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存期”、“保質期”是一個意思嗎?
不是。
保質期:
是指在標註時間內,產品質量是最佳的,超過了這個保質期,如食品的色、香、味並沒改變,仍可以食用。
儲存期:
是硬性規定,指在標註條件下,可食用的最終日期,超過了這個儲存期,不可出售,不可食用。
食品保質期是怎麼制定的?
生產廠家通常對食品經過理化試驗、感官檢查來確定其保質期。理化試驗檢查食品的渾濁度、粘稠度、酸鹼度及維生素成分有無變化等。感官檢查是透過感官對食品的色、味、形等作出是否變質的判斷。依據食品開始變得不好吃的天數,乘上0。7~0。8係數,最終確定該食品的保質日期。
保質期內就一定安全嗎?
不一定!
保質期內的食品,可能因存放方式、環境等的變化而過早發生變質;同時,過了保質期的食品,也不一定是壞了,只是出了問題廠家不再承擔責任,所以,“保質期”相當於廠家“免責條款”。
臨保期的食品安全嗎?
必要條件下是安全的,通常標明的保質期會比食物變質時間短,故未開封、無封裝缺陷、在規定儲存條件的情況下,臨保期食品仍可食用。
附:食品臨保期的標準
標註保質期1年以上,臨界期為到期前45天(如罐頭、糖果、餅乾等);
標註保質期6個月- 1年內,臨界期為到期前20天(如泡麵、無菌包裝的牛奶果汁);
標註保質期90天至半年內,臨界期為到期前15天(如真空包裝並須冷藏的熟食品、速食米飯類);
標註保質期30天到不足90天,臨界期為到期前10天(如滅菌包裝的肉食品、鮮蛋等);
標註保質期16天到不足30天,臨界期為到期前5天(如酸奶、點心等);
標註保質期少於15天,臨界期為到期前1-4天(如牛奶、活菌乳飲料、主食、未滅菌熟食、未滅菌盒裝豆製品等)
已過期變質的食品能不能吃?
不能吃。
食品過期後會產生兩種結果:無害變質、有害變質。
無害變質:
外觀、口感變化、營養下降,食用這類過期食物,會造成輕微不適。
有害變質:
微生物、黴菌已生長繁殖產生毒素,或食物發生分解產生有害成分等,食用這類過期食物,會造成中毒或更多潛在危害。
這類食物,出現以下狀況不要吃!
乳製品類:
牛奶有異味、沉澱或凝塊,或乳中混雜粘稠物;酸奶有表面生黴、氣泡和大量乳清析出的狀況。
糧油米麵類:
有發黴、酸敗等狀況。
蛋類:
有粘殼蛋、散黃蛋、渾湯蛋、臭蛋、黑斑蛋等狀況。
魚類:
體表發暗無光澤、鱗片不完整易脫落、魚鰓顏色暗紅、有腥臭、鰓絲黏連、眼球渾濁或凹陷、角膜混濁、肌肉鬆弛彈性差等狀況。
畜禽肉類:
肉色發暗、脂肪缺乏光澤、外表乾燥或粘手、指壓後的凹陷恢復慢或不能完全恢復、有氨味或酸味甚至臭味等。
附:常見食品保質期參考
肉食:2天~1周
酒類:3天~10年
罐頭食品:1~2年
新鮮乳品:2天~1周
奶粉類:9個月~2年
食用油:3個月~18個月
米麵:6個月~2年
麵包、糕點:1天~7天
蛋類:3周~5周
調味品:3個月~1年
本文參考:京華時報、搜狐網、鳳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