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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在公開斬首犯人時,為什麼要將他們的頭顱送給一個不願意的人?

眾所周知,中國封建社會的刑罰是非常殘酷的,比如挑筋、斷手指、凌遲、五馬分屍、砍頭等等,其實西方國家也有這些刑罰,畢竟在幾百年前還沒有任何國家明令廢除死刑,所以總有一些罪大惡極的死刑犯需要處決,不過最開始他們處決死刑犯最常見的方式是火刑、砍刑和絞刑,直到18世紀末期才正式使用斬刑。

法國在公開斬首犯人時,為什麼要將他們的頭顱送給一個不願意的人?

其實改用斬刑的理由很簡單,因為火刑等處決方式會給人帶去很大的痛苦,所以出於人道主義考慮便出現了斬刑,既能高效處決犯人,又能減少他們的痛苦,可是1939年法國在公開斬首了一名死刑犯之後,卻不再允許群眾圍觀斬首,這是為什麼呢?

斷頭臺是斬首必備的刑具,1791年,斬首的決議在法國議會上透過,之後法國國王路易十六特意成立了一個特別委員會,大家一起討論用什麼刑具比較合適。這時法國制憲會議中一個叫做吉約坦的議員提出了建議,他曾經在巴黎看過一出木偶劇,其中有段劇情是木偶的腦袋被遠處飛來的刀片打中,然後木偶人立即屍首分離,整個過程行雲流水,速度很快。

法國在公開斬首犯人時,為什麼要將他們的頭顱送給一個不願意的人?

吉約坦覺得他們可以從這個想法出發,利用鋒利的刀具處決犯人,後來吉約坦找了一個出色的工匠,兩人研究一段時間後做出了斷頭臺,吉約坦對這個刑具很滿意,甚至還用它斬殺了幾隻羊,效果確實不錯,於是特別委員會採用斷頭臺作為斬刑的刑具,為了防止出現捲刃的現象,路易十六還特意將刀的形狀改為三角形。

1792年4月,斷頭臺正式投入使用,而且迅速在其他國家流行起來。不論是國內還是國外,百年前犯人被處刑的時候都是允許群眾圍觀的,目的是為了震懾大眾,讓大家引以為戒,不要觸犯律法,而後來西方廢棄斷頭臺,不允許群眾圍觀也與群眾有很大的關係。

法國在公開斬首犯人時,為什麼要將他們的頭顱送給一個不願意的人?

1939年6月,一個叫做歐仁·魏德曼的小夥子被判處斬首之刑,小夥子原本是德國人,但是他在法國作惡多端,犯了謀殺、綁架等多種罪行,所以經過審判之後,參與審判的人員一致同意將他判處死刑。6月17日,魏德曼在眾目睽睽之下被押上了斷頭臺,按道理來說,這麼罪大惡極的人被處以斬首之刑,下面的群眾應該是憤怒的,再不濟也應該感到大快人心或者漠視。

但奇怪的是圍觀的群眾非常興奮,刑場下面的人圍了一層又一層,甚至有些人爬到房頂上觀看,他們在底下興奮的喊叫、吹口哨、開玩笑等等,似乎他們看的不是刑場行刑,而是在等待戲劇開幕。在萬眾期待的眼神中,魏德曼被處以斬首,屍首分離,血液濺了一地,下面的人不僅沒有害怕,反而一擁而上,掏出一早就準備好的帕子去蘸滿地的鮮血。

法國在公開斬首犯人時,為什麼要將他們的頭顱送給一個不願意的人?

群眾之所以瘋狂,是因為有傳言說被斬首囚犯的血是上好的良藥,可以治病,特別是對癲癇有很大的作用,而官方工作人員卻沒辦法阻止這樣瘋狂無恥的群眾。當眾斬首已經不再能震懾群眾,它的作用已經慢慢變質了,所以從那之後再沒公開斬首過犯人,而魏德曼也成了最後一個被法國公開斬首的人,法國在1981年取消死刑,斷頭臺徹底成為了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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