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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海】南方一地被評為天下最苦 有人寧可棄官回鄉也不去做知府

清末曾有文章品評京官、外官,除了提及內外官差貧富優劣外,還提到廣西有一地,被官員視為天下最苦之府,具體是這樣講的:

唐宋時候,官場以做京官為上等,在京城的內任官尊崇榮耀,視外官為下等,即使是朝廷冗官升任地方大員,都自以為是降職。比如唐朝的班景倩從揚州採訪使入朝任大理少卿,經過倪若水所在的州,倪若水在城郊為他餞行,對左右的人說:“班公此行如登仙,我遺憾不能做車伕”。

而清代則相反,京官們都盼著有機會被外放做地方官。這是因為京官俸祿微薄,外官收入豐厚,盼著外放的官員,都是想多得些錢濟自己之貧。

另外,除了貧富差異,還有一重原因,使外官多有借重京官的地方,即外官如果有貪汙不法、辦事荒謬的地方,容易被京官彈劾撤職。在外得到肥差的官員,每年都會饋贈京官“冰敬”、“炭敬”禮金。外官來京見皇上,到離京回任時,還要給京官們贈送別敬。送這些錢的時候,多由彙總銀兩的票莊,到京官府上去呈交。

所以,京官一見到有票莊商人來遞名片拜訪,則喜出望外、倒屐相迎。京官之間,也會談論得到的禮金多寡,互相之間直言不諱,這種不成體統的事光明正大擺出來講,也是挺可笑的。

時間久了,連皇帝都知道了這些情況。當年乾隆曾經對大臣們講:

“你們做到宰相也不過一年得三百兩銀子的俸祿,而車馬衣服,無不皆備,朕也不能一一深究你們的這些東西是用哪裡來的錢置辦的。”

可見,官員們收受這些說不清道不明的銀兩,皇帝本人也是知道的。

如果有誰被外放了苦缺,就沒有能力應酬京官贈送禮金了。百官也評定出哪裡的官位好,哪裡的官位不佳,天下最苦的,莫過於廣西思恩府知府,都把得到這個職位視為一件危險的事情。這個地方,瘴癘特別嚴重,從外地被派去做官的人,九死一生。

每次思恩府有新知府上任,都要先拜印,然後書吏就會把知府請到一間屋子裡去祭拜,屋裡靈牌林立,都是在任上病故的前任知府,新知府看到這麼多牌位,沒有不心裡驚懼的。一抬頭還能看到高處閣子上有長木板,滿滿放著在這裡病故的幕僚師爺們的箱籠,箱子上寫著“某縣某人”,那都是死在思恩府之後,屍骨遺物沒有送回原籍的人留下的,看到這些,心情就更壞了,加上環境不適應,哪裡有不生病的呢?

原文作者在京城做官二十幾年,聽說死在任上的思恩知府不下三、四人。因此,所有記名等待選官的京官,沒有不日夜祈禱不要外放此官的。有些官員被外放這個職位,甚至會告老還鄉,寧可不做官,也不敢去。

但是,辭官的人走了,總得有人去,於是吏部會再請重新選人,樞密大臣發笑道:“既然誰都不願意去,何必再重新選呢?”

這就是大臣們的不對了,他們為什麼不奏明皇帝此地情形,改成由久駐粵西、習慣水土之人來做當地知府呢?何必一定要從京官裡選呢,這些人不習慣當地氣候,貿然來到煙瘴之地怎能適應?

清代整個朝代都是這樣,到了民國初年就改了,這處府城被廢掉,改由武鳴縣來管轄。

【被評為天下最苦知府治所:思恩府】

思恩府,是明朝起設定的府,在今廣西南寧市境。

前身為唐朝思恩羈縻州,州治在寨城山,即今平果縣舊城。元朝時,改為思恩州,屬田州路。明朝洪武二年,屬田州府,後屬雲南廣西府。永樂二年(1404年)八月,直隸於廣西承宣布政使司右江道。正統四年(1439年)十月,以土官岑瑛屢有邊功,升為思恩土府,正統六年(1441年)十一月,又升思恩軍民府。次年,土知府岑瑛將府治遷至喬利(今廣西壯族自治區馬山縣喬利鄉),並壘石建城。嘉靖六年(1527 年),王守仁招撫盧蘇、王受,鎮壓當地八寨農民起事後,親到喬利檢視,認為府治位置閉塞,環境惡劣,便於次年將府治遷到六十里外的武緣縣止戈裡荒田驛(今武鳴縣府城圩)。下領二州(奉議州、上映州),二縣:(上林縣、武緣縣)。

入清,為思恩府,領賓州、那馬廳、武緣縣、遷江縣、上林縣以及白山、興隆、定羅、舊城、都陽、古零、安定七土司。地域大致相當於今天廣西武鳴、賓陽、上林、馬山、田東、平果、都安等縣。清亡之後,1913年該府廢除。

【史海】南方一地被評為天下最苦 有人寧可棄官回鄉也不去做知府

“大人領賞謝恩”

【官員俸祿:清朝灰色收入多 明朝俸祿最薄 】

明清兩朝官員都實行低薪制,清初文官俸祿標準繼承明代萬曆《大明會典》規定所制定,名義上的俸祿很低。

清朝《大清會典》卷十八《戶部·俸餉》規定如下:

關於皇室子弟等,“親王歲支俸銀萬兩、世子六千兩,郡王五千兩、長子三千兩、貝勒二千五百兩、貝子千三百兩。鎮國公七百兩、輔國公五百兩。一等鎮國將軍至奉恩將軍,凡十有三等,祿自四百十兩,每降一等,減二十五兩。宗室雲騎尉八十五兩、授雲騎尉品級者八十兩。固倫公主四百兩、和碩公主三百兩。郡主至鄉君,凡五等,祿自二百五十兩,遞減三十兩。固倫公主額駙二百八十兩、和碩公主額駙二百五十五兩、郡主額駙二百三十兩、縣主額駙百八十兩、郡君額駙百五十五兩、縣君額駙百三十兩、鄉君額駙百有五兩。一等公七百兩、二等公至雲騎尉,凡二十五等,祿自六百八十五兩,遞減二十五兩。恩騎尉四十五兩、不入等次之公侯伯子男,及授輕車都尉、騎都尉、雲騎尉品級者,自二百五十五兩,遞減至八十兩,亦以二十五兩為差。”

關於官員等,“在京文職、八旗武職,一品官百八十兩、二品百五十五兩、三品百三十兩、四品百有五兩、五品八十兩、六品六十兩、七品四十五兩、八品四十兩、均正從同祿。九品三十三兩、從九品三十一兩各有奇、未入流與從九品同。”

當時知縣“每月支俸三兩,一家一日粗食安飽兼餵馬匹,須銀五六錢,一月俸不足五六日之費。”除了知縣本人家用之外,幕友師爺、門房僕役,都需官員自己出錢聘僱,一般的縣要二三百人,大縣達千餘人至數千人。據《病榻夢痕錄》說,乾隆十七年一個幕賓的“歲脩”為二百六十兩白銀,辦理錢穀的為二百二十兩白銀。

李慈銘在曰記中稱:“京官貧不能自存,逢一外吏入都,皆考論年世鄉誼,曲計攀援。先往投謁,繼以宴樂,冀獲微潤。彼外吏者分其峻削所得,以百分之一輦致權要,罄其毫末遍散部院諸司,人得錙銖以為慶幸。於是益冥搜廣詢,得一因緣,動色相告,赴之若鶩,百餘年來成為故事。”

清朝官員因為薪俸偏低,所以設立名目巧取火耗銀錢,因此雍正在本俸之外,設定養廉銀製度,至乾隆時又有補充調整,實際成為一種附加的俸祿,數額高達正俸的十倍,甚至百倍。據《大清會典》載:總督養廉銀13000-20000兩,巡撫10000-15000兩,布政使5000-9000兩,按察使3000-8444兩。

相對清朝來講,明朝官員俸祿更低,一般認為明代官俸是歷代最薄,最低從九品官員的俸祿為五石米,“自古百官俸祿之薄,未有如此者。”

洪武四年(1731年)命中書省、戶部定百官歲祿:“正一品九百石、從一品七百五十石、正二品六百石、從二品五百石、正三品四百石、從三品三百石、正四品二百七十石、從四品二百四十石、正五品一百八十石、從五品一百六十石、正六品百石、從六品九十石、正七品八十石、從七品七十五石、正八品七十石、從八品六十五石、正九品六十石、從九品五十石。省、部、府、縣、衛、所、臺憲諸司官驗數月支。”

洪武時,鈔一貫,抵米一石。通政使曾秉正去職時竟“貧不能歸,鬻其四歲女。”堂堂正三品大員,要靠賣女兒回鄉。

永樂年間任雙流知縣的孔友諒說:“國朝制祿之典,視前代為薄。今京官及方面官稍增俸祿,其餘大小官員自折鈔外,月不過米二石,不足食數人,仰事俯首之資,以道路往來,費安所取資。貪者放利行私,廉者終萎莫訴。”

正統年間御史陳泰稱:“今在外諸司文臣去家甚遠,妻子隨行,祿厚者月給米不過二石,薄者一石,又多折鈔,九載之間,仰事俯首之資,道路往來之費,親故問譴之需,滿罷閒居之用,其祿不贍,則不免失其所守,而陷於罪者多矣。”

嘉靖二年(1523年)七月二十二日,刑部尚書林俊申請致仕。嘉靖批准,“特允所請,還加太子太保,寫敕(璽書),著馳驛還鄉,有司月給食米三石,歲撥人夫四名應用,歲時以禮存問。”

不過,過重的家庭負擔也是使官員經濟情況雪上加霜的原因之一,即使是大清官海瑞,身邊亦有兩位小妾。海瑞死時,都察院同事王用汲到他的家裡,翻箱倒櫃,“僅存俸銀十餘兩”。明清時代的官員家口龐大,多至數百人。康熙四十一年,御史劉子章上奏,說:“臣見外任官員,除攜妻子兄弟而外,其奴婢有多至數百人。”

歷代對待官員最優厚的是宋朝。范仲淹認為:“養賢之方,必先厚祿,祿厚然後可以責廉隅”,官員退休後的俸祿也有半祿可拿。其子弟亦可恩蔭。趙翼《廿二史札記》卷廿五,“宋恩蔭之濫”條作為體味:“文臣自太師及開府儀同三司,可蔭子若孫,及期親大功以下親,並異姓親及門客;太師至保和殿大學士,蔭至異姓親,無門客;中大夫至中散大夫,蔭至小功以下親,無異姓親。武臣亦以是為差……以斯以觀,一人入仕,則子孫親族,俱可得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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