作,就給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董穗生辦理了茅臺酒專賣店。

彼時報道,與袁仁國有關的“關係店”資訊高達數百條,既涉及中管幹部、省管幹部,也涉及不少縣處級、鄉科級幹部。茅臺酒廠所在地的仁懷市,參與茅臺酒經營的124名幹部中,不少人利用親戚、裙帶關係,透過袁仁國或其妻獲取經營權。文章介紹,

許多一線職工也以跟袁仁國沾親帶故為榮,以能夠打招呼、批條子為榮,無心生產經營。

在茅臺酒廠生產車間,釀酒工人們要頂著高達40攝氏度的高溫,汗流浹背地工作。看到這種現象,一些員工心裡很不平衡,覺得“自己工作一輩子,不如別人炒一單”,“幹得好不如關係好”。

受賄超1億元

一審被判無期

2021年9月23日,歷時兩年,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茅臺集團原董事長袁仁國受賄案作出一審宣判,這起備受社會關注的案件終於塵埃落定。

經審理查明:1994年至2018年,被告人袁仁國先後利用擔任貴州省茅臺酒廠副廠長、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副董事長、總經理、董事長、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

為他人在獲得茅臺酒經銷權、分戶經銷、增加茅臺酒供應量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1。129億餘元。

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袁仁國的行為構成受賄罪。鑑於袁仁國受賄2050萬元系未遂;其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絕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以對其從輕處罰。

2021年9月23日上午,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

對被告人袁仁國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袁仁國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黃金珠寶、手錶字畫。。。

40多人花一天一夜清點

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微信公眾號釋出影片——《這起“反腐”大案,我們做到了“極致”》,披露大量驚人辦案細節。

最高檢披露,接到袁仁國的案子後,貴陽市人民檢察院第一時間從各部門抽調辦案骨幹,迅速成立了專案組。

辦案過程中

,40多名辦案人員從袁仁國家中清點出黃金製品、手錶、珠寶、字畫等1588件

,其中不乏有象牙等稀有物品,以及人民幣、美元、英鎊現金等若干,

用了一天一夜才清點完畢

“這是一個非常複雜的案件,時間跨度特別長,案件筆數特別多。”辦案人員稱,“雖然他(袁仁國)只是一個受賄罪,但是他的受賄手段是比較複雜的。

整個案件卷宗100多本。

在整個審查核實過程中,本案人員反覆和監察機關磋商和對接。”

經審查發現,整個案卷凸顯出來的都是袁仁國利用特殊資源的審批權,大肆為不法經銷商違規從事茅臺酒經營提供幫助的行為事實。

從1994年到案發為止,袁仁國一直在收受賄賂,受賄金額高達1。1億元。

2019年4月,貴州省監察委員會將該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從案件受理到起訴的2個月時間內,專案組逐一審查了全案證據,形成了37萬字的閱卷筆錄,2。5萬餘字的審查報告,對29樁受賄事實逐一進行了分析,對袁仁國的量刑情節進行了認真審查,對其收受的外幣、贓物按匯率和估價意見統一折算為人民幣計入受賄金額。

“看不見的工作做了很多。”辦案人員說,“這個案件在庭審的過程中,應該說是能夠展現出來的,前期不管是監察機關的工作還是公訴機關的工作,都是做到了極致。”

圖片來源丨《案“鑑”》影片截圖、貴州省紀委監委網站

編輯丨張雅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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