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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立遺囑把70萬留給再婚妻子:我就要給她留後路,誰勸都沒用

網上說:“陪伴是最長情的告白,相守是最浪漫的情話”。深以為然,異地戀為何大多數都走不到最後,其實很大程度是因為缺少了相依相守的時間。人與人之間任何的情感,如果彼此之間的情分越來越深厚,都是需要依靠共同經歷事情去累積的,感情自然更不用說了。在異地戀中,其中一方遇上難處的時候,需要依靠和支撐的時候,無法得到對方實實在在的依靠

最終,一個人熬過了一道道的難關之後,對方似乎也就“不重要了”。簡單來說,如果對方已經不能和你一起共享喜悅、共擔悲傷,那似乎也就沒有繼續維繫這段感情的必要了。所以說,陪伴對一段感情來說,真的很重要。老話說:“少來夫妻老來伴”,其實在另一個側面說明了,一段感情走到最終,其實就是互相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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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們雖然都想要一生一世一雙人的感情,都想要攜手到白頭的婚姻,但客觀上來說,夫妻中,總會有一個人先從人生這一趟列車中下車。再加上各種各樣的原因,也有不少夫妻,會在半途分道揚鑣,彼此恢復單身

。那麼,再次單身的這一部分人,有些會守著回憶,一直單身下去;也會有一部分,會繼續尋找緣分,選擇再婚。

其實一個人做出什麼樣的選擇,都是自由。但如果選擇再婚的時候,已經上了年齡,步入了黃昏戀。那麼再婚就不僅僅是兩個人的事情,雙方的子女都會牽扯其中。如果雙方的子女都支援,那事情就會很順利。相反,如果雙方的子女都反對,覺得再婚物件是衝著家裡的財產來的,死活不同意再婚,那就會生出很多糟心的事情來。

李大爺就是為了給再婚妻子留一條後路,和子女鬧得不可開交。子女覺得李大爺不僅被這個小十幾歲的女人迷昏了頭,還覺得李大爺把原配妻子和一兒一女的利益,放在了再婚妻子之後。但李大爺卻絲毫不動搖,沒有一絲絲想要和幾個孩子緩和關係的想法,強硬地表示:“

我就是要給再婚妻子留後路,子女反對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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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爺和原配妻子陳阿姨,是自由戀愛,在當時婚姻大事基本上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時候,李大爺的愛情,其實蠻轟轟烈烈的。門不當戶對的兩個人,最終以李大爺的妻子和孃家鬧翻,婚後幾乎沒有了來往而結束。先不說值不值得,畢竟為了嫁給自己選擇的人,親手割斷了親情,在大多數人的眼裡,多少是不值得的。

但回到婚姻本身,陳阿姨其實是幸福的,因為她沒有嫁錯人。婚後好幾年,也不知道是什麼原因,陳阿姨遲遲未能懷孕生下孩子,這讓李大爺的父母很是惱火。明裡暗裡讓兒子離婚再娶,不是一次兩次了。但李大爺死活不肯,每一次都是擋在陳阿姨的面前,把所有問題都攬在自己身上。雖然婚後的日子比較清貧,但陳阿姨每每想到丈夫的真心,她還是覺得很幸福。

後來隨著女兒和兒子的接連出生,兩人的婚姻總算是沒有外人來“拆散”了。只是養育孩子辛苦,更別提李大爺的家境清貧,壓力自然更大了。為了拉扯大兩個孩子,並且不至於在吃穿上和別的孩子有太大的差距,夫妻兩人起早貪黑,工作之餘,還找了兼職。可以說,為了這兩個孩子,兩人都付出了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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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爺夫妻倆,都沒有重男輕女的觀念,所以兒子也好,女兒也罷,兩人基本上是一視同仁。女兒結婚的時候,出了婚房的首付,置辦了嫁妝,能力範圍內,給足了女兒的體面。兒子結婚的時候,也是幾乎掏空家底,買了婚房,給了彩禮。後來更是兩夫妻分開,分別給女兒和兒子,帶了好幾年孩子

哪怕不按照父母對孩子只有撫養到18歲的義務,就按照我們身邊父母基本都會幫襯到孩子結婚成家。李大爺和陳阿姨,作為父母來說,也是很夠格,很稱職了。

好不容易,孫子和外孫女都不需要兩人照顧了,李大爺和陳阿姨也回了老房子。李大爺想著,夫妻倆終於能清閒下來了,結婚這麼多年,陳阿姨跟著自己吃了這麼多苦,也是時候拿著退休工資過幾年享清福的日子了。

可人算不如天算,計劃永遠趕不上變化,李大爺的計劃最終沒能用上。可能是年輕的時候太過於勞累,積勞成疾,陳阿姨在清閒下來之後。沒幾個月,兩人還沒來及第一次真正意義上的出遠門旅遊,她就病倒了。病情來勢洶洶,幾個月下來,錢花了不少,人還是沒有留住。辦好了陳阿姨的後事之後,坐在只有一個人的小院子裡,李大爺也日漸憔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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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來,李大爺兩口子,對兒子和女兒,算是傾盡所有了。但兩人可能是因為太過於疼愛,以至於在教育方面,沒有用心。李大爺的兒子和女兒,說白了,不太孝順。就算有難處,就算自己的家庭也有不容易的地方,但已經沒有了母親,是不是要多照顧一下父親的情緒?沒辦法接過來一起住,是不是也要多來看看?

但很可惜,李大爺的兒子和女兒,鮮少回來看望這個老父親,據說連電話都很少打,有人問起,李大爺還幫忙找藉口。說兒子和女兒很關心自己,就是實在太忙了,自己也沒事,是自己不讓兩人過來添亂的。

但話是說給別人聽的,日子是自己的,

李大爺的身子,在陳阿姨離世之後越來越差,他開始時不時就要去醫院檢查。

認識蘇阿姨,就是在醫院裡,兩人因為經常在同一時間段去同一個科室。而且李大爺年齡大了,有了老花眼,諸多不方便。蘇阿姨看李大爺沒人陪,又需要幫助,每一次碰到了都是跑前跑後。面對李大爺的感謝,她總是推脫自己只是舉手之勞。次數一多,兩人越來越熟悉,李大爺也知道了蘇阿姨的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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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阿姨的前半生,也比較唏噓,本來婚姻還算美滿,但一次和老公外出遇上了車禍。她沒事,老公卻去世了。婆家人把責任都推給了她,就連唯一的兒子,明明也十幾歲了,算是懂事了,也不理解自己媽媽。所以她在老公的後事辦好之後,算是被趕出了家門。再後來,兒子也跟著婆家人搬去了另一座城市,她作為親生母親,只有在一些必須要她出現的時候,才能見上兒子一面。

後來她也心灰意冷,不再繼續跟在婆家後面,回到了這座自己熟悉的城市,就這麼一個人過日子。蘇阿姨說:“我有手有腳,還能工作,還是能養活自己的,現在這樣挺好的。”

李大爺從蘇阿姨身上,看到了原配妻子的堅韌和豁達,加上這些描述,真的太容易讓人心疼。李大爺對蘇阿姨的情感,漸漸產生了變化

兩人走到一起,其實也談不上誰追求誰,就挺自然而然的。就這樣,蘇阿姨開始照顧李大爺的一日三餐,原本冷清的院子,因為蘇阿姨的出現,恢復了生氣。但李大爺的兒子和女兒,沒有看到自己的父親一天比一天開心,也沒有看到自己的父親在蘇阿姨的照顧下,狀態一天比一天好。他們只認為小了父親十幾歲的蘇阿姨,肯定是衝著房子和錢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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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為了阻止李大爺和蘇阿姨領證,三天兩頭回來鬧騰,各種拿母親來說事。不過李大爺不為所動,表示自己的言行都對得起自己的良心,也對得起父親的稱呼。最後兒子和女兒更是因為李大爺堅持領證之後,更加不來看望李大爺了,說:“你不是說有人照顧你嗎,既然有人照顧,就是不需要我們了唄,那就別說我們不孝順。”

如果只是這樣,可能也不會有後面的鬧劇。李大爺的父母,在老早之前,還有一處又小又破的房子。多年未打理,也不住人,早就破敗了。但後來這個位置整體收回,原先有老房子的人,可以拿到一筆拆遷款。李大爺的兩個姐姐外嫁了,條件都還不錯,所以都放棄了這筆錢,最終李大爺一個人拿到了80萬元。

李大爺的兒子和女兒知道之後,坐不住了,原先只是父親的退休工資,就算領證了,也就當蘇阿姨是花錢請來的保姆好了。但現在可是80萬啊,兩人擔心李大爺“被騙”。事實上,李大爺確實在拿到錢之後,就立下了遺囑。遺囑的內容其實蠻簡單的,現在居住的老房子,原先屬於原配妻子的一半,李大爺都留給兒子和女兒。屬於自己的一半,到時候折現給蘇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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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手裡的80萬,李大爺全部留給了蘇阿姨。兒子和女兒自然炸毛了,但李大爺依然不為所動,說:“我就是要給她留後路,誰勸都不好使。”其實也不是沒有親戚勸過李大爺,讓他別被騙。但李大爺卻說蘇阿姨對自己很好,能照顧自己到離世,自己給對方留條後路,有何不可?更何況她跟我領證的時候,可沒有這筆錢。

但不管兒子和女兒有多反對,立遺囑都是李大爺的自由,他看著兒子和女兒拿斷絕關係來威脅他修改遺囑,更是堅定了自己的決定。你們說,是77歲李大爺太感情用事,還是他的兒子和女兒不知道什麼是真正的孝順?

孝順父母是傳統美德,也是為人之根本,只是很多人都不明白,什麼才是對父母真正的孝順。事實上,陪伴是最大的孝順。《朗讀者》中有這麼一句話:“陪伴很溫暖,它意味著在這個世界上,有人願意把最美好的東西給你,那就是時間。”對於親情來說,父母陪你長大,你伴父母到老,才是良性迴圈

老人立遺囑把70萬留給再婚妻子:我就要給她留後路,誰勸都沒用

如果子女因為客觀原因,無法給予年邁的父母陪伴,確實做不到常回家看看。那麼更不要因為父母在孤身一人之後,找到自己情感的寄託之後,而你們只想到了利益,而不顧父母的情感需求。不願意花時間陪父母,卻又想得到父母的所有,這就是不孝順了。

《禮記》中,關於孝順,是這樣形容的:“孝子之養老也,樂其心,不違其志。”

大概的意思就是對父母真正的孝順,是不違揹他們真實的意願,讓他們心情舒暢。所以

子女在孝順父母的時候,不要太自以為是,要以父母真實需求出發。正如文中李大爺的兒子和女兒,他們對李大爺的極力勸阻,其實不是出於孝順,而是出於自己“利益”的損失。

希望我們都能擁有懂得真正孝順的子女,也能成為懂得真正孝順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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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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