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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榮枝一審被判死刑,上訴是垂死掙扎,還是另有轉機

前幾日(9月9日)經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勞榮枝以故意殺人罪、綁架罪、搶劫罪,數罪併罰依法判處死刑。在聽到判處結果後,勞榮枝當庭痛哭不已,並表示不服判決,要求上訴。

勞榮枝一審被判死刑,上訴是垂死掙扎,還是另有轉機

據悉,早在2019年11月,身負七條人命,逃亡近二十年的勞榮枝就已落網,那麼是什麼原因導致這個“女魔頭”遲遲未被判決呢?

這件事還要從 “勞榮枝案”的複雜性與惡劣性開始談起……

勞榮枝一審被判死刑,上訴是垂死掙扎,還是另有轉機

早在1996年,勞榮枝便開始利用色相勾引家境殷實的男子,並誘騙至事先準備好的出租屋內,隨後夥同其男友法子英(1999年12月被槍決)對其進行綁架、勒索,甚至殺害。我們來梳理一下她的犯罪經歷:

1996年7月,化名“陳佳”的勞榮枝將熊某誘騙至出租屋內,擄走其財物及鑰匙後,將其殺害,而後闖入熊某家中,將其妻子、女兒也殘忍殺害,並搶走財物。她在後來口供中稱道,曾因擔心在現場留下指紋,建議法子英一把火燒了作案現場,但被法子英拒絕了,這也成為了她作為該案主謀不可抹滅的鐵證。

1997年10月,逃亡到浙江溫州的勞榮枝夥同法子英以租房為名,綁架樑某並擄走其財物,隨後逼迫梁某騙來劉某,在成功擄走劉某財物後,將其兩人殘忍殺害並逃離。

1998年,流落到江蘇常州的二人故技重施,誘騙劉某到出租屋後,擄走財物,並脅迫其妻子送來錢財,在劉某妻子苦苦哀求下,並未將其殺害,這也是他們作案以來,唯一倖存的兩位受害者。

1999年7月,兩人行至安徽合肥,同樣的手法騙殷某後關進鋼筋籠,為恐嚇殷某,以做木工活為由,將木匠陸某騙至出租屋內,當著殷某的面,將陸某殘忍殺害,並肢解放入冰櫃,殷某在受其恐嚇後,打電話給妻子準備錢,在二人脅迫留下字條後被殺害。

隨後法子英前往殷某家中取錢,好在殷某的妻子以籌錢為由騙其在家中等待,隨後報警,法子英持槍拒捕,後被擊中腿部抓獲,同年12月被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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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勞榮枝卻僥倖逃離,而且這一逃就是二十年。據報道,這二十年來她化名“雪梨”,一直在廈門的一家酒吧以“陪酒妹”的身份生活,而且很受歡迎,追求他的人不在少數,並交往一名富商男友,不過這位富商並不知道她的真實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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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廈門市公安局透過天眼系統結合大資料資訊研判,鎖定了案犯勞榮枝,並將其抓捕歸案。一開始她並不承認自己的身份,但警方透過DNA檢測,迅速確認其身份。

至此,這位逃亡了20年,犯下7起殺人案的 “女魔頭”終於落網!

偵察機關用了7個月,進行了48次詢問,並於2020年8月對勞榮枝提起了公訴,2020年12月勞榮枝案開庭審理,指控勞榮枝故意殺人、綁架、搶劫,勞榮枝對此不認可。 2021年9月9日,再次開庭並宣判了勞榮枝一審結果,勞榮枝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生,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她當場淚灑,摘下口罩,連道兩聲不服,並稱:相信法律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會放過一個壞人。

小編認為,案件之所以遲遲未判決,不僅僅在於案件複雜,也有y被告人拒不認罪的原因,更在於法律還原所有真相需要時間,證據鏈需要一環扣一環,當所有證據指向真相時,便是執行正義的時候。正所謂:正義可能會遲到,但從不會缺席!

那麼,很多人會問,勞榮枝殺人搶劫案已經是板上釘釘,為什麼還能提起上訴,上訴能否改變她執行死刑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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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管是被告也好,原告也罷,只要對判決結果有疑問就能提起上訴,這是法律賦予當事人的程式性權利,即使他是個罪大惡極的殺人犯,但小編認為,上訴了也不會改變其被判死刑的結果,首先前面也說過,這個案件過於複雜,從開庭到審判持續了將近9個月,也就是說這是審判機構9個月才做出的結論,被推翻的可能性很小。其次,被害家屬並沒有原諒她,也並沒有出具諒解書,所以改判死刑的可能性不大,話說即便是出具了,仍然不一定改判,何況沒有呢。而且殺人、綁架、搶劫,她所犯的每一項罪,都夠判他死刑的了。最後說點跟法律無關的, “勞榮枝案”社會影響還是蠻大的,不給予公平公正的裁決,不足以平民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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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我們相信最高院會給她最正義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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