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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史上牢獄思想與環境之變,唐太宗時還發生了一件趣事

中國歷史上牢獄思想與環境之變,唐太宗時還發生了一件趣事

首卷語

人類文明發展至今,都離不開一種天性那就是群居。從個體轉變到群體,再透過某一個紐帶把數以千計的群體連線在一起。從此一個部落或者說一個國家也就誕生了!群體不能無首,不能沒有規矩,對於群體的更好管理,一個集體的領頭人就此出現。國有國法,家有家規。

就以一個國家來說,它所依賴的還是約束百姓行為的法律法規。法律即象徵著首領的威嚴,威嚴是不可侵犯的,法律亦是如此!所以說只有順從首領的領導,還有法律的制裁,一個國家才能夠長治久安,從此穩定發展下去!

中國歷史上牢獄思想與環境之變,唐太宗時還發生了一件趣事

▲禹刑

一丶限制自由

法律是具有懲罰性質的,如果違反了法律中的條例就會受到一種制裁。制裁機構也就慢慢的浮出了水面。如果是健全的法律體系,並且群體發展成為了一個國家的時候,牢獄之災也就是囚犯的噩夢,需要在牢獄裡面改造自己彌補罪行。

但是如果是一個部落,

由於沒有健全的懲罰措施,就僅僅在首領的指令下,待在一個地方限制人身自由

。這也是最早監獄的雛形,但也僅僅只是限制人身自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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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監獄

二、思想變遷

隨著時間的推移,群體越來越多,部落越來越大,“林子大了鳥多了”犯錯的人也就多了。於是,監獄這個制裁之地也就慢慢的出現了。監獄等一系列的程式化作為多個官職,大大小小,並且還配備一些工具。

這種情況下,監獄也就變成常人不敢不願意觸及的事物。在監獄裡,沒有了人身自由,待在黑暗中看不見陽光。只要是關在這裡的人,多半是在社會上為非作歹之人。

在社會上,正常人的約束條件已經不適用於他們的生活要求,心生歹意的他們,也就會被長官關在這牢獄黑暗之處。他們的過錯畢竟會給某一些人的利益或者說是生命帶來極大的傷害,才會處於這種境地,所以他們的人格和心理也會被正常百姓所唾棄。

但是值得我們注意到的一點就是,牢獄本初的作用被人們心裡矇蔽了,讓這個正規改良機構變得越來越黑暗。這裡原本可是救贖這些囚犯的地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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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監獄

從人們常說的牢獄之災中就可以知道,囚犯在裡面的環境是一種災難,是很惡劣的,每朝每代都是這樣。

由於人們對於犯罪之人的厭惡,囚犯在裡面受到的酷刑和一些拷打,百姓都習以為常,還會拍手叫好!對於他們的生命,百姓們也是滿不在乎。每個朝代對於法律制度和對於囚犯的制裁都有所不同。

比如說清朝,就會出現我們現在所說的“非正常死亡”,由於監獄裡面那種惡劣的環境,犯人們難免會生病,但是得不到救治,這種死法也就變得再正常不過了。

據史料記載,清朝一個秋季死於疾病無所救治之人,一個秋季就可達上千人之多,這足以證明監獄裡的那些黑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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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犯人

三、利益鏈的產生

人在的地方就會有利益產生,牢房也不例外。監獄黑暗指的是囚犯的生活處境,而監獄裡面的各種獄卒,他們除了人身自由被限制之外,生活待遇之高,比外面平民百姓可高出不少。

在當時的那種社會狀態下,獄卒中必有貪人,利益也就從此開始。牢房也分三六九等,有的骯髒不堪,老鼠橫行,病毒瘟疫肆虐,有的牢房卻是很舒適。監獄裡面免不了會關進江洋大盜,富貴子弟。

他們被關進來,家裡人或者自身條件散播錢財,可能被關了幾日就出獄了。沒有錢財的囚犯也就只能死於“非正常”了,可惜了那些無辜冤案頂替者,無權無勢慘死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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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1方苞

四、文人道出獄中醜惡之事與完美佳話

清代文學家方苞在清朝受到了文字獄,被關入了刑部大牢。之後就著有《獄中雜記》一書,其中就批判了康熙時期獄卒等官員的醜惡嘴臉,全文都列舉了獄中種種的不合理的規章制度,揭露司法制度的黑暗,給我們後人的想法就是人為刀俎,我為魚肉!

《資治通鑑》裡面也記載了驚煞後人的故事:

唐太宗讓四百死囚回家團聚,但是約定好了秋後一個不少的回來接受死亡,會期時,經過清點四百人一個人都沒有少

。唐太宗對於民生來說真的有極高的信服力啊,在當時的社會秩序中,真的不多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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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

小結

到了現代社會,我們都生活在了一個法制社會,雖然我們現在對於囚犯還是有所偏見,但是至少沒有了利益關係以及受到那種慘烈的酷刑,家人還能夠不定期的去探望。

現在的“非自然死亡”現象基本不會再出現了,可見現在人們的思想觀念變得開始人性化了,這也表示我們社會文明真的一直在進步途中!

【參考資料】《資治通鑑》 《獄中雜記》 《清史稿》

【文案編輯】醉風

【圖片來源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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