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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窮有多可怕?基層法醫講述的真實事件...

貧窮有多可怕?基層法醫講述的真實事件...

一個農婦捨不得扔掉沾上了農藥的麵粉,

做饅頭吃,丈夫死了!

捨不得扔,包餃子,女兒死了!

還是捨不得扔,喂牛!牛死了!

很多人質疑,這是編得吧!

怎麼會有這麼蠢的人?

先別急著質疑。。。

本人基層小法醫。

經歷過一個類似的案件。

01

2009年初夏的一箇中午,我們接到派出所的電話,說他們轄區發生一起投毒案件。

我和王隊驅車趕往現場。

到派出所時已近黃昏。

民警向我們介紹了案情:

死者六十多歲,是家中的女主人。

中毒搶救者,四十歲,是死者的兒子。

嫌疑人三十多歲,是死者的女兒。

(一個瘦瘦小小的女人,正一臉麻木,呆坐在訊問室,問什麼問題都是簡單說一兩句,看不出是憂是喜。)

今天早上嫌疑人帶了祭肉到死者家。因為今天是她父親的忌日,去年她父親因病去世。

嫌疑人做了早飯(一鍋玉米麵粥,炒了一點簡單的蔬菜,放一起攪和)。

還煮了白肉準備中午時到父親的墳上祭奠。

嫌疑人的母親和哥哥吃了早飯,沒多久她母親就出現了嘔吐症狀,繼而昏迷。

她哥哥不知所措,就去找同家族的大伯。

大伯到他家後,認為他母親是突發疾病,要送醫院。

大伯開著自己家的三輪車帶著死者,死者女兒,死者兒子去村裡診所。

診所的鄉村醫生在很短的時間內就判斷出這不像疾病而像中毒,需要馬上送大醫院。

在這個緊要關頭,死者的兒子卻不見了。

尋找後發現兒子倒在三輪車上,也昏迷了。

一家人兩人中毒昏迷,現在只有女兒能做主了!

她女兒卻說,母親和哥哥只是普通身體不適,根本不是什麼中毒,更不需要治療,回家休息一下就好。

當時大伯和醫生都懵了。

人命關天。

大伯決定必須去大醫院。

在大伯和醫生送病人去大醫院時,死者女兒藉故夫家有事走掉了!

搶救結果前面已經說過了,女主人死亡,他兒子正在搶救。

連續兩個人中毒,而身為他們至親的女兒卻反應怪異,鄉村醫生覺得此事蹊蹺,就報了警。

民警立刻去找死者女兒,發現她根本沒回夫家。而是在死者家中,若無其事地餵雞!

遂將其帶到派出所。

02

到這裡,毫無疑問死者女兒的嫌疑最大。

原因有五點。

一、早飯是女兒做的。

二、只有女兒沒吃早飯。

三、發現母親和哥哥中毒後不願搶救。這點也是最可疑的一點。

四、從犯罪心理上來說,投毒案多為女性所為,因為女性體力遠弱於男性,實施犯罪更多采用間接形式。

五、女兒與母親哥哥長期關係惡劣。有作案動機。

這第五點需要說明一下。

很多年前,女兒在外打工期間和一個外地男子相戀,兩情相悅,馬上就到了談婚論嫁的程度。

可是父母不同意。

為什麼?

因為兒子還沒結婚。

在農村,特別是貧窮的農村,男子娶妻是非常困難的事。

一方面是掏不起高額的彩禮;

另一方面是根本就沒有女孩子願意嫁到這貧窮的地方。

男子要想結婚,慣用的辦法就是父母收高額的彩禮把女兒嫁掉,然後用嫁女的錢為子娶妻。

於是女兒的母親謊稱女兒的父親病重,將女兒從外地招回,然後軟禁起來,強迫她嫁給了一個比自己大十幾歲的男人。

原因只有一個就是他們收了這個男人的彩禮。

瞭解案情後,天色已晚,我們分成了兩組,一組去醫院瞭解情況。一組去死者家中。

從鎮上到死者的家中還有一段距離。

死者的家在一半山腰,家中有三間用泥土板築的小屋,兩大一小,沒有圍牆,兩間大屋分別是兩間臥室,小屋是廚房。

投毒案件,現場勘察非常重要,因為這類案件很難取證,在不瞭解毒物成分,毒物來源的情況下只能在案發現場大範圍提取檢材。

死者食用的水源,家裡的米麵,調味料,死者吃的早飯,嘔吐物,有可能接觸的物品,甚至是屋內的空氣都要取樣。

簡單看完了現場,我們發現了新的疑點。

最重要的物證,即死者吃的早飯不見了,並且鍋是刷過的,一點剩飯都沒有。

這就太奇怪了,按照嫌疑人敘述:死者早飯吃到一半時出現中毒症狀,馬上施救。應該有大量剩飯才對。

這時我們想到,派出所民警找到嫌疑人時她正在餵雞。

餵雞!

雞呢?

03

認真搜尋後,我們在一間屋子後面發現了十餘隻雞,不過已經全部死掉了。

這一發現對死者的女兒非常不利。

因為她不肯送她母親去醫院,找藉口回家就是為了消滅證據,她把有毒的剩飯清理乾淨後餵雞,結果雞也毒死了。

所有跡象都指向了死者的兒女就是兇手。

但現在缺乏最直接的證據,即毒物的來源,下毒的方法。

而這些證據就只能靠嫌疑人供述了!

晚上我們就住在了當地小鎮上,派出所的同事們要辛苦了,要連夜緊急突審嫌疑人。

次日早晨,我接到了王隊的電話:不出意外的話,案子破了!

王隊是昨天去醫院的那一組。

我問:嫌疑人招供了?

王隊:不是的!是嫌疑人的哥哥救活了。這個案件很有可能就是個意外。

嫌疑人的哥哥被救醒後,透過辦案民警得知他母親已中毒死亡,他馬上就想到有可能是鹽的問題。

他敘述道:兩天前他到村子的街上購物,路過某礦業公司時看到旁邊的垃圾堆裡有個棕色的瓶子,上面寫著某某鹽,開啟瓶子裡面果然是白花花的細鹽,用指頭嚐了一下,鹹的!

他雖然也懷疑鹽有問題,可他存在僥倖心理,圖小便宜,將這瓶鹽倒到自家鹽罐,將瓶子丟棄到家不遠處的河邊。

根據嫌疑人哥哥的敘述我們果然在河邊找到了那個棕色的瓶子,瓶上書:亞硝酸鹽。

亞硝酸鹽是啥東西?

是劇毒哇!

樣子和食鹽一樣,白色顆粒,味道也是鹹的。

常見的是亞硝酸鈉,用於食物防腐劑,實驗室試劑。

經調查,這瓶亞硝酸鹽是礦業公司實驗室的。

礦業公司隨意丟棄劇毒藥品,被一個貧窮的半文盲狀態的人撿到,他只認識瓶子上那個鹽字。拿回家當食鹽用,毒死了親媽,自己也差點喪命!害的妹妹身陷囹圄。

案子到現在也調查清楚了。

但是既然死者的女兒不是兇手,那麼她的種種反常舉動該怎樣解釋呢?

04

現在很流行一句話叫做:貧窮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作為普通民眾的我們無法理解超級土豪的行為,超級土豪也無法理解普通民眾的行為。

同理,普通民眾也無法理解最赤貧者的行為。

所有的一切都是因為兩個字:貧窮!

女兒做飯但她沒吃,是因為無論在丈夫家還是在孃家,她家庭地位卑微,按照習俗只有等到母親哥哥吃飯後她才能吃。

得知母親中毒而不願去大醫院,是因為在她的世界中根本就沒有去大醫院的選項,有病挺一挺就過去了。

現在母親哥哥都忽然病了,丈夫是靠不住的,她自己根本沒能力,而大伯又堅持送醫院,無奈之下她只能逃避。

為什麼會清理剩飯餵雞呢?

常年貧困的人都極為節約,養成物盡其用的習慣,這種習慣刻入骨髓。

她雖然知道剩飯可能有毒,但認為人不能吃總可以餵雞,總之不能浪費!

沒想到雞也全部死掉了!

以前聽人說貧窮是最可怕的癌症,讓人喪失人性麻木不仁。

確實是這樣。

05

有人質疑這個案件是否真的是意外?

有人說,可能女兒在外打工期間就認識亞硝酸鹽並且知道有毒,見到哥哥誤撿後,就順勢毒殺母親哥哥。

有人說,可能女兒的男盆友就在礦業公司,他們設計利用哥哥愛貪小便宜的特點,在哥哥回家的路上放置亞硝酸鹽,故意讓哥哥撿去,以便毒殺他們母子。

有人說,其實哥哥和女兒真心相愛,但是迫於倫理不能在一起,哥哥設計毒殺母親,為了擺脫嫌疑,自己也吃了一點。

不得不說,這腦洞確實豐富了我的想象力,對案件質疑的精神非常可貴。

雖然懷疑了很多人,但有一個人沒見過有任何人懷疑。

因為他的一個行為非常可疑,當初是被當成第二號嫌疑人調查的。

就是救人並報警的鄉村醫生。

為什麼呢?

他一個小小的鄉村衛生所,沒任何儀器裝置。沒抽血,沒化驗,憑什麼那麼短時間就判斷是中毒?

貧窮有多可怕?基層法醫講述的真實事件...

要知道毒物有成千上萬種,中毒後的症狀也千差萬別,就算把含有毒物的檢材送到實驗室,也是一種一種毒物排除。

連什麼毒物中毒都不知道?怎樣治療?

除非醫生事先知道他們是中毒。

那他就非常可疑了。

不過調查之後我們很快排除了醫生的嫌疑。

醫生說:管它什麼症狀,管它什麼東西中毒,看那嘔吐物。。。先把胃洗了再說!

說的好有道理,我竟無言以對!

後來反思,為什麼我會覺得醫生可疑呢?其實還是思維方式的問題,站的立場不一樣。

我是法醫,關心的是案件,關心的是如何收集證據,要弄清楚毒物是什麼?投毒的方式是什麼?心血中毒物的含量是否達到致死量?

但是醫生思考的是救人。

時間就是生命,人救活再說。

真的特別感謝這位可敬的鄉村醫生,如果不是他,及時送醫院治療,哥哥可能真的就死掉了!

毀掉的可能就是妹妹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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