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妻想吃榴蓮
男子不顧自己“特殊情況”
搭著老婆就出了門
結果碰上了交警……
交警表示:別拿愛做藉口!
5月6日22時17分許,北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第三大隊執勤人員利用快速酒精檢測儀對一輛電動輕便摩托車駕駛人進行例行檢查時,
發現該男子涉嫌酒後駕駛,而且車上居然還乘坐著一名孕婦。
據瞭解,
該男子吃晚飯時喝了酒,因其懷孕的妻子突然想吃榴蓮,自己不放心妻子開車,便心存僥倖,在喝了酒的情況下騎車載著孕妻出來買榴蓮,沒想到被執勤交警查獲了。
經現場對該男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
檢測結果為55mg/100ml,達到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標準。
經查,執勤民警發現該男子雖持有準駕車型C1的機動車駕駛證,但其並未取得摩托車相關車型的準駕資格,其行為涉嫌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交通違法。
民警對該男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當場開具強制措施憑證,並依法扣留機動車。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該男子準駕車型不符、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將面臨罰款1200元、駕駛證暫扣6個月、記21分。除此之外,其還可能面臨被同時並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處罰。
該名男子所駕駛的“二輪電動車”
按照車輛型別劃分
屬於電動輕便摩托車
其車輛性質為機動車
駕駛此類車輛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
應當考取
相應車型駕駛資格的機動車駕駛證
交警部門也多次強調
並進行了詳細的解讀宣傳
公安交警在此提醒:
事故發生時,傷害不會因為你的各種理由而“講情面”,因此,駕駛人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切勿駕駛準駕車型不符的車輛上路行駛,自覺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對自己負責,也對家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