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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滸傳》中,王婆被凌遲到底冤不冤?還真冤,該凌遲的是潘金蓮

在小說《水滸傳》中,最讓人憎恨的角色應該是王婆,其程度甚至遠超高俅、高衙內等反面角色,而原因也很簡單,她一手撮合了潘金蓮和西門慶;而王婆的結局,也是讓很多人感到莫名的舒暢,王婆最後被判處凌遲之刑。凌遲俗稱“千刀萬剮”,是古代死刑中最殘酷的刑罰,在歷史上被處以凌遲之刑的名人有明朝大宦官劉瑾、明末名將袁崇煥、太平天國名將石達開、太平天國洪秀全的兒子洪天貴福等等。

《水滸傳》中,王婆被凌遲到底冤不冤?還真冤,該凌遲的是潘金蓮

凌遲是死刑中最變態的一種處刑方式,在明朝時,甚至有嚴格規定,必須要割3600刀,一刀不能多,一刀不能少,必須在第3600刀才能死去,否則行刑者要受到嚴厲的懲罰。看到這個為西門慶設計勾引潘金蓮,並借自家作為二人的通姦場所;在武大郎捉姦被西門慶踢傷後,又設計殺害武大郎的蛇蠍毒婦,很多人覺得,不處以極刑,不足以平民憤;但凌遲之刑用在王婆身上真的合適嗎?

還真的不合適,在古代律法中,凌遲之刑主要用來懲罰三大類的犯罪,分別為謀逆君主之罪(包括重大暴動、叛國、謀取皇位等)、倫常之罪(包括子女謀害父母、弟幼謀害兄長,妻子謀害丈夫、奴僕謀害主人等)、兇殘與不人道之罪;總的來說,就是對國家、對社會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的人,才有可能被判凌遲,而顯然,王婆並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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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按照古代律法,王婆的罪還不至於被判死刑;可恨歸可恨,但律法就是律法。不過有一個人的罪行卻是能判凌遲的,這人就是潘金蓮,潘金蓮在與西門慶私通的事情被武大郎抓了個正著,雖然武大郎打不贏西門慶,但武大郎有個能打死老虎的威武弟弟啊,在王婆的唆使下,潘金蓮為求長久的和西門慶在一起,決定一不做二不休,殺了武大郎。

在武大郎被西門慶打傷後,便一病不起,潘金蓮心狠之下,將砒霜倒入武大郎的藥中,將武大郎毒死了。很明顯,這屬於妻子謀害丈夫,且武大郎沒有任何過錯,所以,潘金蓮是完全符合凌遲之刑的判決條件的。可以說,武松的一刀既是正義的判決,也是顧念叔嫂一場的情分。如果讓官府來判的話,可能潘金蓮就死的沒那麼輕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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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道德層次來說,武松替兄報仇,先後殺了潘金蓮和西門慶,但從律法層次來說,終究還是犯法了,因為不論在何時,官府都明令禁止民間動用私刑。但法不外乎人情,再加上武松在殺了潘金蓮和西門慶後還主動到陽穀縣縣衙自首,由於案情重大,武松被押到東平府審判,東平府府尹陳文昭憐惜武松是個有義的漢子,便把案卷改得輕了,判了個刺配孟州,便了。

事實上,以武松的罪行,至少也是個“秋後問斬”,但最後只不過是刺配而已,這已經算是極輕的判罰了。真正導致後來武松浪跡江湖並被迫落草為寇,還是由於他替金眼彪施恩報仇,醉打蔣門神並“血濺鴛鴦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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