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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濟寧5人被實名曝光!最小才25歲,被判刑一年八個月...

29日,濟寧交警公佈最新一批終生禁駕人員名單,共有5人,其中4人因交通肇事逃逸,1人因醉酒後發生重大事故構成犯罪。

同時,濟寧交警還公佈了終生禁駕的典型案例。

終生禁駕典型案例(2020.07)

案例一:無視酒駕禁令,最終釀成大禍。

2019年10月12日16時,張守軍醉酒駕駛魯RP***W號輕型普通貨車沿道路行駛至梁山縣迎賓大道與220國道交叉路口時與陳某某駕駛的電動三輪車發生碰撞,造成兩車損壞,陳某某受傷後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經查,張守軍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負事故的全部責任,構成交通肇事罪,被山東省梁山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並被濟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

2019年03月31日16時32分許,李猛駕駛魯H1***9重型半掛牽引車、魯H***3掛重型倉柵式半掛車沿鄒城市富太路由西向東行駛至唐村鎮東雙村交叉路口處,與楊某某駕駛無牌摩托三輪車由北向南行駛至上述地點時發生碰撞,致楊某某當場死亡,兩車受損,造成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李猛棄車逃逸。

經調查,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李猛棄車逃逸,負事故的全部責任,構成交通肇事罪,被山東省鄒城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並被濟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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